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再现

第61节(2 / 2)

是啊,十年光阴,让一座城市都变化如此,那么十年牢狱生涯,又是多么漫长,多么难熬呢?

冯继祖眼角的泪痕还未干涸,他看着这座城市怔怔出神许久,随即轻声说道:“哥,你停停车,我想下去上个厕所!”

“好。”

林军一愣,随后点头应道。

“哗啦!”

车门被冯继祖拉开,他弯腰走了下去,随后扭头看了一眼周天,又看了一眼林军,驻足数秒。

“……!”林军看着他默然无语,一声没吭。

“唰。”

冯继祖扭头就走,弯腰进了胡同。

五分钟过去。

冯继祖没有回来。

十分钟过去!

他还是没有回来。

眨眼间,一个小时匆匆而过,林军抽了六七根烟,木然看着风挡玻璃说道:“走了,他走了……!”

车座子上,周天手里一直攥着冯继祖扔下的无卡手机,随即拿起来看到上面留下了一个备忘录。

“叔,哥。我不知道十年时间,都会发生什么,我真不想面对枯燥,漫长的刑期。少管所我呆过,公读学校我也呆过……我这十八年,活的已经够操蛋了,已经足够坎坷了!所以,我不想再挣扎了……人这一辈子,活十天,是活着,活一百年,也是活着,但如果让我选,我会选择那十天的精彩,而不是跪着走完一生!我从懂事儿那天就一个人在外面住桥洞子,我也不想到闭眼睛那天,还在桥洞子里!没杀中磊之前,生活对我什么样,我都能接受,因为我麻木,我顺从,觉得能有口饭吃就行!但干死他以后,我在井楼子的时候天天都在想,社会中最严重的刑法我都已经触犯了,那我他妈还怕啥啊?一天是够本,十天就他妈赚了!这就是我冯继祖未来的处事原则。就算有一天我真面对死刑,那我也能睁着眼睛喊,我来到这个世界,有过记忆,没有白走一趟……叔,别找我,别惦记我,路,我自己选的,认真的走完,就对得起自己了……愿你安好。”

“咣当!”

周天看完以后,猛然拉开车门,冲着高楼横桥喊道:“草泥马的,小崽子,你咋说走就走了……你倒是提前跟我说一声啊……!”

空旷的街道,回声久久飘荡。

冯继祖走了,连一句道别都没有,走的干脆果断。

而林军在听到他要下车撒尿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想走,但林军没有阻拦。因为路是冯继祖自己选的,别人没有任何话语权。

可能有的人对冯继祖的做法有些不赞同,可能会认为冯继祖没有面对惩罚的勇气,做事儿以后不愿承担后果!

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因为对于冯继祖来说,十年,或者十二三年的刑期,他也不是不能接受。就像林军所说,你就判了十年,出来也就不到三十岁,而三十岁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人生也才刚刚开始!

可既然是这样,那冯继祖为啥没有面对司法的判决呢?

因为不甘心!

对自己生活的不甘心!

对自己以前吃饭都成问题的不甘心!

对事事顺从要看人脸色的不甘心!

如果说以前这种不甘心,只是埋在心里,而他自己也没有发觉,那么干死中磊以后,这种不甘心就犹如潮水一般迸发!

用东北大地上非著名核航母,林伟的话说就是:“人我都他妈杀了,我还在乎个鸡巴毛啊?以前是没饭吃,现在必须挑饭吃!专门吃别人没吃过的,专门操别人操不上的姑娘!怎么乐呵,怎么来吧!”

第95章 我系王志龙

继祖走了以后,周天心情一直挺低落,所以,他找了个借口买了一张火车票,就出去散心了。但走之前他告诉林军,如果万宝找他谈事儿,那一定要给自己打个电话。

中磊一死,清雪这行的市场分配也产生了变化。因为它与正规行业不同,卖的也不是产品,服务对象也不是个人,所以不存在什么高深的营销模式。他的运作很简单,“上面”有关系你就能接活,“下面”有人你就能把活干好。说白了,清雪没啥技术门槛,更没有啥核心竞争力,拼的就是人脉。

所以中磊挂了,以前跟他吃饭的那帮人,基本也就懵逼了,没有关系玩不转了。正当这个时候,于亮和刚刚出院的张小乐,方圆,带着杜子腾等人开始跑马圈地,不停的在万宝公司里争取更大的施工范围,蚕食着中磊以前留下的空档。当然这种跑马圈地的方式,是万宝默许的,默认的,要不,于亮他们也玩不开。

今年的气候挺正常,周天一走,市里又下了两场雪,而万合鼎盛也开始盈利了。这边收入一稳定,再加上林军和满北伐也闹得挺不愉快,所以,大家把自卸车也提了回来,不在工地干活了,而且车也没闲着,直接怼到院子里开始拉雪。

……

这天中午,林军本来想去看守所看看傻逼核航母,但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大可可打来的。

“喂,啥事儿啊?亲爱的可。”林军欠欠的问道。

“过来一趟,快过元旦了,七处发点东西,你拿回去吧。”郑可没啥感情波动地回道。

“……!”林军一愣,随后挠头笑着说道:“你不说发礼物的事儿,我都忘了,我还在七处挂职呢。”

“来了你直接去收发室吧。”大可可扔下一句,就挂断了手机。

办公室里,林军挺纠结的想了一下,因为他已经都想把特勤的活儿辞了,但前几天林母给他打了个电话,说老头子身体也不好,最近总喝酒磨叨自己的事儿,所以,林军觉得这活还是先挂着。反正自己也不拿七处工资,只是挂个名儿而已。

想到这里,林军换了一身衣服,开着张小乐的面包车就去了七处。

……

郑可一如既往的迷人,越到冬天皮肤越水灵,白皙的好像镜子。不过这货把头发剪了,剪成那种沙宣式的警花短发,看着更加干练,更加符合她火辣辣的性格。

“咋地?我最近没找你,你这是削发明志了,要当姑子啊?”林军斜眼问道。

“你天天可哪儿撩骚妹子,不怕沈曼把你腿打折啊?”郑可撇了林军一眼,语气嘲讽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