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手捂住她嘴,“莫把杀话嘴边。”
沈荞握住他伸过来的手,眼泪汪汪地看他,满是委屈和心疼。
司马珩心里乐开了花,却还是要维持住自己的人设,指尖摸索着她的手,小声说了句,“你兄长快回了吧?待回了,你便去和兄长团聚几日罢!孤很是羡慕你,尚且亲人在,不似孤,孤苦伶仃,孑然一身,当真孤家寡人。”他苦笑一声,眉眼里落寞清晰可见。
生在皇家,不得父亲喜爱,兄弟各种明争暗夺,长这么大,确实没有过什么温情日子。
沈荞心肠软,听不得这种话,心里一阵一阵疼,抓握住他的手,嗔怪道:“陛下说什么胡话,便是我不算亲人,毓儿和阿景也是陛下最亲的人,怎生就孤家寡人了。臣妾不出宫,就留在这里陪着陛下就行,兄长既回了朝,日后相见之日多着,不急在一时。”
言下之意,陛下如今更要紧。
司马珩心里痛快了,唇角微掀,“小荞,过来给孤抱一下。”
沈荞看着他满身纱布缠裹,动一下都困难,不由无语道:“陛下别闹,快躺下。”
司马珩微微蹙眉,眼神里的脆弱和不安清晰可见,似乎觉得她不喜欢他一样不安。
沈荞作为一个现代人,作为一个优秀的演员,对人物的分析自然也是极擅长的,她分析出来,再强硬的人,生了重病都会脆弱不安,他表面上是在要抱抱,其实只是要人关怀。这是生病脆弱没有安全感的表现。一个强势说一不二的人,竟然脆弱到要抱抱,这太让人唏嘘难过了。
于是沈荞为了安抚他,轻声道:“要不亲一下?”这样不必触碰太多,可免去碰到伤口的危险。
司马珩眉梢微动,颔首应好。
沈荞便凑过去,仿佛哄小孩一样,想亲一亲他的脸。
他却骤然侧头,抬手勾住她的后颈,吻在唇上。
沈荞尝到一点儿药苦味,某人病得快爬不起来了,接吻倒一点也不敷衍。
沈荞直觉他又装柔弱,抬眼果然看到他得逞的笑眼,顿时气闷。
妈的,这狗皇帝又欺骗她感情!
有没有王法了。
第五十四章 做人要讲良心
没有王法, 只有狗皇帝,比奔奔都狗。
近日里奔奔依旧跟着大阿珠到处玩,阿珠时不时来清和宫, 敏锐地感觉到, 宫里下人明显多了,但却比平日里安静谨慎了。
沈荞是个很随性的主子, 因着她从来没把自己当主子,下人对她来说就仿佛用人, 做好本分工作就行了, 她只会对工作要求严厉, 其余并不多管, 是以平日里清和宫的人都不大拘谨,可近日却明显安静许多。
阿珠这日又问:“娘娘, 听闻顾帅要回朝了,陛下是否也一道回?”
沈荞轻扯了唇角:“陛下自有安排,其他我也不知。”
阿珠有些遗憾地轻叹了口气。
她走后, 奔奔却有些兴奋,在屋里乱蹿, 终于蹿到了内殿, 守门的太监险些惊呼出声。
沈荞亦是扶额, 为它捏了一把汗, 忙上前想阻拦它。
殿内司马珩又在同李冢说话, 奔奔进去的时候, 司马珩倚靠在床边蹙眉看了它一眼, 这狗雪白的一团,眼珠子冻葡萄一样漆黑水润,毛被多且蓬软, 很大一只,像一头白色的狼,又像熊。
奔奔第一回 见司马珩,歪着头困惑地看了好几眼,司马珩抬了下手,奔奔盯着他看了会儿,大约是闻到他有沈荞的气息,自动把脑袋凑过去让他摸。
沈荞:“……”
一点狗生尊严都没有。
司马珩还是第一回 见这条狗,那日里毓儿和阿景提起来的时候他并未在意,一条畜生罢了,沈荞愿意养就养着,偌大一个后宫,还能容不下一只狗去。
这会儿见了,才又想起来那天毓儿和阿景的话,不免问了句,“叫什么名字?”那日好像听说了,但没记住。
沈荞生怕奔奔突然发疯,忙扯着他的项圈拉到一旁去,“奔奔,奔跑的奔。”
司马珩挑了下眉,贵族家里头养宠物并不稀奇,猫儿狗儿鸟儿各式各样的都有,但取名方式却一贯拗口。
“何意?”
沈荞没抓住,奔奔撒丫子蹿了,叶小植忙跟了上去,嘴里汪汪了几声。
叶小植天生有动物缘,便是一只路过的鸟儿都能和她亲近一些,曾经她说自己通兽语,沈荞还持怀疑态度,如今倒是信了,奔奔这狗东西,只听她说话。
沈荞扭头,指了指狂奔而走的奔奔,“就是……字面意思。”
司马珩:“……”
意会了。
李冢亦笑道:“大道至简,娘娘有大智慧。”
沈荞一时分不清他是不是在讽刺她,果然是文化人,说话真含蓄,把没文化说得如此清新脱俗。
司马珩却是若有所思了会儿,忽然问道:“所以什么叫同性相斥?”
沈荞张了张嘴,不用想就知道那俩小鬼又卖她,四岁的小屁孩,为什么记性这么好?
她思索片刻,郑重胡诌道:“嗯……就是……相同姓氏和性别会互相排斥,奔奔它是男孩子,也姓司马……”沈荞被卖完,反手又卖了一波,“阿景添的姓。”
司马珩:“……司马奔奔?”
沈荞一脸认真,“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