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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们的团宠/醒悟后我成了神仙们的团宠》
作者:画七
作品简评:
余瑶是生来本体带伤的先天神灵,一朝被天族暗算,指责和谩骂铺天盖地而来,她沉寂良久,转身回了神仙窝里找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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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十三重天,清凉池边。
余瑶盘坐在白玉塔下,周身神力紊乱,如流水一样的乌发慢慢变幻颜色,从墨黑到霜白,如此反复几回,身上仍是不可遏制地结了一层冰霜,最后她睁开眼睛时,长发尽数化为水蓝色,在浓厚的灵彩下泛着冰冷色泽。
三日前,玄天门上,天孙云烨与锦鲤族圣女的定亲宴上,余瑶被从头绿到尾,还被诓着颇不自知的参观完了全过程。
这事在仙界传得沸沸扬扬。
余瑶一想起来,就觉得自己很蠢,关键还蠢而不自知。
天孙云烨是天族正统血脉,自幼天赋异禀,能力卓越,从天族太子的一干子嗣中脱颖而出,奈何身份这块被同父异母的嫡长兄压得死死的,熬了数千年也没看到什么出头的希望。
于是,他跟十三重天的小神女余瑶谈起了恋爱。
今日炼器少了一味上古仙金做引?无事,小神女有办法;明日渡劫无神药傍身?无事,小神女面子大,能借,实在不行还能偷——反正没人找她算账。
就这样稀里糊涂过了三百年。
前些日子,云烨突然愁眉苦脸,说自己准备冲击神位。
他一说,余瑶就懂了。
自上古以来,神与仙之间泾渭分明,得道升天是为仙,与生俱来是为神,六界之内,五行之中,神处处凌驾凡仙之上,哪怕资历地位高如天君天后,见了十三重天的神,也得做做样子拱个手唤声神君。
当然,跟那些牛逼哄哄的神君比起来,余瑶特别有自知之明。她虽没经历过成神的千锤百炼,雷霆铸身,却也知这里头的凶险,一个不慎,当真是万劫不复,身死道消的下场。
第一反应,自然是阻止。
只是云烨这人,平时性格还算温柔,但到了关键时候,不听劝,谁劝都不管用。
只能让他去。
可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真死了,人毕竟是自己找的。
于是余瑶去蓬莱找了老朋友——扶桑神君。
同她这种半架子不同,扶桑神君的名声在四海八荒都极有影响力,他是上古十神中出世最早,活得最久的一个。
一听余瑶是来为云烨借扶桑果的,向来温和从容的人拉长了一张脸。先是语重心长地同她说了一大堆道理,后又说了句:让他歇了这份心吧,若是有那般容易成神,哪还轮得到他开这个先例。
总结两个字:不借。
老朋友不肯借,余瑶也没办法。
扶桑果毕竟不同于其他仙物,乃是扶桑神君本体所结精华所在,一直留存在传说之中的神物,十分珍贵,她不能强人所难。
主要是,打不过,说不赢,还偷不得。
然而就在余瑶原话告知云烨之后,他人就不见了。
念及天族乱如麻的破事和老天君日常的一大堆骚操作,余瑶只以为他打消了念头,专心去忙天族政务去了,直到三日前,一身招财童子装扮的财神满脸神秘地拉着她去赴了九重天天孙的定亲宴。
余瑶这才认知到,自己哪是什么黑心莲,明明早成了浑身长绿苔的蔫巴莲。
云烨估计是没想到她会出现,因为她最不喜上九重天凑热闹,所以四目相对时,气氛尤为尴尬。
然后,余瑶看见了云烨身侧的佳人,白裙乌发,额心嵌着枚金色的半鳞,端庄温婉,笑容甜美,软着声音轻轻唤了一声殿下,将一脸懊恼的云烨叫得回了神。
啧,居然还是熟人。
锦鲤一族圣女——温言。
余瑶轻摇了摇手里的玉杯,杯中清亮澄澈的酒液随着她的动作晃了晃。她低眸,才想着寻个好时机将这酒泼到眼前这对佳偶璧人身上,提前祝了这大婚之喜,就见童子模样的财神撞了撞她的肩,冲她挤眉弄眼,一脸的担忧,“……你切莫冲动,此处都是天族的人,十三重天能打的可是一个没来。”
莫说只是一个天孙的订婚宴,就是当年天族太子大婚,十三重天的神也只下来了两位。
“你该不会指望我带着你突围吧?”财神说罢,又示意她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
得。
余瑶不得不生生咽下了这口气,她将杯中上好的琼浆玉液一口饮尽,修长的食指摩挲着白玉杯壁,再望云烨时,竟恍惚看到了许多破碎的画面。
这画面争先恐后地挤到脑子里,剧痛袭来,余瑶狠狠蹙眉,扶着额退了一步。
幻象中,云烨与温言携手走过玄天门,金童玉女,宛若璧人,沿途,仙娥们撒下晶莹冰花,天族太子与太子妃居高位,笑意盈盈,亲自坐镇。
而后场景变幻,清凉池畔,云烨满脸疲惫与愧疚,不断地同她解释,说温言乃天族为他内定的道侣,父命不可违,他也是被逼无奈,实非自愿。
余瑶大声同他争辩了些什么。
于是云烨吐了一口血,晕倒在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