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官路

第57节(1 / 2)

这俩人平时看不出家境差,毕竟每日上学伙食费都上缴的,穿衣打扮也都是普通的衣裳,没有人太出格,而且他俩也都是干净整齐的,甚至有时候还会请同学们吃零食,所以根本看不出家境不行。

现在就露了馅儿,那棉衣不够厚,棉鞋一看就是旧棉鞋,根本不保暖,连帽子都不戴,估计是太破旧带不出门来。

林重阳知道有些穷人家,夏天会当掉棉衣,冬天再想办法赎出来,还有人家就一条棉裤,谁出门谁穿,所以冬天那些穷人家基本是禁止串门的。

实在是不方便。

这俩同学不至于那样,但是家里人多,定然不是所有人都有棉衣穿的。

不过就算他知道这俩同学家境不够好,那也不会贸然给人家提供援助,因为他已经发现,读书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可以说是迂腐也可以说是骨气,不轻易接受别人的经济援助。

那样会让他们觉得非常羞耻,尤其是同学,会有一种抬不起头来的感觉。

不过这样总比那些接受别人帮助还不知道感恩,越发懒惰,只想着让别人帮忙的人好。

林重阳想了个办法,就请两位学兄帮忙抄书,反正他们现在也不下场的。

书还是给启明书斋抄的,价格他略加一点给他们,但是要求他们版面整洁,字迹规整清楚,一字不错。

俩人自然乐意,这是给同学帮忙,还顺便赚钱,那是天大的好事。

林重阳还跟张氏等人打听了几个方子告诉同学,回去用花椒、茄子枝干煮熟擦洗,他还让陈东帮忙带了一些冬青枝叶,一起交给那俩同学。他们每天熬水,早晚的泡手泡脚,六七天以后就见效,对他自是非常感激。

不知不觉中,这大半年时间之后,林重阳在班上成了人缘最好的一个,甚至比陆行之还好,方子春都说不出他不好来。

这样的好名声在士林中是非常珍贵而难得的,必须要从小经营才行。

初八这日一放学,林重阳就告别同学,背着书包和他爹家去,之前和同学黏黏糊糊地告别行为就好似突然不存在一样,真是一秒钟都没耽误。

林大秀看他居然也会有一副猴急的样子不禁笑了笑,“有狗咬你啊。”

林重阳撇撇嘴,“喂,还不是为你操心嘛,三伯说今天要来送书。”

小北风刀子一样呼呼地刮着,哪怕带着帽子都打着脸颊生疼,鼻尖也红红的,一呼吸一大团白气缭绕。

走了一刻钟,林大秀就说要背着他。

林重阳摇摇头,“爹,我自己能走。”

林大秀看看圆滚滚如棉球一样的儿子,道:“你确定?”

他干娘怕他冻着,让他里面穿一件短而合身的小棉袄,外面再穿一件盖过膝盖的棉袍,挡风又保暖,可就是穿成一个移动的棉球,走路的时候直打跌。就刚才那会儿功夫,上桥的时候,林大秀一回头不见了儿子,给他吓一跳,然后发现儿子趴在石阶上正奋力地爬起来。

等刚爬起来,扑通又一个屁股蹲儿坐地上。

还是他过去将儿子拎起来的。

林重阳有点小郁闷,“当然啦,我那不是一时间没注意嘛。”

他穿着干娘给他做的千层底棉鞋,夏天就做好了两双,只是没料到他长得慢,那鞋子略微有点大,所以……

人家狗蛋夏天预先做的棉鞋都有点小!

林大秀就摘掉手套,伸手握着儿子的手腕,“走吧,我领着你。”

他们走到胡同口的时候,就听到一阵马蹄声传来,回头看一人骑马过来。

那人穿着棉袍,披着棉斗篷,一张脸也裹在皮帽子里只露出俩眼睛,他前面还用大氅包着一个鼓鼓囊囊的东西。

那人见到他们把皮帽子扯开,露出一张俊秀的脸,扬声道:“大秀、小九。”

是林毓隽。

林大秀赶紧拉着儿子靠边,等他过来。

林毓隽催马上前,然后翻身下马,拍了拍前面鼓囊囊的那个东西对林大秀笑道:“这是承润送你的礼物。”

林重阳好奇地瞅瞅,什么礼物啊?他过去掀开大氅刚探头要看,“啊——”一声大叫吓得他猛得跳开,就见林承润掀开大氅露出头来,“哈哈哈,吓到你了。”

林重阳汗哒哒,却也很高兴,“这么冷的天二哥怎么也来啦,咱们赶紧家去。”

林承润却不怕冷,“小九,我带你骑马去啊。”

林毓隽脸色一变,赶紧上前勒住马缰,提着林承润将他放在林重阳跟前,“在这里摔下来,保管摔断脖子。”

他跟林大秀父子说夏天的时候林承润偷摸骑马,结果把马惊了从马上摔下来,幸好骨头没事,不过也瘸哒了好几天。

林重阳哎呀一声,“二哥你怎么没跟我讲,多吓人啊。”

林承润笑道:“小意思啦,不就是摔一下嘛。”

林大秀招呼他们赶紧家去。

这时候已经煮完烧肉,都在准备明天的材料。

张氏知道林家来了人,赶紧让韩大壮去买鱼,肉家里有,菜也都存着呢,整治一桌酒席不成问题。

林毓隽让他们不要忙活,他坐坐就走的。

虽然这么说,张氏却还是欢喜地让人去张罗,林家堡来人,他们当然要好好伺候,不能给林少爷丢人不是。

林毓隽从马上拎下一个包袱,韩老爹就把他的马牵走去给喂上。

几人进了屋里,韩椿儿早就已经把炕给烧热乎,屋里还放着俩炭炉,热乎乎的,直接把外面的大袄脱了就行。

狗蛋听说林重阳回来,一溜小跑过来,就见他和一个个子高一头的男孩子正说得眉飞色舞的,立刻就冲过去,“小九你回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