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威尔森注视着她的脸,总觉得她的笑容不怀好意。
但他也只能说这些了。
毕竟他们只是接头人和杀手实习生的关系,虽然说比较友好,但也称不上是交心的朋友,他不可能插手命令她做事,只能尽己所能。不过,既然温迪是个这么优秀的实习生,想必她也分得清楚轻重,不会做那些无意义的事情——她自己不就是那样说的吗?威尔森说完了佩琪的事情,发现温迪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走了,便摆摆手跟她道别。
“去吧。”
“记住帮我保守秘密,你就当今天没见过我。”温迪提醒他,随后迅速离开。
温迪迅速往回赶,回丝缎路。
佩琪住的豪宅就在花店的斜对面,东北方向。
一大清早没有马车,温迪只能靠自己两条腿走。银河大道长得不行,她刚起床就来回将大道走了一趟,等她走到目的地时,只觉得两条腿就像是灌了铅似的,又酸又痛又麻木。不过她顾不上管自己的腿,她先过马路,到了花店那条街,然后用目光锁定了佩琪家。
佩琪是珠宝商的女儿,家里直接买了几亩地,在土地上建高墙和豪宅。
外墙有一层楼的高度,豪宅像个小城堡,但比不上白旗公馆那么奢华。
这倒不是审美问题,而是红树林镇估计没人敢将房子建得比白旗公馆更好。白旗公馆放在那里就是整个红树林镇最好的建筑,是无人能也无人敢超越的。温迪看到了佩琪的家,然后在附近找了一家饭店,在临窗的位置坐下来吃饭,一边吃早饭一边监视着佩琪家的豪宅。她特意吃得很慢,一份三明治套餐她细嚼慢咽吃了30分钟,到了咖啡更讲究了又吹又搅,用搅拌勺舀一指甲盖的分量喂进嘴里还要品一分钟。
要不是温迪给小费给得多,服务员大概早就忍不住上来赶人了。
“有面包吗?给我拿一个,再来一碟蓝莓果酱。”温迪在桌上放了10个铜币。
这当然不是饭钱,而是服务员的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