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保持暗恋

你有权保持暗恋 第14节(1 / 2)

再这个样子,榴莲也不请你吃了!

**

齐溪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给今晚“相亲对象”转钱。

点菜后齐溪就有注意看过账单,知道那一餐的价格,她也有对方的手机号码,因此直接在支付宝里搜索到了对方,决定直接转账,虽然价格是有点高,但aa制,也不欠人情。

然而当她按照aa的价格把一半的钱转过去后,对方却直接退回了钱,并附上了一条留言——

“你男朋友已经买过单了。”

???

买单?怎么又买单了?

齐溪简直想狂掐人中,顾衍都没和自己说啊!

她当即给顾衍打了个电话,结果面对质问,顾衍的态度相当冷静——

“忘记和你说了。”

齐溪有些无语:“这都能忘?你不是都没钱吃饭了?而且本来我打算和对方aa呢,至少这样只花一半的钱,另一半对方自己出,你这一买单,我这就是整单亏损啊。”

结果顾衍还挺冷静:“‘男朋友’过来带走自己和异性吃饭的女朋友,难道连单都不买?我当然只能骑虎难下去买单,不然那男的要觉得你男朋友不行,还继续纠缠怎么办?”

他说到这里,语气又忍不住有些阴阳怪气了:“当然,可能是我自作主张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齐溪也不好意思了,说到底,顾衍还不都是为了自己来义务帮忙的吗!

但……

齐溪差点对着电话下跪了:“主要是我欠你的这样就更多了……”

结果顾衍没忍住冷哼了下:“你欠我的,钱能还清?”这男人冷冷道,“那么大的都欠了,你还怕欠几个钱?”

说的也是……

“少想相亲谈恋爱,有空多给我姐姐打工。”对面的男人冷酷道,“不说了,我要加班了,挂了。”

真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冷酷男子。

不过顾衍冷酷无情,齐溪还是有情的,她翻开了“顾衍大全”,决定准备明天的饭菜。

明天顾衍下午就要跟着顾雪涵去处理那信道老头的抚养权纠纷案,上午又还有一档客户会议,基本上时间很赶,恐怕没空出去吃饭。

这时候,就需要一份充满友情的便当了!

竞合所里有微波炉,齐溪计划得很好,自己只需要做好,等顾衍短暂的午休时候帮他热一下就行了,不论如何,总比定的那些多油多盐多糖的外卖强!何况齐溪对自己的做饭技术还是挺自信的。

根据“顾衍大全”,顾衍最爱吃香菜、香菇、豆制品、米饭和甜的东西。

齐溪想了想,当晚就投其所好地做了一份丰盛的便当——糖醋排骨、素炒香菜、香菇炖豆腐,都是顾衍爱吃的东西,然后搭配上颗粒饱满的白米饭,最后她还撒上了一层黑芝麻,等最终装在便当盒里,简直是既赏心悦目也色香味俱全。

齐溪做完饭,把给赵依然留的那份递给了对方,赵依然接过当即是一顿马屁乱拍,不过她的表扬显然很不走心,因为没一会儿,赵依然又继续刷起手机来了——

“太幸福了吧!太虐狗了!”

赵依然的眼里一片憧憬:“你看见没?艾翔的老婆陈湘开微博了,现在每天和艾翔恩爱互动,要不要这样啊?这对夫妻给我们这些单身狗一点活路吧!”

齐溪愣了愣,基于对客户信息的保密,她不能和赵依然说什么,只是点开手机,她很快就明白了赵依然在看什么。

原本一直在艾翔幕后,活在艾翔微博里的陈湘开了微博,虽然风格很岁月静好,但开始频繁和艾翔互动起来,每天的点滴生活碎片里,也充满了和艾翔的恩爱日常,她甚至露了脸,接受了好几家自媒体的采访,在访谈中大方谈及了和艾翔相识相恋的细节,回味了两个人的爱情。

访谈里的陈湘落落大方又温婉得体,谈及艾翔,也是一脸小女人的娇羞和爱恋,要不是齐溪切身经历过,她甚至无法想象陈湘遭遇到了什么——从明面上看,她和艾翔的婚姻美满,完全看不出有任何阴霾。

陈湘是这么演的,广大网友也是这样想的,网上充斥着对她和艾翔婚姻的祝福和羡慕。

难道艾翔最终认识到错误悬崖勒马了?

只是当齐溪抱着好奇的心情点开艾翔那个小明星小三的微博,她就不这样想了。

那位陈湘提携,如今是个小明星的学妹,微博上也正频繁地晒着恩爱——

“男朋友给我买的车。”

“男朋友给我特意买的包。”

“找了好几家代购,男朋友才终于买到这双鞋适合我的尺码。”

配合着文字,这小明星晒出了豪车的钥匙、爱马仕的包装袋以及名牌鞋的款式。

她字里行间都是对男友的炫耀和占有欲,仿佛军备竞赛一样和陈湘互相比拼着晒着恩爱。

因为并不多红,也没有人追根究底去挖掘小明星的男友是谁,只是微博下面也一片“好虐狗,姐姐好幸福,漂亮姐姐都有男友了”的祝福和羡慕。

很显然,艾翔并没有真的回归家庭,小明星也并没有就此偃旗息鼓,陈湘的婚姻恐怕正酝酿着更大的风暴。

然而碍于人设,艾翔确实只能在微博上配合陈湘互动着,在访谈里也演技精湛地表演着顾家宠妻的男人,吃着这一人设的红利。

也不知道,这是不是陈湘想要的生活。

不过这都和旁人无关了。

即便这么关心艾翔的赵依然,在看了十分钟艾翔陈湘的访谈后,也不再关心这件事,而是转头和齐溪交流起了最近上班遇到的奇葩案子来。

齐溪也很快把陈湘的事抛到了脑后,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忙——认真工作,团结伙伴。

第二天一早,齐溪信心满满地就带上了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