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第29节(2 / 2)

骑马其实很累,长途跋涉会把大腿、屁股磨破。她只是回娘家,或者在公社跑跑,不需要急行军,慢慢走路就好。

林菀按照他说的,轻磕马腹,“驾!”

那马便走起来,步子稳当,而且善解人意。

林菀笑起来,“太棒了!咱也是能骑马的人了。”

陆明良拉着小明光追着跑。

陆正霆:“不要站在马后面。”

马看不见会踢到,温顺的马也不例外。

陆明良立刻拉着弟弟让开,还叮嘱他,“刚才你站在马屁股后面,危险,它要踢你的,记住了吗?”

小明光看着他,没说话,却听明白了。

沈飞望着林菀飒爽的背影,打趣陆正霆,“弟,好眼光,媳妇儿不但俊,还辣。”

陆正霆与有荣焉,唇角是淡淡的笑意。

林菀骑马绕着转了一圈,回来跳下马跟沈飞道谢,又问怎么付钱。

沈飞瞅着陆正霆,笑道:“老弟付过了。”

林菀纳闷地看着陆正霆,“你还有钱?”

陆正霆拿出一封信递给她。

林菀展开快速扫了两眼,竟然是他之前资助的人家,孩子大了,这会儿是公社干部,赚了工资还他钱。

妈呀,这是什么神仙良心啊。

那人寄给陆正霆一百六十块钱,他用来买了这匹马,里面有优惠减免。

陆正霆对林菀道:“你自己骑马回去,人多就借个小板车拉着。”

所谓人多,就是他也去的话。

沈飞还要去公社,他就不多呆,跟陆正霆和林菀告辞徒步走了。

陆明良:“三婶,咱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林菀看向陆正霆,陆正霆却示意她自己来。

林菀想这还不简单,多少现成的名字呢,什么红云啊,红玉啊,追风啊,闪电啊,哈哈哈,“红玫瑰、火玫瑰、小红、大红好像都不错哎。”纠结了两秒钟,她顺口道:“就叫温柔吧,这马多温驯啊。”

她用棍子飞快地在地上划拉俩字。

陆正霆已经笑起来,本来她在说什么小红大红红玫瑰火玫瑰之类的,最后却出来个截然不同的名字。

没想到她会有孩子气的一面。

“好,就叫温柔。”

林菀扶着马鞍,扭头朝陆正霆指了指他,又指指马鞍子,询问:“你要不要试试?”

陆正霆思考了一瞬,轻轻摇头,“不了。”

就算试试,也应该她不在家的时候,他一个人试骑。

林菀知道他自尊心重,怕出丑别人会笑话。她也不逗他,就让陆明良和小明光在家,她回姥娘家一趟。

小明光立刻挣开哥哥的手,跑到林菀跟前拉着她的衣摆不放。

不说话,表情却够坚定。这是要跟着去。

陆正霆:“这马很温驯,去吧。”

温驯的马,小孩子都能骑,更不用说林菀这样飒利的,所以陆正霆也不担心。

毕竟他腿脚不便,不可能陪她去每一个地方,很多路要她自己走。

想到这个,他眼神黯了黯。

林菀就抱着小明光上马,跟陆正霆和陆明良挥手告别,然后策马出发。

出了大湾村,正好一辆去公社的大马车停下来,车上下来一个容貌俊秀神色却有些憔悴的青年。

正是从市里回来的陆正琦。

他看着一个女人骑马过来,英姿飒爽,让他想起电影里的红缨子,突然他发现不对劲。

这不是林菀吗?

他听说林菀嫁给三哥,认定她利用三哥报复自己,他要回来解救三哥,三哥是无辜的,不能让她害了三哥!

所以他不顾江映月的反对和挽留,果断回家。一路上他一直自我暗示回来就得承受林菀式的狂风暴雨,做好准备让她发泄,不管打骂还是什么都任她,一定要把这件事彻底了结的。

这还是那个蠢蠢的就会撒泼逼他的林菀?鬼使神差的,他居然没躲开,嘴巴不受控制地喊出声:“林菀!”

林菀听见有人叫自己,循声望去就看到陆正琦。

她明澈的眸子染上鄙夷之色,喝骂道:“混账东西,你还有脸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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