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锦绣荣华快穿

第174节(1 / 2)

想到了一开始开看不起眼前的人,主编让自己的语气真诚,“这稿子很好,谢女士不愧是读过大学的,这稿子质量相当高。”

宁蓁蓁:“多谢主编的赞赏,我还担心写的太浅白入不得贵报的眼。”

王德单笑着说道,“谢女士太自谦了,敢问这故事您一周可以写多少字?”

“一周可以五万字。”

王德单有些惊喜了,这个速度确实很快,一般来说,在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是周更的。但是若是日更,是最好的,先前的《风流道士》就是日更的文章,也确实让《都市报》销量大涨。

于是主编直接说道:“下次供稿如果可以拿出五万字,直接交稿后三天内就开始刊登,我们报社每日连载,一日五千字。至于说稿费,我们报社的新人作者是千字四角,如果可以稳定一周五万字,那么我们出千字六角。”

考虑到是百乐门牡丹姐带过来的人,主编根本不压价,反而主动往上提价。

宁蓁蓁手里就有一万字,主编签订了合同之后,直接让人给结了六个银元。

这六个银元让宁蓁蓁可以说一下就阔绰了起来,出了报社,便对牡丹说道,“牡丹姐,这就要到中午了,我请您吃饭。”

牡丹拢了拢身上的皮草,手指上的翡翠戒面闪闪发光,“你才有几个银元?留着吧,我请你吃饭。”

第210章 私奔失败以后7

牡丹原本没问宁蓁蓁的私事,她这些年有了点地位,也试图给伴舞的几个可怜人一些出路,只可惜少有正面的回报。

一个花名叫做芍药的,遇到了阔绰的少爷,还怨恨牡丹姐阻拦了她的青云路;花名叫做鸢尾的,心中也有怨气,觉得牡丹姐没有帮她到底,明明那么多的钱财,却不肯多赠于她一些,鸢尾甚至赌气的去了大上海舞厅,最后得了病还回百乐门闹了一场,一直到秦老板人的qiang顶在她的脑袋上,才让鸢尾不甘心地离开;还有那天晚上见过跟着邹小龙的兰草,明明已经下了决定,又跑到她这里装乖,自己脸色疏冷一些,兰草反而露出委屈的神情。

牡丹帮了不少人,还被人反咬一口,多少有些冷了心,用强硬的态度武装自己,只有少有如同玫瑰这样的人,才能够得到她的一二拂照。

不过,偶尔帮助到如同宁蓁蓁这样态度的,牡丹还是高兴的。

她坐在这家叫做拉斐特的西餐厅里,口中含着一枚薄荷糖,难得和宁蓁蓁说了自己的事。

牡丹的本名叫做汪若兰,自小有订婚的未婚夫,跟着他去了国外,结果未婚夫嫌弃她是黄脸婆,喜欢上了女留学生,中间有一段没有讲,最后只说了借助了秦老板的力量,报复了未婚夫的一家人。

具体怎么报复的,汪若兰也没有说,只说了几句话,“当年其实最让我难受的就是我婆婆还有小姑子,当时我最难受的时候就想着,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后来我的报复,她们也是最恨我的,那段时间报复了之后,回想她们的眼神,我都可以多吃两碗饭。”

汪若兰很少把这些私事告诉别人,现在和宁蓁蓁说话有一种神奇的感觉,眼前人明明年龄比自己小,却有一种经历了许多的包容的奇异温柔。

那些不堪的过去,汪若兰从不愿意提起,现在说出口了之后,心里头一松,仿佛不算什么。

“谢谢你。”汪若兰举起了红酒杯。

汪若兰觉得自己的感谢没有头脑,宁蓁蓁去明白她为什么感谢,本身诉说也是一种解压。

汪若兰:“你现在稿费已经足够了,舞厅那边的话,你有什么章程?”

“我打算直接把先前给我的钱给还上。”宁蓁蓁说道,“如果可以,就直接不跳了,这几天去酒店住一下,等到下次多交点稿子,租房子的钱也就够了。”

汪若兰自己住的是小洋楼,但是没有提议让宁蓁蓁住在她那里,现在对方在百乐门涉足不深,离开也是好事,和她牵扯太多了,反而麻烦,于是微微颔首,“等会下午我陪你走一趟。”

宁蓁蓁笑着说道:“麻烦汪姐了。”

“不算什么麻烦事。”汪若兰扯了扯嘴角说道,“这世道不好,总有人会像是无头苍蝇一样撞进来。对了,当时你预支的工资是两个大洋,我建议你还三个大洋回去,一半给招人的那个,一半是邹小龙,别嫌多,有时候小鬼难缠,我想你既然铁了心这么快要离开,肯定是想要摆脱得干干净净。”

“这个道理我懂得。”

这顿饭是汪若兰结账,她表示宁蓁蓁全文完结了之后,再请她吃饭,宁蓁蓁自然颔首应下。

宁蓁蓁和汪若兰站在门口的时候,段继文正好搬着梯子距离她们两人三十米。

他一只手拎着油漆桶,另一只手艰难抱着梯子,因为看到了卷发的宁蓁蓁,手上的油漆桶直接落了地。

“我艹,你看你干了什么好事!”段继文的膝盖被踢中了,直接狼狈地跪在了地上,身上腿上还有手上都是油漆。

段继文的手掌火辣辣的,随即是泛着疼,地上可是油漆啊,他的手肯定破皮了,油漆都进入到了血肉里。

段继文还记挂着妻子,连忙抬起头,这个时候宁蓁蓁正在上人力车,只给了他一个纤细袅娜的背影,这个背影让他又不确定是不是妻子了。毕竟曾经的谢琳琅很少穿旗袍,更是从未烫过卷发。

踹人的那人气得跳脚,“这油漆都是进口的,你这个小工得赔。”

段继文以前不在意钱,自从给儿子看病,家里都被掏空了,就知道生活的苦,怎么可能愿意赔钱?这个时候直接说道,“我不是什么小工,我的手是画画的,我是艺术家。现在油漆都进入到伤口里了,你得赔我医药费。”

“你是艺术家?画一些乱七八糟的线条,人体构造都画得不好,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艺术家?”

段继文涨红了脸,“明明是你踹我的,才让我的手都受伤了!你根本就不懂艺术,不明白里面蕴藏的美与力量!艺术家的手都是无价的,你不信让别人评评理,我就是没有拿稳油漆,你至于直接踹我吗?”

段继文和那个人嚷嚷,最终争吵的结果是暂时没要段继文赔钱,因为这个教堂赶工的周期很紧,那人打算先勉强用段继文,等到这个赶工期一结束就把人给踢走。

段继文还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被决定,手上缠着纱布,心不在焉地在教堂里调色,准备作画。

段继文努力去想西餐厅前那个人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妻子。

如果是,那就代表她在百乐门傍上了大人物,他们段家马上就不缺钱了;如果不是,也是非常有可能的,不过就算不是,也给了段继文灵感,可以把妻子打扮的漂亮一点,到时候跟着邹经理和客人跳舞,早晚也能够给家里带来钱财。

段继文自从母亲过来了之后,母亲一直絮絮叨叨,崔婉才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谢琳琅是不要脸跟着他私奔的,这在古代就是妾室,既然是妾室,是他段继文的所有物,那么替他赚钱没什么不对。

段继文刚开始倒是不想让谢琳琅去舞厅,但是儿子病了,实在没办法,崔婉作为孩子的母亲,跪在段继文的面前:

“呜呜呜,夫君,让我假装是你表妹可以,只要名义上我还是你的妻子就够了,我知道夫君你喜欢读书人,就像是谢小姐那样的。”

“长泽就是我的命根子,你也看到了长泽有多可爱,你忍心让长泽死掉吗?”

“我作为孩子的母亲,恳求你,只要谢小姐愿意出钱,我甚至可以把妻子这个位置让给谢小姐,夫君你知道我多在意这个名分的,但是没办法,谁也没有我儿子重要。”

“只是去跳舞,咱们只要不嫌弃她,日子过好了,再搬家就好了,不要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