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穿成男主他嫂子

第169节(2 / 2)

学习不是要呕心沥血,头悬梁锥刺股才能学好的吗?怎么在明光那里就那么容易!

就算明良和学医姐姐,也比她厉害多了。

陆明良虽然没有明光那么出色,但是年轻轻也读高中去,学医姐姐已经高中毕业在医院实习了。

而只有陆明瑞弟弟,给她不少安慰,他们才是一类人。

弟弟和她一样,爱踢毽子、翻花绳、跳绳,甚至会缝沙包、剪裁衣服、做衣服、绣花、织毛衣!

陆明瑞因为从小由俩姐姐带着,和女孩子玩习惯了,所以从小玩的都是女孩子的游戏,踢毽子翻花绳跳绳,他比女孩子玩得都溜呢。

陆明瑞也深表赞同,“我也觉得初中读完就够用的,没必要读高中。”

读完初中常用的字都认识,复杂的他也用不上。

他现在喜欢做衣服!

“我们研究了好看的新款式,以后你们的衣服都归我和姐姐做。”

前两年林菀奖了一台缝纫机,拿回来以后她也没时间做衣服,一直闲置在那里。陆念书和陆明瑞姐弟俩看了以后,捣鼓捣鼓,然后就迷恋上了。反正就是小小孩子,还没有缝纫机高呢,就站在那里踩缝纫机,看得林菀直笑。

林菀觉得他们太好玩了,就直接做主把缝纫机搬到陆大嫂家,送给他俩了。

从此以后他们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哥哥弟弟们不嫌弃也让他们做。

陆一吃完半个包子,懒得再吃了,他道:“我觉得小学都不用上……哈哈,还是上上吧。”他看林菀拿眼瞥他,就赶紧改口。

林菀一个包子没吃完呢,陆学医从前面医院跑回来,急忙道:“三婶,邱主任才收了一个前置胎盘的孕妇,最凶险的那种,请你去看看。”

林菀一听立刻把剩下的那一块包子塞嘴里,跟陆大嫂二嫂摆摆手就匆忙走了。

陆二嫂道:“弟妹也太辛苦了,这一天天的,饭都不能好好吃一顿。”

随着医院扩大,收治的病人越来越多,几乎天天都有来的,甚至还有城里人舍弃大医院跑来找她给看病的。吃饭的时候急诊是常事,甚至半夜睡觉呢,也有人来拍门。

陆大嫂:“念书,你给三婶把包子放锅里热乎着,等会儿她回来吃。”

陆念书对陆明光道:“明光,你赶紧学,早点帮衬三婶,她就不用那么累了。”

陆明光:“我现在也行。”踩着箱子可以的。

可惜娘不让他进手术室,还说了,让他先学文化知识,学医学理论知识,背背中医书籍,等过了十五周岁想学医就再进手术室。

陆一:“我要学医。”不用离家。

在镇上读小学初中,然后他可以自学高中课程,这样就不需要出门。他可以跟着娘学医术,甚至现在就把理论知识学起来,等大一点就可以拿手术刀……不,手术刀有点累呢,他还是学中医诊脉这些。为了懒着,他可以把诊脉学得精通一些,这样通过诊脉、望闻问切也能看病。

嗯,这样挺不错的,反正娘也是自学的,而且很多国医圣手都没读过什么学,都是跟着师父口传心授。

他也可以的。

陆明光欢喜地看着他,“俊俊,你终于知道自己将来要干嘛啦?”

陆一看了他一眼,“嗯哪。你呢?”

陆明光犹豫了一下,“我?”

他自己还没那么清楚呢,明良哥哥喜欢做饭,以后也想做娘说的大厨师,学医姐姐就想跟着娘学当大夫,念书和明瑞想当裁缝,现在连俊俊也知道要当大夫。

那么自己呢?

陆明光以前想跟着娘学当大夫,后来又想当个旅行冒险家,去看看娘说的那些神秘而美丽的景色,过一阵子又想当个考古学家,等学了历史他觉得可以当个历史学家,而等被数学和物理迷住,他觉得数字是自己的归属。现在看着娘那么辛苦,他又想还是当个外科大夫,这样可以替娘忙,免得她累着。

陆一:“哥,你帮我找娘的书。”

陆明光惊讶地看着他,“你不是懒得看书吗?”

陆一:“为了11岁的时候不秃头,现在就要加油。”

陆明光:“……”

我犯愁了吗?我没有!实在不行我就挨个都去试试,反正娘说我还年轻,想干啥就干啥,不用憋着。

陆明瑞好奇道:“俊俊,你认识字吗?”

陆一:“有些久仰大名不曾谋面。”

陆明瑞都听不懂他的意思,一脑门的问号。

聪明人的烦恼他真的不懂,像他,高深的都不会,也就不用犯愁。

陆明光:“我们读书弟弟跟着背会了,只是眼睛懒得看,大部分不认识不会写。”

比如《资本论》《史记》《西游记》《唐诗一万首》《伟人文选》等的一些章节。

陆一:“可惜耳朵关不上。”

要能关上,他才懒得听呢。

哎,现在还得把书拿出来对着识字,早知道当初不偷懒多看几眼把字记住了,也不至于现在费二遍事儿呢。

幸亏已经学了三年级的内容,哎,作为一个孩子,他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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