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运气不好遇到一具杀性较大或者神志不清的血尸,只想杀人,无法沟通,那就彻底完球。
为了迎接不久的将来可能到来的灾难, 他们需要磨砺精进自己的实力,要是能在这个过程中抓到幕后之人的线索就更好了。
为此, 郭婉清忍痛删掉了不久前勾搭上的美男微信, 下决心在实力大进前远离男色, 最起码要到达苏云韶那样的水准才能放心和美男玩耍。
方有德想起自己和鬼使面对千年血尸之时的无力,去寻找更强大的鬼使和能使他变得更强的办法。
恒术被米司晨重击打倒的那一刻, 差点以为自己要死了。
那一瞬间, 他想的是自己的死亡会使某些阵法失传,顾虑到幕后之人的不明意图,决定尽全力为门派和玄门培养有阵法天赋的弟子。
经此一役, 高然向上面报告事件经过,同时提到扩张特殊部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主要的还是得想办法应对那个偷养血尸的人。
对方能养一具血尸,就能养第二第三具,他们需要重点排查全国的阴时女和养血尸的条件,尽早把危险扼杀在摇篮。
慧心深感自身修为的不足,选择去深山老林进一步提升修为。
危机来临的时刻,每个人的选择都不同。
万幸这些人心系苍生,明知前路艰难亦不曾退却,无愧于一身的玄门天赋与本事。
苏云韶说了声“一路顺风”,送走他们,自己暂时留了下来。
米司晨生命中的最后一年时间在医院里度过,一日三餐吃得十分清淡,又被藏在棺材里二十年,实在想念食物的味道。
苏云韶买了东西回房间,把可乐薯条炸鸡汉堡等垃圾食品供给米司晨,等米司晨吃得差不多,这才进入正题。
“你一直躺在棺材里,没有见过布阵人吗?”
“对。”米司晨已经吃饱了,慢慢地咬着一根薯条,“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直觉那个人有点危险,所以每次感觉到布阵人的到来,我都会装作没有醒来的样子。”
苏云韶听到一个关键字眼:“感觉?”
“是的呀。”米司晨把每一根薯条都蘸满番茄酱,再满足地放入嘴里,含含糊糊地说,“我是最近才能动的,那之前的二十年都在棺材里,棺材盖是盖上的,我看不到,只能靠听和感觉,可能那感觉就是这么磨练出来的吧。”
这倒是有可能的。
生物会在不利于自身的环境下,激发潜能,成长出对应的能力来适应环境。
苏云韶默念一句“适者生存”,接受这个说法,“那你能感觉到进墓穴的人有几个吗?”
“挺多的。”米司晨摆着薯条一根根地数,“布阵的一个,带活人进来的一个,去拿陪葬品的一个,带僵尸出去的好几个,又不是每次来都是同一批人,没数过,不知道具体有多少人。”
这就麻烦了。
说明布阵人的背后不止一两个人,还和不少人有着合作,甚至可能是个庞大的组织。
苏云韶:“你有听到他们说什么吗?不记得全部,只言片语也行。”
“有一次,布阵人带了一个女人下来,女人在陪葬品那里挑了很久,最后走的时候听听哐哐的,带着好大一包玉饰呢。”
米司晨那么长时间地躺在棺材里,不动脑子,不用思考,各方面功能都有点退化,没什么逻辑性,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还有一次,布阵人叫黑子去搬僵尸,黑子不太愿意,说‘这玩意儿不能卖钱还重,带出去干什么?’,布阵人很不高兴,骂他愚蠢,说他眼皮子浅成这样,怪不得老婆跟人跑了!”
“黑子被人揭了短,也不高兴,就骂布阵人‘你眼皮子是深,深得好好的大学教授不去做,跑来挖人家祖坟!’,后来,他们就打起来了。”
米司晨耸了耸肩,“不管什么年代,男人都接受不了绿帽子,这雷一踩一个准。”
米司晨把布阵人和黑子的打骂当无聊时的八卦来看,苏云韶则是听出了点异常,和自己想要的部分信息。
有一批千年前的陪葬品玉饰被个女人带了出去,红姨的那只血玉手镯有可能来自于此。
黑子穷,眼皮子浅,看重钱财,老婆跟人跑了,和布阵人认识,没准关系还行。
布阵人是大学教授,不是个心思深沉的,不然不会因为一句话就去戳黑子的肺管子。
这样的人会坚持忙活二十年养血尸?苏云韶更倾向于这个布阵人只是一颗棋子。
“每次来布阵的都是同一个人吗?”
“不是的。”米司晨摇头,“听说话声音和脚步声不是同一个人,但给我的感觉都很危险。”
“是他这个人危险,还是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让你觉得危险?”
“都有!”米司晨斩钉截铁地说。
苏云韶沉默了。
已知的线索太少,未知的可能性太多,她推断不出更多。
米司晨吃完一大包薯条,又把酸酸甜甜的番茄酱舔干净,忽然想起什么,“对了,那人还割了我的头发!”
苏云韶定睛一看,发现米司晨灵魂状态的头发到了臀部,而千年血尸状态的头发仅仅及肩。
“割了一次?”
“好几次呢。”米司晨不乐意地撇嘴,“我也不是每时每刻都醒着的,他们有的时候割一缕,有的时候割一段,也不知道要做什么。”
苏云韶眼眸微深:“卖。”
米司晨:???
“人活着的时候,那头发可以卖,我知道是买去做假发的,人死了好多年,头发都枯萎发臭那么脏了,还能卖?”
“怎么不能卖?”苏云韶眸光发冷,她第一天回苏家,就发现家里的花园底下埋了死人头发。
那是给苏旭阳的简略说法,完整点的说法是:沾染尸气的有毒的死人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