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说完,想了想,又将披在男人身上的衣服扯下,提着黄油纸伞冲出门,她走到了少女跟前,见少女满身是伤,眉心紧皱。
她的女儿,也不过就这般大,那是掌心里捧着的宝贝,妇人见了,眼眶都红了。
她替少女撑着伞,道:“小姑娘快进房间,我给你换身干净的衣裳,等会儿你便与我们一道去州水城,过了州水城,噩梦就过去了。”
少女愣愣地望着妇人,她的瞳孔里倒映不出妇人的样貌,可那双水汪汪的眼,却满是绝望。
她动了动嘴,眼神木讷,说:“噩梦过不去了……”
忽而,少女惊惧地睁大双眼,她望着妇人道:“走!快走!你们都走!离开这里,逃命去吧……都逃命去吧!!!”
妇人见她如此,便知晓在她身上必然发生过可怕之事,都是那些丧尽天良的异国人所为,妇人将衣服盖在少女的肩上,手指松开,衣服落地。
还带着温度的长衣于水中很快淋湿,妇人惊讶地望着眼前的少女,她颤巍巍地伸出手,却触碰不到对方。
“夫人!快走!”男子的声音喊道。
妇人侧过身,便见薄雾中,大片人影如黑云压过,那些人说着叫人听不懂的异国话,笑声不断,走过一处,便要摧毁一处。
那些异国人听见这处有人说话,带着小跑过来查看。
黄油纸伞落在了他们临时落脚的门前,一家老小,六口人,还未跑出这条街,便被人以箭矢射中,重伤倒地。
妇人将怀中的一儿一女紧紧护着,背上已经中了两箭,大雨冲刷着血水,妇人眼见穿着白色衣服的倭国人站在自己跟前,那倭国人蹲下,捏着妇人的脸,嫌弃地推到一旁,却又看见妇人护着的十二岁的女儿。
少女的尖叫声于街上不断响起,撕心裂肺,满是绝望。
“娘!爹!娘!救我!不要……不要!!!救我,谁来救救我……”
被割了舌头的妇人满眼是泪,几乎要泣下血来,她十指抓地,指甲全裂,小儿子见自己的姐姐被人当街奸污,疯了一般将自己身上的箭拔出,朝那正在行凶的男人过去,却被一同按倒在地。
围绕着姐弟俩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都带着笑,那种漫不经心,对待玩物的笑,一如他们是人,而他们跟前的,全是蝼蚁,生命不平,地位不等。
妇人见公婆已死,丈夫被人开肠破肚正躺在血泊中发着微弱呼吸,她捂着满嘴的血,体会到了真正的绝望寒冬。
妇人不断尖叫,想要挣脱,她听见了自己女儿与儿子恐惧的求救声,无助的呐喊声,可是没用……
妇人忽而瞧见,不远处的街巷里还有其他人,他们也是天赐的人,只是他们都很惧怕,惊恐地看着这处凶场,甚至不敢发出声音。
痛恨与绝望,叫妇人恨不得杀了所有人。
所有入侵天赐王朝领土的人!所有残害无辜的人!所有贼寇、恶徒!
少女的惊叫声,如同恶鬼之泣,妇人的七窍俱流血,悲惨地看向了一处,便见黄油纸伞旁,坐在地上环抱着自己的那个人,发髻歪下,散乱一团,她的双眼猩红一片,凡是落在她周围的雨水,都变成了红色。
她尖叫着,哀嚎着,仿佛自己正在经受着一切。
而后红光闪过,雨成了血,遍布田粮镇的街道。
倭人一个个倒下,镇子里的人,也一个都没能活着离开。
州水城中的将士站在城门前,看向城门下站着的一百多号难民,那些都是在上一座城池勉强保全性命,活下来的人。
其中也许混着他国藏入的奸细,这种事已经不是第一回发生了,守城将军的意思,是一个也别放进来,可以城外施粥施米,但不能叫任何一个奸细入城。
城外的一百多号难民前几日还算安分,后来有些带头挑事的,拍着城门要入城,口口声声喊着自己是天赐王朝的百姓,应当被天赐庇护,他们不想在城外餐风露宿,想回天赐,回到家里去。
守城的将军依旧每日派放米粮,就是不开城门,五日之后,再度挑事的,被城上将士射杀,剩余的全都放入城中,但都不允许留在州水城内。
州水城内,全是将士,显少有留下来的百姓,这些过城的难民出了州水城,便听说了,州水城后的卓城内有个大善人,原是开茶楼的,茶楼名字起得好,叫‘欢意’,后来战事不断,打到了煜州边境前,茶楼的老板便给兵队捐银了。
一个小小的茶楼老板,居然能捐出五十万两白银,而卓城首富,也只是跟着捐了十万两,且早早举家搬离,现下恐怕已经在燕京安心住下了。
周遭的人都说,那卓城欢意茶楼的老板是个实打实的善心人,若是病重求药,药费他出,若是肚饿,他一日两次派粥,三日一次派米,比朝廷的人做得都好。
有人问:“他这样做,就不怕难民刁难,每日蹲点要他喂养?”
也有人回:“我可是亲耳听见那欢意茶楼的老板说的,若真有如此不怕死,不及时逃的人,多喂几日也无妨,就当是送他一顿饱饭。唉……这仗啊,恐怕几年内都停不了了,州水城能抵挡多久也不知晓,等到他国攻入,将卓城的一切都占为己有,倒不如……倒不如自己挥霍,留个空城壳子,也好过给人糟蹋。”
刚入卓城的难民听见这两人的话,抱着怀中还没长牙的孩子,问道:“敢问二位,欢意茶楼怎么走?又是何时派米施粥?我家孩子饿得紧,我真怕他病了!”
“就在前头那条街,朝左走一刻钟就是,不过你得赶快了,去迟了,怕是吃不到的。”好心人回。
“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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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遥归烟西:二
欢意茶楼门前, 难民的人数排出了半条街,入冬的天里, 其中还有不少人就穿了两件衣服,瑟瑟发抖挤在人群中,意图寻求半丝暖意。
欢意茶楼的伙计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一只手提着铁勺,手被风吹了许多天,指节冻疮, 但对比前来讨吃食的人来说,他已经过得很好了。
伙计对于谢尽欢的做法,也没什么不满的, 谢尽欢已经将他与剩下几个茶楼里做事的人的银钱全都提前发了十年份的,他们想走就走, 想留就留,唱书的闫先生就已经走了, 伙计之所以留下来,也是因为谢尽欢没走。
自几年前谢尽欢大病一场, 在床上躺了许久,还要秦鹿与梁妄二人去北漠为他寻药醒来后, 就过上了养老一般的生活了。
其实到了年龄,容易想开。
谢尽欢跟在梁妄身后,因为有个求千金,也占了不少做生意的光,早些年在金珠城内买下的茶楼挣了许多银钱, 如今人老了,银子花不出去,也不想浪费了,干脆便在有生之年剩下的最后日子里,有意义地挥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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