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把男反派当女主穿书系统误我

第27节(1 / 2)

这段时日里,苏凌时常给她分享一些小玩意,或是竹哨,或是花草,或是文库里的一本书。程寻想着礼尚往来,也就从自家拿一些零嘴儿,给苏同学带来。

她记得苏同学曾自称不爱吃饴糖,就特意留下其他口味的。有时是江婶做的小鱼干,有时是锅巴。

看见苏同学露出满足的神情,她心里也喜滋滋的。

好朋友嘛,就是有来有往。

八月初,书院休息。程寻一大早就又换上了男装,笑嘻嘻对母亲雷氏道:“娘,我想在书院里转转。”

“怎么休沐日也不歇着?”雷氏皱眉。

程寻一笑:“我都歇了很久了,再不活动腿脚,恐怕都要忘了,人该怎么走路了。”

“说的什么胡话?”雷氏失笑,“你走了十来年的路,会因为歇了十来天,就忘记怎么走?想去玩儿就去,就在书院里,可不要乱走。”

“嗯嗯嗯,知道了。”程寻大力点头,“我知道了,娘。”

程寻告别母亲,直奔文库而去。她和苏同学约好了,休沐日时去文库看书。

书院休沐,大部分学子都回了家,留在书院的,也都是住在梧桐苑的学子们,大家可以做个伴儿,只有苏同学一个人在学舍那边。独自求学,到底是孤单的很。

虽然她答应二哥,尽量不去文库,不过她寻思着只要小心些,不给二哥知道,也是很有可能的。而且,近来二哥忙着给即将参加乡试的杜聿指导功课,没有太多的心思管她。

一走进文库的二楼,她就看到了握着一卷书站在窗边的苏同学。

光影落在他身上,拉下长长的身影。他回过头来,冲她微微一笑:“你来了?”

程寻双手负后,笑意盈盈:“你在看什么书?”

“《浮斋小记》。”苏凌扬了扬书,向她一步步走来。

“哦,你来的好早啊。”程寻笑道。她以为她已经够早了。

苏凌只笑了一笑,心说总不能让她来等他。

他没回答,程寻也不以为意,她在文库踱步,随手抽了本书,翻了翻,摇头:“看不懂,不是咱们的文字,好像是胡渚文。”

“胡渚文?我看一看。”苏凌说话间已经站在了她身后,同时伸出手来。

程寻闻言眼睛一亮,她转身将书放在苏凌手上:“你认识胡渚文?”

她眼中星光闪烁,苏凌心中一荡,略带骄矜地点一点头:“略微认识一些。”他翻了翻,轻声道:“这是一本讲述胡渚风土人情的书,没什么意思,你要是想知道,我可以讲给你听。”

“你好厉害。那么难的胡渚文你都认得!”

苏凌唇角微翘,对她的夸奖极为受用,神色淡淡:“其实胡渚文也没什么难的。”

程寻心说,你不觉得难,我觉得难啊,我们家只有我爹懂,我哥他们都不认识多少的。她越发觉得苏同学厉害,除了箭术好,力气大,还能会外语。

“咱们中土的文字,比胡渚文难多了。”苏凌眼眸轻垂,“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

程寻嘻嘻一笑,没有作答,而是提起了一桩旧事:“哦,那次骑射课上,你三箭齐发,云蔚还说用拇指,那是胡渚人射箭的法子……”

苏凌双目微敛,绕过了她的问题:“不是说云蔚出自将军府吗?怎么他箭术还不如霍冉?”

“这我知道。”程寻一笑,“他家里不想让他习武,才让他进书院的。”

苏凌点头:“原来如此。”

两人闲话几句后,苏凌果真要教程寻胡渚文字。

程寻觉得有趣,她也不介意多学门外语。

一个学,一个教,约莫过了半个多时辰,程寻轻轻拍了拍苏凌的胳膊,小声道:“你累不?咱们要不要下去走走?”

“嗯?”苏凌握住她放在自己胳膊上的手,眉眼温和,“好啊,你想去哪里?”

“小校场后边,有个碑林,咱们去碑林那边吧?”程寻抽出手,指了指北方。

苏凌目光微闪,忽略心底的那点子遗憾,点了点头:“好。”

两人离开文库,路过小舍时,程寻忽然想起一事:“对了,那只兔子呢?”

二十来天了,她好像没再见过那只灰不溜秋的兔子。

苏凌身形微顿,神色不变:“沈夫子抱去养了。”

——那只兔子大概受了伤,又不肯吃东西,没多久就死掉了。但是这种事情最好还是不要让她知道。苏凌琢磨着,也许他可以去买一只家养的灰兔子来充数。反正大家都灰不溜秋的,也看不出好坏。

程寻只是随口一问,听说是沈夫子抱去了,也没再多说,不过她的思绪倒是又转了转:“诶,我记得那天是杜聿一路抱回来的,我还以为他会抱去养呢。”

“……嗯,嗯?”苏凌皱眉,这又关杜聿什么事了?

程寻一面走着,一面扭了头去看苏凌:“杜聿同学过几日就要参加乡试了,希望他能高中。”她看了一眼苏凌,声音降低了些:“可惜女子不能参加科举……”

她轻轻叹了口气,这里女子地位低,不过系统说了,将来苏同学会努力提高女性地位的。

这么一想,她看向苏凌的眼神更真挚了。

她眼中光彩大盛,几许期待,几许憧憬。苏凌微微一怔,脚步微停:“你想参加科举?”

程寻迟疑了一下,点一点头。想不想是一回事,能不能是另外一回事。她轻声问:“苏同学,你呢?”

“我?我没想过参加。”苏凌摇头。

八月初,阳光正好,微风徐徐。小校场上有几个没有离开书院的学子在一起蹴鞠,甚是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