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指着屏幕上的瓦斯权杖说:“应该就是这个。”
顾北夜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愣地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艾玛用来戳罗斯和莎拉的那个东西,应该就是这根瓦斯权杖。”伊芙握着鼠标将那张图片放大,“你们看权杖上的狗头状把手,这里,有一个特殊的尖端,似乎是钻石。”
蒋煦瀚眯着眼睛看了一会,“看这形状是挺像的,硬度、材质和尖端大小都差不多。”
另一边顾北夜手指飞快地在手机上翻查着什么,突然“啊哈”一声,说道:“有了!你们快看,曾经就有个时尚杂志做过一个关于艾玛·布尔玛的专访,她每次出门几乎都是各种权杖不离身的,那根瓦斯权杖是她的最爱,带在身上的次数是最多的。”
伊芙看着手机上的那些照片,确实,艾玛每次被照到,手里都是拿着各种权杖的。
“停!”视线落在一张图片上,伊芙抬手按住顾北夜的一只手喊了一声,“这身打扮,是九月十三号那天,艾玛接受采访的那天穿的,她手上拿的果然是那根瓦斯权杖!”
“东西都对上了,可以申请搜查令了吧?”顾北夜激动地问道。
伊芙却是摇了摇头,“还不行,罗斯和莎拉身上发现的真丝无法证明就是艾玛的丝巾上的,最重要的是,我们没有任何的人证物证证明她跟这两个案件有关,甚至没有任何人看到她在案发时出现在现场过,我们是无法申请搜查令的。”
顾北夜郁闷道:“那怎么办?她那个人那么聪明,我们能想到的她未必就想不到,要是她回头把权杖扔了或者藏起来了怎么办?”
“她不会的。”伊芙很肯定地摇摇头,“权杖之于她不仅是权力的象征,同时也是胜利的象征。在古瑷吉,法老王在宣判一个人有罪后,就会用权杖去戳那个人的身体,诅咒罪人。
如果是戳头,则是诅咒罪人永生永世不配得到智慧;如果是戳心口,则是诅咒人永生永世不配得到心,成为一个无情之人。艾玛在杀了罗斯和莎拉之后戳她们,一来是表示自己的不屑,二来则是为了诅咒,那是她战利品的体现,像她那样高傲自负的人,是不会扔掉的,相反的,她还会好好地保存起来。”
顾北夜想了想,觉得伊芙说的很对,但还是忍不住有些气郁难平,“那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抓人?”
“等斯里登的消息吧,他已经派人偷偷对西泽楼上的屋子进行取样搜索了,只要找到一点属于艾玛的痕迹,我们就可以强制抓人,对她的家进行搜查。”
“那如果找不到呢?”顾北夜觉得,以艾玛的小心谨慎,留下痕迹的可能性还是十分渺茫的。
伊芙比她有信心多了,她说:“凡两个物体接触,必会产生转移现象。只要她出现过,就必然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现场必会留下微量迹证。”
一个犯罪嫌疑人,不论他多么小心谨慎,他站过的所有角落,他碰过的所有器物,他留下的所有东西,即使他毫无意识,也会留下一个对抗他的沉默证人。不仅仅是他的指纹和脚印,他的头发、他衣服上的纤维,他碰碎的玻璃,他留下的工具,他刮去的涂料,他留下或采集的血液或***。这些种种或者更多,都支撑着对抗他的沉默见证。这些证据不会被忘记,不会被某一时刻刺激而变得浑浊,它不会因为人证而消失。它是事实存在的证据。物理性证据是不会有差错的,它不会做伪证,它不会完全消失。
碎片或微量迹证是一种犯罪现场的物体存留或物体消亡调查方式,其中包括对鞋或者地板覆盖物、土壤或纤维等外来物。
在罗斯和莎拉的案子中,艾玛在他们的骨头上留下了凹洞,还有一个高跟鞋留下的伤痕。
在西泽的案子里,她又留下了一个高跟鞋跟的凹痕,痕检专家已经对比过,证实了是同一双高跟鞋造成的,这就证明,那双鞋子,也被艾玛当成了战利品保存起来没有扔掉。
同样的,那条丝巾很可能也还在艾玛的家里被保存了起来。
而那上面,应该还残留着当时的痕迹。
既然是战利品,艾玛肯定会保留着它们最初的样子,让自己每每看到它们,就好像看到那些被她杀死的人的痛苦样子。
蒋煦瀚也说道:“没错,更何况我们还有那个管家,等清溪来了,一定能撬开他的嘴的。”
“那我也要去!”顾北夜高举起手,“一个人有没有撒谎,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伊芙笑了笑,“那个还要再等等,不急。”
“时间不等人!你就不怕那个管家跑路了?”顾北夜就是个急性子,做什么事都风风火火的。
要不然当年也不会醉过之后就直接到了国外,一去就是四年,也不会在徐博宇和吕宁解除婚约后就立马装醉出手。
眼下这三起案件凶手心思缜密,手段凶残,要不是虎鲸已经转型了,顾北夜恨不得以暴制暴直接杀了艾玛,好替天行道。
伊芙下意识地朝蒋煦瀚的方向看了看,摸了摸鼻子,“等她对我出手。”
顾北夜:“……”
是错觉吗?怎么感觉刚刚突然一下,屋里的气温就降低了好几度?
蒋煦瀚看着伊芙,咬了咬牙,“你又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