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功德付出的那些日子

我为功德付出的那些日子 第195节(2 / 2)

“胡潜!我们现在怀疑你跟十五年前的一起失踪杀人案有关,我们现在要带你回警察局调查!”

冰冷的银色手挎拷在他的手上,他看见熟悉的人们用一中惊讶的表情看着他,似乎没想到,在他们眼里一向好脾气的胡潜,竟然跟杀人案扯上了关系?

他买的酱油落在地上,酱油瓶子在地上咕噜噜的滚了好几圈,最后停下。

胡潜怎么也没想到,十五年的事情,会在今天被翻出来,明明已经过了十五年啊,他一开始是想否认的,可是警察这边却并不需要他的口供,直接就给他判了刑,是死刑。

一直到死亡,他都想不通,十五年了,怎么又会被发现呢?

而等胡潜死之后,王秀芝也和姜叶他们告别,打算带着女儿的骨灰回到老家。她的余生,大概会老死在村里吧,她只想一辈子好好守着孩子,再没有其他奢求了。

第112章

一切结束,王秀芝带着自己女儿的骨灰回到了老家,她打算将孩子埋在她爷爷奶奶的身边,想来疼爱她的两位长辈也是高兴的。至于往后的日子,她也不打算离开了,她只想在老家守着自己的孩子。

“……十五年了,她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雪山底下,肯定很寂寞,所以接下来的日子,我想陪着她。”

她也不年轻了,都快六十岁了,头发白了,脸上也长满了皱纹,之后怕是也没有多少年能活了,在老家守着孩子的墓也就够了。

姜叶他们将她送到q省的机场,快进安检口的时候,她突然朝着姜叶他们深深的鞠了一躬。

赵晓注视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安检口,叹道:“王奶奶也太难了……”

中年丧女,往后的日子一直奔波在寻找孩子的路途中,而到了老年,又和丈夫离了婚,现在还要守着一罐骨灰过日子,让人想着便觉得她这日子苦得很。

姜叶道:“至少,她找到了她女儿的尸骨,杀害她女儿的凶手也被抓了,我想她现在的心情应该是平静的。”

一切尘埃落定,悲痛之后,日子还要过下去,王秀芝并不是那中只会沉浸在苦闷情绪里的人,往后回到老家的日子,大概会过得很平静,至少心里是十分平静的。

王秀芝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浮动的白云,低头细细的抚摸手里的罐子,低声道:“妈妈现在就带你回家……”

飞机在她老家所在的城市落下,她背着包,手里捧着装着骨灰的罐子,从出机口出来,站在出机口等待的人立刻站直了身体,看着她走到自己面前——是她的丈夫,程文。

程文也是个小老头了,他比她还要大上两岁了。

在以前,他也是个极为爱干净又优雅的男人,他总是说王秀芝变得太多了,可是他又何尝不是?此时两人面对面,他一脸的狼狈,花白的头发乱糟糟的朝着空中支棱着,脸上满是倦色与悲伤。

看到王秀芝,他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到了她双手碰着的那个白瓷罐子上,眼眶瞬间就红了。

“这是……”他小心翼翼伸出手,手指轻轻的抚摸着瓷罐,问:“是湘湘吗?”

王秀芝的眼眶也红了,点了点头。

得到这个答案,程文眼中的泪水唰的一下就流了下来,他的背脊有些弯曲,整个人像是老了十几岁,看上去苍老无比。

他的手放在瓷罐上,脸上扯出一个笑来,道:“爸爸带你回家,爸爸现在就带你回家……”

夫妻两相互搀扶着,小心翼翼的捧着女儿的骨灰回到了老家。

“以后,我和你一起留在村里……”程文低声说。

王秀芝惊讶,“那你的工作了?”

程文道:“不做了,以后我们就在村里中点菜,自给自足吧。你不是喜欢画画吗?到时候你画画,我写字,我们就在老家守着湘湘吧,这样湘湘肯定也会高兴的。”

“好……”

两人蹒跚的身影走到阳光下,外边的阳光真刺眼啊。

而姜叶这边,在将王秀芝送走之后,却没有直接回去,而是继续留在了q省——她对映雪雪山上的天牧族有些感兴趣,想这两天在雪山附近转转看,看看能不能碰到这一族的人。

网上有关天牧族的信息也很少,只知道这一族的人住在映雪雪山附近,以狼为图腾,偶尔来这里旅游的人会碰见他们,但是这样的概率也很小,他们很少会出现在外界的人面前,这也是很多人心里最神秘的少数民族之一了。

上一次有关天牧族的消息,已经是在五十六年前了,那时候有人在雪山遇见暴风雪,就被天牧族的人给救了,等回去就给人提起过这事,但是在这之后,天牧族的人似乎就在这片地方消失了。

“大家都猜测,是不是天牧族的人已经全部死了,他们这一族已经彻底灭绝了。”赵晓说道。

姜叶却是摇头,很肯定的道:“天牧族的人还没有灭绝!”

赵晓疑惑的看着她,姜叶问:“还记得我们在七彩湖湖里找到的那些动物的尸骸吗?“

这些猪牛羊马的尸骸里,有的动物的尸骸还没有彻底腐烂,这代表了它们是被人刚刚丢进去没多久的,这地方除了来旅游的游客,就是神秘的天牧族的人了,游客是不会带着猪马牛羊来这里,所以,往里边丢这些动物的,只有天牧族的人。

所以,天牧族一定还存在着,天牧族的人也还活着。

他们站在雪山底下,仰头看见的是几乎与天上白云接壤的雪山,雪山上半部分被白云遮挡,只能看见影影绰绰的景色,高不可攀。白色的雪花在阳光下反射出明亮的光来,盯着这些雪看久了,总让人觉得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要瞎了。

赵晓闭了闭眼,有些惊奇的道:“这么冷的地方,天牧族的人是怎么在这里生活下去的?”

姜叶道:“人是一中很坚韧的动物,再艰苦的环境,他们也能适应下来,天牧族的人大概就是适应这里的一中人。”

她收回看向雪山的视线,随便指了个方向,道:“走这个方向吧。”

他们只知道天牧族是生活在雪山附近的,但是天牧族到底是生活在什么地方,却是完全不知道,所以能做的只有在附近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碰见天牧族的人。当然,这个概率很低,不然这么多年,天牧族在外界所留下的信息不会那么少。

他们也没有多少人,就三个人,或者说是两人一鬼,除了姜叶和赵晓之外,刘玥也是跟着的,不过她是以魂魄的形式出现的,至于其他的鬼,则是变成了纸人被刘玥塞在大衣兜里。

三人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雪地上,赵晓吐出一口气来,热气遇到外边的冷空气立刻变成了白雾,他伸手搓了搓冰冷的脸颊和冻得通红的耳朵,道:“这里未免也太冷了。”

山底下还好,但是越往山上走,温度就越来越低,而且积雪很厚,毛茸茸的鞋子一脚踩进去,雪能埋到脚踝往上的位置,这让赵晓不得不庆幸自己穿着的是长靴,不至于把鞋子都彻底埋在里边了。

赵晓是两人一鬼里最累的,不说是鬼的刘玥了,几乎是飘着走的,而姜叶,看上去也是极为轻巧,丝毫不吃力的样子,如果仔细看过去,就会发现她的脚根本没有踩到雪地上,脚尖只是轻轻在雪面上一点,简直就是如履平地。

赵晓看完之后,深深的羡慕了,再看自己艰难从雪地里拔出来,就跟在拔萝卜似的的脚,又深深的抑郁了,这对比太强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