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了病娇男主后我哭了

第107节(2 / 2)

这边两人准备回家,而那边屋子里两个一副恨不得整死彼此的架势,却转眼就像两条隔着笼子的孬狗,一但属于彼此的“笼子”撤走,迅速不掐了,从地上爬起来。

费轩指着桐四眼神充满警告,桐四直接竖起中指,妈的撕破脸就撕破!

费轩没工夫和他扯犊子,回身就朝门口跑,去撵安笙。

地下停车场里面,费蓝蓝和安笙坐进车里,安笙象征的启动车,然后凭借意念,擦着两个车的边,把车倒了出去,还在转弯来了个小飘。

“你开车技术真好!”费蓝蓝由衷夸赞。

安笙笑了下,手跟着方向盘转,正准备“一脚油门”驶出去,突然费轩跑过来,拉开了后车门,坐了进来。

安笙瞬间把车停住,透过后视镜盯着费轩,费轩却不跟她对视,只是苍白着嘴唇,穿着一身病号服,弯着脊背,几乎是蜷缩在后座上。

费蓝蓝朝后看了一眼,又看了看安笙,主动开口道,“我要不……”

“你下去。”安笙盯着后视镜里面的费轩说。

费轩没动,快把自己缩成一团了,三个人诡异的沉默了一会,费轩终于抬起头来和安笙对视。

“带我走。”费轩说,“我想跟你……”

“滚!”安笙转头瞪着费轩,“凭什么?凭你神经病,还是凭你心脏病?!”

费轩嘴唇紧抿着,好半晌求救一样看了费蓝蓝一眼,费蓝蓝立马解开了安全带,不顾安笙的拉扯,下车了。

“我去打个车,我先走了……”

说完之后,就一路小跑,转过弯迅速没影了。

安笙的车还是没动,只是死死盯着费轩,费轩像一只被搜狗队堵在了死胡同,无处可躲的流浪狗,嘴唇哆嗦了一会,对上安笙的视线。

“你要是不让我……”费轩眼泪简直像是水龙头,一拧就哗啦啦的停不下。

他用病号服的袖子抹了一把,眼睛通红的说,“你不带我走,就把我碾死算了。”

安笙嗤笑一声,还是不动,就那么盯着费轩,大有费轩不下去,她就不走的趋势。

好半晌,费轩似乎真的败下阵来,打开车门下了车。

安笙锁上了车,从后视镜看了一眼费轩,转了个弯眼看着要拐上道,费轩却突然超着近路,从转弯直接冲上了横道,正正好好就在安笙车头的位置——

安笙眼睛猛的睁大,瞬间集中的所有的念力,硬生生将车停住,费轩还是被撞了一下,摔在地上,安笙松开方向盘,大口大口的呼吸,像是一条被扔到岸上暴晒的鱼。

车子反重力停在斜坡上,安笙打开车门下车,费轩正摔在车头底下,爬着挣扎了几下,咬着嘴唇,从车底爬出来。

这会功夫,停车场根本没有人,安笙急促的喘息,却并没有去扶费轩一下,只是看着他,半晌才咬着牙说,“你想死,死远一点……”

费轩爬到安笙的脚边,抓着安笙的裙角,哭的不成人形,安笙眼泪也终于忍不住,大颗大颗的砸在水泥地上。

不能可怜他,安笙告诉自己,她真的相信了费轩太多次了,她……

费轩半跪在地上,腰上被刚才车头怼了一下,有点撑不住,起来一下,又摔了下去,他咬着牙忍着,额头转眼的功夫冷汗津津。

他拉起病号服的下摆,送到嘴边直接扯开一个口子,然后刺啦扯成布条,接着在安笙模糊的视线里,把自己的手腕都捆上了,把软布条当成了手铐,系成了死扣,艰难的朝安笙挪了两步,抓住绳结的另一头,颤巍巍的递到安笙的手边。

安笙闭上眼,费轩碰了碰她的手指。

“你要么就把我碾死,”费轩哽咽着,把布条硬朝安笙的手里塞,“要么就带我走,我发誓再也不骗你,什么都听你的,只要……只要你要我。”

第64章 最后一次

安笙从来没有尝试和一个人这样纠缠过, 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感受过这种类似于泥沼的纠缠。

在她浅薄的认知里, 好像人生在世, 谈什么爱的惊天动地至死不渝, 都像是电视剧和小说的故事, 即便是她已经穿进了小说里面, 也还是经常没有实感。

轰轰烈烈的爱情,似乎只是那种遥远的,压根就不在一个次元,只能当成憧憬, 或者是茶余饭后的娱乐消遣来看待的事情。

她安笙不太能接受超认知和正常外围的东西, 这也是她在看到她上一世的丈夫,突然间变身成狼, 瞬间就放弃了世界还原,宁可做其他世界的炮灰, 也不肯做奇幻世界的女主角。

安笙总觉得,那是不真实的, 总是虚幻的,落不到实地的东西,即便是拥有, 也像是一触即碎的泡影,比海市蜃楼还要不靠谱。

她的理想一直都很朴实, 人活着么, 平平淡淡才是真。

她或许也会被费轩身为男主的优秀, 和他伪装的温柔可靠迷惑,但是费轩动辄就生生死死,动辄就为你上刀山下火海杀人不眨眼的调调,安笙其实一直都有些带入不进去。

她无意识的置身事外,一边很期待事情的发展,不干干脆脆的离去,一方面又想看看,能不能把费轩掰到正常的范围,把他“坏死”的一面切下去,只留那一部分她曾经迷恋的美好。

可是直到这一刻,她险些把费轩真的碾死在车轮子底下,才发现,她自己所谓给的机会,还是一种规避和逃离,像费轩想要她像个瓷娃娃一样留在身边一样,安笙无法接受,觉得那样“不正常”。

但是她所谓的矫正,想要剔除费轩某些她不喜欢的特质,何尝不也是一种强人所难?

他们本来就不应该有交集,就应该像两条平行线,这样都能好好的做自己,何必非要削足适履,好像血淋淋的把脚伸进去,就能真的契合。

“何必呢?”安笙声音极轻,蹲下平视着费轩,“我们真的不合适,一直是我想岔了。”

安笙伸手抹了下费轩的眼泪,感叹道,“你就是你,因为你是你,才显得特别的迷人,这世界本来给你准备了能满足你一切需求的人,你却偏偏‘不走正路’,非在我这里执迷不悟。”

安笙问,“你天生就什么都有,我到底什么地方让你特别着迷?”

是像所有言情小说里面,因为坚韧不屈,视金钱如粪土,处处和男主对着干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安笙觉得自己不具备坚韧不屈,费轩但凡正常一点,像个普通的霸道总裁,她早躺平叫爸爸了,也绝对不会干出带球跑这种事。

安笙也是个钱串子,并不视金钱如粪土,买个大白菜都要砍半天价,原曲给了她那么多钱,她也还是一天不工作,就强迫症一样不舒服,这种人有个十分通俗的形容——穷命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