穿成反派后我沉迷种田快穿

七年(2 / 2)

可豪横了.....

下茶街,顾名思义就是以茶馆林立而得名的一条街。

跟识君阁里迎客楼相同名字的一家茶馆里,一个年轻男子正眉飞色舞地说着自己在识君阁的经历。

“你们知道吗,识君阁老大了。”

“那迎客楼里要吃饭,还得排好几天,那菜可是好吃啊。”

唾沫横飞地讲着自己吃的菜,年轻人忍不住又咕咚咽了下口水。

“这辣菜,现在可没啥稀奇的。”

另一位没去过的中年人显然是不信,这旁边一条街就是酒楼遍地的,哪家没有这辣菜。

“哎哟,那可不一样。”

年轻人浑不在意别人的质疑,依然兴高采烈地继续讲。

不说其他的,就是这莓果,现在可是御供之物,你有了银子还一定能买到。

“对,听说识君阁最近推出了葡萄那种果子,还有用这果子酿的酒呢。”

一个老头子是个酒鬼,一听年轻人说到果子,就立马想起了葡萄酒。

“没错。”

众人附和,纷纷露出些向往之色。

识君阁并没有说不准普通老百姓去玩。

可是你想想,这里面到处都是非富即贵,不小心就能撞到个侯爷,普通人哪敢去啊。

再说了,这里面的吃住也不是普通人能花得起的银子。

“曲阁主可是个好人,还教咱们老百姓种莓果和葡萄,然后再收回去。”

茶馆的老板就是受惠者,现在老家的父母兄弟就正在种葡萄,种好了就被识君阁高价买走了。

所以一听有人说识君阁贵,立马就打抱不平了。

“知道掌柜的您是曲阁主的拥护者,听这茶馆的名字都能听出来。”有人打趣的说道。

顿时引来茶馆里的笑声一片,不管是喝茶的,还是听说书的,都笑盈盈的聊着。

而最边上坐着的两人则有默契的互相看了眼,对这个识君阁顿时起了兴趣。

“去看看?”

其中一人说道。

“那走,掌故的,结账。”

另外一个年纪有些大的中年人立马起身丢了些碎银子在桌上。

两人的突然离开并没有影响茶馆里的人注意。

因为。

大家都在等着说书的开场,哪有心思去观察其他的事。

当然,这说的内容也是识君阁里流传出来的。

而且曲仲都不计较,这些听书的就更不会多说什么。

久而久之的,这条街上就出现了一条茶馆,说的还是相同的内容,就连进度都是相同的。

饶是如此,这里的茶馆,家家的生意都还很好。

***

识君阁

孟卓正举着一本小册子给曲仲瞧。

“这真是举人文书。”反复打量着手里的小册子,曲仲还觉得不可置信。

仔细地端详个头已经超过了自己的孟卓,颇有种娃养大了的感觉。

八年前的孟卓又瘦又矮。只有一双眼睛大的可怕,还有那倔强的性子也尤为明显。

可现在,十六岁的孟卓已经长成了青年,连下巴上都开始冒出青青的胡茬,就是那双眼睛还是那么大。

七年前,曲仲决定好好培养培养这个孩子。

他就没考虑过在这个世界结婚生子,孟卓这孩子不管是为了曲昭夫妻还是为了这个识君阁,都是最好的人选。

当然,前提是这孩子要够努力,才够得上这资格。

他请了夫子来庄子专门给孟卓启蒙,顺带着也教了那些当初所救的庄户孩子们。

夫子一问才知道,孟卓这孩子四岁就启蒙了,《三字经》也能倒背如流。

这可是给了曲仲大惊喜,就连夫子也说这学识可比一般读了五六年的孩子强多了。

没想到...

就七年,这孩子竟然考了个举人回来。

“爹,这是真的,我还考了第二名。”

伸出手指比了个二,曲卓神色别提多骄傲了。

四年前,曲仲回府一趟,跟曲昭夫妻明言了这辈子不会娶亲之事。

最后被逼得没法,连自己不育的幌子都扯出来了。

曲昭当然不信,连夜就找了大夫来诊脉。

本来曲仲都做好了挨打的准备,哪想....

大夫一诊脉,曲仲这个纵欲过度的身子,真的是子嗣艰难,想要享人伦之乐都实属不可能了。

这一下,不仅是不能生,连娶妻都没可能了。

伤心欲绝下,曲昭夫妻不得不接受了这个消息。

后来曲仲提出养个孩子的想法,曲昭夫妻二人立马就同意了。

曲府人丁单薄,根本没有什么旁支,于是曲仲就顺势提出了认孟卓为子。

最后征得了孟卓的点头,曲仲干脆把两兄妹都认作了儿女。

“瞧你得意的..”瞟了两眼曲卓,曲仲也不由得扯了扯唇角。

孩子确实是争气,这也没啥好说的。这才七年,就一路过关斩将就考到了举人。

“那我去玩会球,再回来用饭。”

文书既然交到了曲仲手里,曲卓就完成了任务,他和来庄子玩耍的同窗们还约好了去踢蹴鞠。

“去吧,去吧。”

随意挥了挥手,曲仲也跟着起身出了书房。

曲卓这孩子根本就是天生的学霸,别人读书,他读书,别人还在读书,他就去玩了。

现在识君阁里新建的蹴鞠场和马球场哪样不是被他玩的溜溜的。

“哎!”

恨铁不成钢地捏捏自己的胳膊,曲仲只得无奈叹气。

他这身子,连人伦之乐都没法,跟别提这些剧烈运动了。

他现在严重怀疑自己在这个世界能不能活到寿终正寝。

“曲仲,你给我出来评评理。”

刚踏出自己住的院子,姚光耀杵着拐棍的身影就出现在曲仲面前。

又来了,,

无奈扶额,脑仁又开始抽抽。

当初姚祖父和外祖父没买到庄子,一听说是曲仲给买了,气得拿拐杖猛敲他的脑袋。

最后...

两人一合计,竟然当了回土霸王。

把客栈里最好的两间房占为己有,真打算就住在这不走了。

最后还是许氏和姚文轩来求情,曲仲才勉为其难地在自己院子旁边盖了两座小小的院子。

那时的他还幻想着两老爷子住不惯就自己离开了。

可一住。

就真的住了七年。

这七年不知道曲仲受了多少气,评了多少理。

直到成老王爷加入,这两人吵架,变成了三人拉帮结派。

今天肯定又是因为什么鸡毛蒜皮的事又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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