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姝拧眉,已然感觉到自己在三王府的地位发生了改变。若是往昔,他何须敲门?何须通禀?何须苦苦等待?难道主子还在生气?也是,自己趁他醉酒占了那么大一个便宜,事后却不交代一声就跑了。
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龙阳之好,这一点有姝还是知道的。
思忖间,门开了,阿大满脸尴尬的冲少年颔首,“有姝,主子有事外出了,你先回去吧。等主子回来,我会告诉他你来过。”
频繁眨,目光闪躲,对微表情颇有研究的有姝自然知道阿大在撒谎。人明明在里面,却避而不见,果然是生气了。他点头,闷声道,“那我明日再来。”
阿大却忽然叫住他,“有姝,听我一句话,不要再来了。你现在已经不适合留在主子身边。你知道,主子登基之后便要大婚,皇后乃卫国公府嫡长女,同时还要纳定国公府与安阳侯府嫡女为妃,日后更得广选秀女,填充后宫,为皇家延续血脉。与其那时心伤,不如早早放弃。况且,况且……”余下的话,说出来有些恩将仇报的意思,阿大终究没再继续。
然而他的未尽之语,有姝已清楚明白。他定定看着这位昔日同伴,补充道,“况且我能力诡谲,留在主子身边是个隐患,你们不得不防。”捏紧手里的糖葫芦,他重重点了一下头,“我走了,再会。”
就像读心者被其他异能者肆意残杀灭绝那般,这里的人,也容不下一个能操控鬼怪的异类。虽然早知道会如此,有姝依然觉得十分难过。但他上辈子就明白,眼泪是最无用的东西,便是流下来,也打动不了无法打动的人。他们或许会愧疚,然而那只是一时,一旦牵扯到自身安危的问题,所有人都会选择铁石心肠。
他不哭,自然也不会哀求甚至乞怜,只是默默咬掉一粒糖葫芦,然后转身离去,至于阿大所说的心伤,有听却没懂。他对主子的感情并未达到他们想象的程度,或许有喜欢、尊重、依赖、感恩,但绝没有深爱。在末世里长大的孩子,从来不知道爱与被爱是什么滋味儿。
阿大看着他消瘦单薄的背影减去渐远,目中隐现不忍。他上前一步,劝慰道,“有姝,你与我们不同。你是自由身,除了待在主子身边,其实还有更多选择。你那么聪明,干什么事不好?去吧,回去想想自己想干什么,喜欢干什么,总有一天你会发现:在这世上,谁没有谁又活不了呢。”
话虽这么说,他对少年的忌惮却丝毫未曾减少。将之驱离主子身边是第一步,接下来他会派人日日监视,一旦对方有异动就直接斩杀。这些天发生的事已足够令他认识到鬼神的莫测与强大。而能操控鬼神的少年,无疑是更危险的人物。
有姝没回头,也没答话,只随意摆了摆手。
与讨债鬼斗了十多年,他对周遭环境自然十分敏感,很快就察觉到有人在监视自己。他先是心凉,后又觉得理所当然,监视就监视吧,反正自己不会去害主子。这样想着,他走入一家酒楼,准备大吃一顿来缓解心中的难过。
他来自末世,活一天赚一天,除了考虑怎么吃饱饭,从未有闲暇思索人生哲理,更不会伤春悲秋,顾影自怜。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因为磨难令他变得足够坚强,却也是坏事,因为朝不保夕的生活让他永远无法长大。
适当的磨难能促长心智,然而太多太多的磨难,多到除了努力活在当下,连希冀未来的资格都没有,心智又怎么会成熟?有姝前世活到十五,今生长到十六,前后加起来足有三十一岁,但他的脑袋里仅存庞大而繁杂的知识体系和各种各样的求生技能,并没有成熟的思想理念。
他活得很简单也很纯粹,除了保护好自己的性命,填饱自己的肚子,从不会去思索未来该走怎样的道路,因为末世人没有资格提及未来。但现在,孤孤单单的坐在窗边,看着下方熙攘的人群,他忽然之间发觉,换了一个世界,自己或许应该认真想一想了。
把生命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最终只会得到失望。有姝再一次验证了这句在末世广为流传的话。他左手握拳,捶打右手手心,喃喃道,“还好现在纠正这个错误并不算晚,我得离开主子过全新的生活。欠他的,我早已经还清了。”
他重重点头,然后大口进食,眉眼间的郁色已尽数消散。
恰在此时,隔壁桌有人叹息,“这道水煮鱼做得不够地道,与我在蜀州吃过的差多了!”
“蜀州你也去过?听说那里道路十分艰险。”旁边有人搭讪。
“我是行脚商,哪儿没去过。不仅蜀州,云贵两州的山道同样险象环生,每每路过都似一场搏命。好在每到一处就能尝到那里的独特美食,也算有所慰藉。”
所有的吃货都是心灵相通的,有姝听了这行脚商最后一句话,被深深触动了。他其实不想参加科举,也不想入仕,尤其现在为了远离主子,好叫他放心,更不能在他眼皮底下晃,所以离开上京是唯一的选择。
但是离开之后去哪儿?干些什么?这成了有姝最大的烦恼。一语惊醒梦中人,他当即拊掌道,“唯生命与美食不可辜负。好,我也要走遍天下,吃遍美食。”话落风卷残云一般将桌上碗碟扫荡干净,回家收拾行李去了。
听说儿子要离开上京,宋氏一时无法接受。但她一个妇道人家,行路不便,自然难以适应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生活,只得妥协。远离新皇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朝中暗流涌动,尔虞我诈,就有姝那一根筋的性子,早晚会出状况。她希望儿子平安康健,至于什么荣华富贵、锦衣玉食,都只是过眼云烟罢了。
“每到一处就给娘写封信报平安,若是倦了累了便回来。不想回来也可以,把娘一块儿接走。”宋氏站在城门口频频挥手。
有姝一面点头答应一面赶着牛车往前走,出了十里亭后见四下无人,就钻入棚子里睡大觉,换水鬼来赶车。行至狭窄山道,前方有一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老翁拦住去路,央求道,“车上这位好心人,老朽的包裹被猴子抢去挂在树上,能否请你帮我取下来?”
有姝探头去看,便见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干硬的窝窝头,继续道,“老朽没什么好东西,只这一份干粮,送与好心人当做报酬。”
如此寒酸的报酬,常人见了定会喷他一脸,从末世而来的有姝却不会拒绝任何食物。他立即跳下车,卷起袖子扎好衣摆,干脆道,“包裹挂在哪颗树上?”
第40章 画皮
老翁没料到他同意的如此快速,先是微微一愣,然后才将他拉入路边的树林,指着最繁茂的一颗大树说道,“就在那树梢上,小后生,你当心点。”
有姝手搭凉棚往上一看,果见最顶端的一根树枝上挂着一个粗布包裹,一群猴子蹲坐在枝叶间嬉戏打闹,还冲树下的人龇牙咧嘴,砸野果,仿佛在示威。
“这群猢狲忒无法无天!成天聚在此处做劫道之事,比山匪还狠。”老翁无可奈何的叹息。
有姝也不安慰他,直接便抱着树干慢慢蹭了上去。猴子们感受到威胁,在原地又跳又叫,见吓不走他就开始摇晃树枝,企图令他摔落。有姝的野外生存技能早已满点,自是不惧,三两下爬到最高处,将包裹摘下。
猴子们见战利品被夺走,张着大嘴发出尖锐的嘶鸣,还陆续奔过去拽有姝的衣服裤子,有几只甚至跳到他背上拉扯头发。有姝上去时好端端的,这会儿却已是鬓发凌乱,衣衫不整,看着十分狼狈。
但他既不害怕也不恼怒,只管稳住手脚慢慢往下滑。猴子是最记仇的动物,你若是不理会它们,过一会儿它们自己便走。相反,你若是试图反抗,亦或将某只打伤,它们必定群起而攻之,这个抓一下那个咬一口,很快就遍体鳞伤,形容凄惨。更何况这里是古代,医疗水平十分低下,若不小心感染了,便是死路一条。
故此,有姝只是躲避,并不主动出击。猴子们戳了他几下,又扯掉他发带和裤头,然后吱吱哇哇地跑开了。落到地上时,有姝的裤子已滑到腿弯,露出里面自制的四角小短裤。
老翁从未见过这种裤子,于是总盯着那处看。有姝也不觉得丢脸或羞涩,先将包裹递给他,然后大大方方地提上裤子,系牢腰带。
老翁连忙道谢,末了将油纸包裹的窝窝头塞进他手里。
若是在行路途中,找到食物后定要赶紧消灭掉,别想着留到下顿再吃,因为天知道你还有没有下一顿。遵循上辈子的经验,有姝三两口将窝窝头吃完,左手还放在下颚,接住不小心掉落的残渣,待吃完后仰头往嘴里一倒,务必保证一点儿也不浪费。
老翁一直用审视的目光盯着少年,见此情景默默点头。当少年拱手准备告辞时,他假装踉跄一下,将手里的包裹扯开了。
几个银锭子丁零当啷滚落到有姝脚边,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出夺目的光芒,打眼一看,少说也有上百两,够穷苦人家花用几十年了。有姝却不为所动,表情极为平淡地捡起银子,递还给老翁,然后再次拱手告辞。于他而言,食物才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黄金白银又不能吃,顶什么用?
“好好好!”老翁捋着胡须笑开了,伸手将他拦住,“小友别忙着走,听贫道说两句。你虽有龙气护体,却并非万无一失。”
有姝原本对他的话不感兴趣,听到最后一句才转头回望,目中满是戒备。
老翁连忙安抚道,“莫怕,贫道不会伤害小友。小友一出城门,贫道就已看出你是世外之人。世外之人虽行走于此世,却不牵扯因果,可谓得天独厚,且小友有大机缘,竟得了一缕紫微帝星的鸿蒙紫气,越发诸邪不侵。然,小友须知,这紫气虽能抵御鬼物,对妖邪而言却并不十分管用。道行浅薄的妖邪或许会惧怕于你,但那些上了年头的大妖最爱的便是龙气,若能得到一丝用来修炼,或能增长百年道行。况且小友你的血肉又是大补之物,二者配合服用效果更佳……”
有姝打断他的话,“所以说,我现在孤身上路很危险,随时有可能被妖怪吃掉?这世上除了鬼魂,还有妖怪吗?”
老翁点头,“比你想象的更多。”
“那你是什么?”有姝手指微微一抖,便将藏于袖中的匕首抖入掌心握牢。他万万没有想到,龙气只能驱鬼,不能除妖。而且对妖怪而言,龙气和他的血肉一样,都是极为珍贵的宝物。也就是说,他现在是个行走的大补丸,随时有可能被吃掉。
这个世界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竟比末世还危险?
有姝深觉自己倒霉,老翁却爽朗地笑了,“小友莫怕,贫道是人。贫道修的是极情道,从不杀生。打从小友离开京城,贫道便一直暗暗尾随观察,见小友与贫道性情相契,这才为小友指一条明路。”
有人在跟踪自己,有姝自然知道。想起主子派来的那些暗卫,他不免四下里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