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掌心的小灯盏

第10节(2 / 2)

女鬼上身,一定是!

“去训练室?”沈昂回头问他。

“啊,突然想起,我妈妈叫我回家吃饭了!我先走了!”温崇抓起书包落荒而逃。

“不是才吃了吗?”沈昂站在街头,莫名其妙。

一个人踩着月光和自己的影子,在街头百无聊赖晃荡了半个小时,终于还是决定回家。

沈昂的家住在南城东的湖畔别墅,大大的花园洋房面朝湖面,依山傍水,小区的环境清幽雅致,湖风阵阵。

他推开门,恰逢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晚饭。

沈昂一进门,对面饭厅里一家三口同时抬起头来。

他的父亲沈毅,年轻的继母乔熙珠和小学四年级的弟弟沈扬。

“回来了?”沈毅语调生硬又严肃。

“嗯。”

继母乔熙珠立刻殷勤地要去给沈昂拿碗添饭:“饿了吧!一块儿来吃饭。”

“你让他自己去,又不是没手脚。”

沈毅一见沈昂就没好脸色,还在为他从省队退出的事情生气,好多天了。

“吃过了。”沈昂神情淡漠,从茶几下面拿出索尼psp,躺在沙发上玩游戏。

“混帐东西。”沈毅没好气地骂道:“不吃饭就去练球!别在这儿碍眼!”

“别气。”乔熙珠柔声道:“他训练一天了,回来休息休息。”

沈昂瞥了饭厅一眼,委实感觉他们更像是一家人,而自己不过是个外人,与这个家其乐融融的气氛实在格格不入,所以他才不怎么愿意回来。

“扬扬上了四年级,学习能跟得上?”沈毅问自己的小儿子。

“可以的。”乔熙珠满脸骄傲:“昨天开家长会,老师还当众表扬他作文写得好呢。”

“哦?”沈毅惊讶地看向沈扬:“扬扬作文写的什么?”

沈扬是个白白糯糯的小团子,眉清目秀,丝毫没有继承沈毅轮廓的粗犷,倒是跟乔熙珠的秀气一脉相承。

“快去把作文拿过来给你爸念念!”乔熙珠催促他。

沈扬兴奋地小跑上楼,拿了作文本下来,对沈毅朗声念道:“《我最崇敬的人》。”

沈扬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普通话也很标准:“我最崇敬的人,是我的哥哥沈昂,他的乒乓球打遍天下无敌手!特别厉害,我以后也想成为像哥哥一样的人!”

沈昂抖了抖鸡皮疙瘩,加大了游戏的音量。

沈毅冷哼了一声:“你哥没出息,甭学他!”

乔熙珠立刻推了推沈扬:“谁让你念这篇?你得满分的那篇作文,不是写的《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把那篇念给爸爸听。”

沈扬又翻了翻作文本,朗声念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名叫呆呆,是家里的金毛狗,它特别温顺,从来不咬人,它最喜欢的人是哥哥,因为哥哥特别厉害,乒乓球打得特别好,啊!我真想成为像哥哥那样的人,将来打乒乓,成为世界冠军......”

沈毅脸色更难看,没好气地说道:“你哥在这样鬼混下去,别说世界冠军,大学都不一定能考上。”

乔熙珠戳了戳沈扬的脑袋:“算了,吃饭吧。”

沈扬放下作业本,继续扒饭,拿一双机灵的眼珠子,偷偷地望向客厅,茶几上只有一个小小的游戏板,孤孤单单,早已经不见了沈昂的身影。

他的心里突然空落落,不是为爸爸不愿意听他的作文,而是因为...

他好像又惹哥哥不开心了。

第9章 飞沙走石

夜色寒凉如水,一勾冷月,若隐若现地浮在云端。

沈昂的心情非常不美丽,他在庭院的木质地板上,对着一堵墙练习拍球,砰砰锵锵,寂寥地回响在浓郁夜色中。

大金毛呆呆就坐在他的身边,脑袋随着白色的乒乓球的移动,有节奏地望过来,又看过去,

一个不小心,球滚到了金毛的身边,它瞅向沈昂,拿前掌踩了踩球,伸嘴就要叼。

“呆呆。”沈昂颇有威严地唤它一声。金毛立刻将嘴收回去,同时大掌将球一推,球立即滚到了沈昂脚边。

“乖。”他夸一句,捡起球继续练习。

“这个家,也就只有你,笨得要死还喜欢我。”他漫不经心喃了声。

呆呆察觉到沈昂语气的变化,立刻走过来,用脑袋去拱沈昂的脚,求抚摸。

沈昂踢开拖鞋,用柔软的脚掌踩了踩呆呆的脑袋,算是爱抚。

又打了几拍子,顿觉索然无味,他收起球拍回房间,躺床上望天花板发呆。

心烦意乱。

当初去省队,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逃离这个家,逃离老爸的管束。

从小他就知道,自己没有妈妈,妈妈在生他的时候,因为突发的羊水栓塞,去世了,很多年以后,家里又来了一位女主人,没多久,有了个小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