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竟无言以对。
舒默克扶着车缘,说:“老板,我今天脑袋就放这儿了!人头担保!他做不成,我就去死!”
老大笑了:“那你祂妈去死吧!”
说完,老大油门一踩,车就飞驰出去了,扶着车边的舒默克摔了个狗吃屎。
可是,第二天,老大还是宣布让金兰殊去吕氏当行政总裁。金兰殊表现不俗,将吕氏的销量带了起来。于是,当夔龙收购宝梵琉时,老大又让金兰殊去了宝梵琉。而好不容易做了起来的吕氏则交给了老大的亲儿子打理,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不过,老大也安抚了金兰殊,应承了只要把宝梵琉做起来,夔龙旗下所有亚洲品牌都归金兰殊。
金兰殊对老大的决定心怀不满,也写在脸上,只说:“别说这些没用的,我不相信承诺。先讲好我去宝梵琉之后的薪资和期权怎么算吧。”
老大被他噎住了,心想:妈呀,老早说舒默克人脾气好,我还不信。现在看来是真的,不然怎么和这人相处了那么多年呢!
金兰殊的性格,真是非常讨人厌呢。
宋风时甚至怀疑自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那么迷恋金兰殊的人吧!
难道还会有和他一样的自虐狂吗?
不过也很难说,为了美好的东西而自虐、而卑微,仿佛也是某类人的本性。
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面包都吃不上还勒紧裤头去买手提包的人了。
这也许就是奢侈品的魅力。
稀有、珍贵、美丽、爱答不理。
宋风时叹了口气,心里又心心念念地惦记着金兰殊。
金兰殊最近也不知在忙什么呢。
宋风时极为想念他,便想找个借口见见他也好。
恋爱中的人是很擅长去想出约见对方的借口的。
因此,宋风时很快就想到了一个。
“他不是请我去了夜游罗浮宫嘛。”宋风时将手指交握,看着镜中的自己,自言自语,“那我也得回敬个什么才行……嗯,要是说等价的那肯定办不到……”
既然买贵价的回礼是肯定办不到的,不如就做手工的。
宋风时上网搜索了一下什么手工回礼比较合适。
围巾?不,太亲密了。而且,我也不会织围巾,弄出来不好看,肯定被他这种穿惯好的嘲笑。
弄个吃的吧,反正他的舌头也不灵,以前给他随便做点啥他都爱吃的。
宋风时便找了一个口碑不错的手工蛋糕店,预约了一节做小蛋糕的课。那个手工烘焙坊在露天市场附近,宋风时便大早起来,租了辆巴黎街头常见的公共自行车,一路穿街过巷的骑到了露天市场。
露天市场里早已开满了摊铺,大大小小的菜篮子上堆满了颜色饱满的水果蔬菜,看着就让人心情愉悦。
宋风时放下了自行车,在市场里一边步行,一边哼着歌,根据手机地图的指示去寻找那家隐藏着小巷的店铺。
他在小巷子里左拐右拐的,忽然听见了熟悉的声音从转角传来——好像是金兰殊的声音?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提起来,像是做贼一般的下意识躲进了巷子里。
他探头看着,发现自己并没有听错。
金兰殊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与一个戴着意大利式礼帽的男子并肩走着。
“好眼熟……这个人是……”宋风时仔细一看,心中一紧,“就是舒默克?”
舒默克对金兰殊说:“这次的项目做好了,我用人头担保……”
金兰殊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你的人头都担保了多少次了?”
舒默克笑着熟稔地把手搭在了金兰殊的肩上,亲昵地说:“为了你,多少次都无问题。”
宋风时看着二人消失在拐角处,脑子里却一直回荡着刚刚舒默克的话。
只是宋风时没看到,金兰殊很快就将舒默克的手拨开,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舒默克也是无所谓的。这些“花言巧语”都是信手拈来,不用思考就直接说出来了,怎么都无所谓。
金兰殊习惯了舒默克这种性子,也不把这个当“职场骚扰”,亦无所谓。
只有云里雾里的宋风时有所谓。
很有所谓。
宋风时僵在当场,脸像是被打了一样,火辣辣的。
手里握着的手机屏幕忽然一闪,亮出一条短信息:“刘易斯:小宋,今日的茶会,希望能见到你。”
第二十四章
宋风时在原地像是石像一样杵了许久,回过神来,腿都软了,便蹲在地上缓缓。
这个时候,金兰殊给他发了条信息:“你不在酒店?”
宋风时说:“不在,怎么了?”但其实他心里是有了预测的:金兰殊应该是想过来酒店找自己做那档事吧。
金兰殊回复:“你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