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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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摇头低笑,也跟着钻进被窝,安抚道,“分别盖两床被子,便是碰到也无碍。快睡吧,夜深了。”

有姝点点头,迟疑道,“我以后能每天晚上都帮你守夜吗?不睡床,在脚踏或地上将就一晚也成。”一旦自己落单,厉鬼就会痛下杀手。这半个月,他在外面不知吸了多少阳气,以往出现时只是一缕阴风,而今却能让一整个房间变成冰窟。他又变强了!

少年拍拍幼童发顶,轻声道,“看你表现吧。”

有姝不再纠缠,用被子蒙住头,缓缓闭上眼睛。房间里燃着几个炭盆,温度不高不低非常温暖,耳畔不时传来少年清浅而又平稳的呼吸,像催眠曲一般叫人心神宁静。不用担心忽然而至的厉鬼,亦没有纠缠不休的梦魇,这是有姝度过的最香甜,最安稳的一个夜晚。迷糊中,他隐隐想到:幸好,幸好在最绝望的时候遇见了这个人。

一夜无话。翌日,少年甫一睁眼,看见的便是缩在角落的一个小团子,果然睡下是什么姿势,早上起来还是什么姿势。原以为这个年纪的小孩睡梦中颇为多动,要么伸胳膊摆腿,要么频频起夜,但有姝却十分乖巧安静,愣是一丁点儿也没越界。

少年摇头失笑,刚掀开被子,埋在被窝里的幼童就忽然弹起来,又黑又大的双眼满是戒备,毫无刚睡醒的迷糊感。看清面前的人,想起昨晚的事,他晃了晃乱糟糟的脑袋,戒备神情瞬间换成憨态可掬。

“主子,我伺候你洗漱更衣。”他从床角滑到脚踏上,匆匆穿好衣裳和鞋袜,出门打水。

有趣,不过一名幼童,竟也会露出如此凌厉的表情。少年心中暗忖,面上却表情平淡,叮嘱道,“重活不用你干,待会儿自然会有僧人来送热水。过来,伺候我穿衣。”

有姝得令,将整齐叠放在矮柜上的衣服拿在手里,走到少年身边。少年发育的很好,才十四五岁便足有五六尺高,此刻正伸展双臂,等待幼童帮自己披衣。

有姝抬头仰视,自信心再度受到严重打击,不得不搬了一把椅子过来。然而,便是站在椅子上,要够到少年也不容易,他用力踮起脚尖,这才顺利将衣服拢在少年身上,系衣带的时候踮脚的时间太长,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

“我抱着你吧?”少年边说边将双手插入幼童腋下,将他举高。分明能自己穿衣,自己系衣带,他却偏要三尺高的小豆丁动手,为的不过是观赏对方手短脚短,耳根红红的尴尬模样罢了。

自被放逐以来,逗弄幼童竟是他能体会到的唯一的人生乐趣。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过短短一天,他便染上了这等恶趣味,却完全没有矫正的想法。

有姝不知道自己被戏弄了,反而觉得老板贴心极了,利利索索的把衣带系好,被放到地面时还正儿八经地询问,“主子看看哪条腰带合适?不如选蓝色这条吧,比较搭配。”

“好。”少年表情淡然,眸中却满是笑意,见幼童踮起脚尖帮自己系腰带,忍不住伸出手,压放在他头顶,将他摁了下去。

有姝打了个踉跄,奇怪的瞥少年一眼,当他是无意施为,于是继续踮脚系腰带,紧接着又被摁下去。接连被摁了好几次,像打地鼠一般,有姝即便神经再粗壮也意识到少年在戏弄自己,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控诉。他要用精神力感染对方,让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少年弯腰,盯着这双清透见底的黑眸,慢慢勾起双唇,无声笑了。多了一个小娃娃陪伴,倒也挺有生趣。

第10章 四十千

被小娃娃泪汪汪的眼睛看得不好意思,少年接下来不再戏弄他,极其配合的穿好衣服鞋袜。走到外间,僧人已送来热水和饭菜。两名护卫分别叫做阿大、阿二。阿大正在兑热水,阿二正在摆膳,洗完脸立马就能开饭。

有姝用力吸了吸飘荡在空气中的饭菜香味,只觉得饥肠辘辘,空虚难忍。他猴急的跑到盥洗架前,拧了一条湿帕子,连连招手让少年赶紧过来。

听见小娃娃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声,少年莞尔,主动弯腰,方便他动作。有姝快速擦干净少年脸颊、耳廓、脖颈等处,用剩下的水抹了抹自己的脸,然后跑到餐桌前站定,看清碗碟里的菜肴,双目圆睁,很是惊异。

“你们怎会有肉吃?”他来了半个月,顿顿都是青菜萝卜,一丝荤腥也闻不到。

“嘘,切莫声张。”少年食指抵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有姝点头,见阿大阿二摆好碗碟后退出房门,便也依依不舍的离开。

“往哪儿跑?过来吃饭。”少年淡淡开口。

“你在跟我说话?”有姝靠在门板上,一会儿指指自己,一会儿探出头去看走廊外的阿大和阿二。幸福来的太快,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末世里,能吃上新鲜饭菜是一种奢侈,来了古代,虽说能吃饱,却依然尝不到荤腥,除非投胎在大户人家。

故此,有姝对这一桌丰盛的菜肴当真眼馋到极点,恨不能化身巨兽,连碗碟带饭桌一块儿吞下。他眼睛冒着绿光,未免显得太急切,小步小步的挪回屋内,嘴角不时闪烁可疑的亮光。

少年以拳抵唇,轻微咳嗽,末了招手道,“过来吧,今日菜有点多,我一个人吃不完。”

“对,浪费食物可耻。”有姝挨着少年坐下,拿起竹筷帮少年夹了一个酱猪蹄,催促道,“主子快吃。”你吃了我才好开动。

“嗯,你也吃吧……”话音未落,幼童已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然后挥舞筷子大口刨饭,那架势活像饿了八辈子。

“慢点吃,还有很多。”少年扶额,当真有些无奈,但看着看着,竟也觉得饿了。初至开元寺,他十分不习惯这里粗陋的饭菜,习惯了宫中的锦衣玉食,乍然失去所有,还被打落万丈深渊,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几乎对未来绝望。他整夜整夜失眠,端起碗,亦常常觉得难以下咽。

他知道自己必须尽快振作,因为他不是一个人,还有外家,还有母后留下的众多心腹。一旦他垮了,所有人都要为他陪葬。然而理性归理性,真要摆脱感性的纠缠,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收下幼童是想让自己转移注意力,并多个乐子,现在看来,这个决定是对的。

幼童吃嘛嘛香,睡嘛嘛美,只要肚子饱了,虽然总板着一张脸,乐与餍足,那愉悦的情绪很有感染力。只不知,当他长大了,晓事了,得知自己的身世,还会不会这样没心没肺。

思及此,少年默默叹息。

“有姝。取次梳妆,寻常言语,有得几多姝丽。你的名字可是来自于此?”他给幼童夹了一块肉,徐徐询问。

“就是‘有一位美人’的意思。”有姝不太喜欢咬文嚼字,话语很是直白浅显。

“有一位美人?你这五官倒有几分精致,日后或许真能长成一位美人。”少年捏住幼童下颚,将他转来转去的看了好一会儿。五官的确精致,但最出彩的却是一双眼睛,漆黑、明亮、深邃而又清澈,似宝石,更似天上的星辰。

“多吃点,多长点肉,胖了才好看。”他继续夹菜,颇有种养儿子的满足感。

有姝连连点头,对少年的好感度突破天际。既能保护自己,又能让自己顿顿吃肉,上哪儿去找比少年更好的老板?五两银子把自己卖了,不亏,一点儿也不亏。

“你名字是谁帮你取的?”少年饭量不大,吃饱了便放下碗筷,逗引幼童说话。

“我,我自己。”本想说我妈妈,但想到自己已经重生了,有姝连忙改口。这名字连宋妈妈和白芍也不知道,她们只会用“少爷”称呼他,说是等进学了,让先生起一个寓意绝佳的名字。有姝当时没发表意见,但心里却很不乐意。他是有姝,便永远是有姝。

少年摇头失笑,万万没想到五岁的幼童竟会给自己取这样的名字。有一位美人?脸皮着实厚得很。

二人吃罢早饭,便有一名布庄掌柜带着许多布料前来拜见。有姝原以为是少年要做新衣服,却没料对方把自己推上前,让掌柜量尺寸。

“除了白色,其他料子都要了。他比较顽皮,喜欢在雪地里滚来滚去,白色着实不耐脏。”少年挑拣出白色布料,继续道,“再用绢布做几套亵衣亵裤。对了,外袍尽量做厚一点,梁州的冬天似乎比上京还冷。”

掌柜连连点头答应。

有姝摸摸从桌面垂落下来的布料,心里高兴极了。宋妈妈和白芍毕竟是女流之辈,不但要把少爷养大,还要送他读书习字,使他不至于蹉跎前程,所需要花费的金钱不可计数,故而日子过得很拮据。有姝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穿上新衣,平日里甚至要捡白芍的旧衣服穿,村子里不相熟的人家还当他是个小姑娘。

“给我做衣服?”他抬头,眼巴巴的看着少年,生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嗯,既跟了我,我自然不会亏待你。”少年拍拍他发顶,语气甚为温和。

有姝瞬间被幸福感包围。说句老实话,他来到古代之后,生活条件并没比上辈子好多少,同样是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一只厉鬼时时想要自己的命,危险程度比待在末世还高。来到少年身边之后,这些境况才一一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