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个悄悄围过来的记者,离的近了,试图从前挡玻璃去看里面的人。
余笙觉得自己再待下去会窝囊死的。
她一把推开了车门,然后又狠狠地甩上,看着面前显然受了惊吓的三个人,嘲讽地笑了笑,“找我吗?”
余笙的女辅导员叫陈清,今年也不过才三十岁,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责任心和使命感爆棚,拥有为伟大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精神,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才是祖国的未来!”
陆玥认识她起源于刚开学的时候,她是记者团的带团老师,学校的一项传统,每个学生社团都会有一个负责老师,其实作用并不大,但是起到上承下接的作用,学校和社团的连接桥梁。
陈清是记者团的负责老师,陆玥很少见过她,只开学纳新后,组织新成员见面会的时候,她露过一面,是个挺端架子的女老师,矜持,温和,礼貌,但是疏离,所以和学生的关系并不是那么亲近。
陆玥第一次真正认识她是给余笙搬家的时候,余笙从小就是个热情的人,不惧生,但是不知道是长大转性了还是怎样,慢慢就变得很独,十分喜欢一个人待着,她鼓捣相机和相机里的照片的时候,是不喜欢人打扰的,而且她作息不规律,晚上早睡,早上六点钟必须起的习惯让她很不适应宿舍生活,开学不到一个月就申请了校外住宿。
a大对这方面管理很严格,要一层层往上审批,各方耽误一下,流程大概要走一周左右,但是余笙是那种说做什么就要做的人,还没等审批下来,就跟舍友商量了一下打算偷偷溜出去住了,而陈清是个太负责任的辅导员,任何细节都不放过的她,当晚就把余笙截下来询问情况了。
询问的结果就是余笙起初没租到合适的房子,但她又急于搬出去,所以就找了个差强人意的民居房,坐落在大学城周围的村子里,那里晚间的时候又黑又乱,平常学生傍晚走到那边都要绕道的。
实在是太不安全了,陈清知道的时候,像教育小学生一样揪着余笙训了半天,最后自然是不同意她搬过去。余笙也是个固执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住宿舍,群居生活是一种互相磨合适应的过程,但是余笙深知自己的一些毛病可能一辈子也改不了,她也并不打算去改,所以搬出去越早越不容易引起矛盾,她喜欢宿舍任何一个人,就算不交好,也绝对不想交恶。
陈清没办法,第一次当辅导员的她并不太擅长解决这种看起来似乎难以调和的矛盾,她最后做出的决定是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余笙,就在a大附近——她刚刚结婚,对方是思政部的一名教员,在a市有房子,他们婚后要一起住,她的那栋房子闲置下来后本来是打算要出售的。
按照普遍价格,那边的房子租用价格大约是五千左右,因为环境好,楼层低,空间也大,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但是她只收了余笙学校宿舍的价格,一千二,余笙不愿意便宜占得太大发,欠人情这种事总归是不好,两个人僵持了许久,最终折中以每月三千的价格出租,寒暑假不退租。
余笙答应了。
搬进去那天陆玥去帮忙,所以见到了陈清,他们中午一起吃了饭,余笙请客,三个人算是半个朋友了。
陆玥一直觉得,陈清在大学教员里像股清流,新时代里一块刻板的硬石头,不够圆滑,不太懂得变通,凭着一腔热血就希望能杀出一条血路。
“幸亏她是个大学老师,不够圆润,顶多就是职称评定比别人慢些。”她曾经这样跟余笙说。
余笙的回答是:“是的,她这株奇葩大概生错了年代,还好她只是个大学老师。……虽然大学环境也并不如想象那么纯粹。”
陆玥没想到她今天会跟人吵起来,她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但是也很拘谨,生性有些怕事,就像是被家长过分管教的好学生,骨子里都是正派的念头,但是难免会多了一些被管控过多生出来的拘谨和胆怯。
她不是个会领头的人,而且因为一些身体原因,她的受孕几率特别低,结婚到现在,才在两个月前怀上第一胎,她平时十分小心,生怕出一点差错。
今天有些反常。
陆玥提了果篮上楼去,敲门,进入病房,陈清脸色有些苍白,不知是被吓着了,还是怎样,有些失魂落魄,住进病房之后总是发呆。
唯一跟陆玥说过的话就是,“先别跟我老公说。”
陆玥点点头,想说恐怕已经晚了,校门口那么多人,很快全校都会疯传一个老师被记者打了,群众总爱凑这样热闹,热衷于当一个八卦消息传播者,但是她最后还是没有开口。
万幸陈清只是情绪剧烈波动引起的一些轻微症状,不然今天就真是闹剧转悲剧了。
谁也不想看到这种事发生。
“要吃点儿水果吗?陈老师。”陆玥坐在床头,想安慰她,奈何这实在不是她强项,最后只说出了这么一句。
陈清看了她一眼,摇摇头,只问,“余笙怎么样了?”
“她没事的,”陆玥还是削了苹果给她吃,“你应该知道,她已经和姜博言领证了,就是哲学院那个刚毕业的师兄,他很厉害的,家里人多半从事娱乐事业,处理这种事情不会太难。”陆玥把苹果塞到陈清手里,尽量用最温和的语气说,“陈老师,谢谢你为余笙说话,但是下次还是要多为自己考虑一下,今天万一……”万一出一点事,对谁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你太直了老师,有时候适当可以迂回一点儿。”
陈清把苹果接过来,木然咬了一口,入口却是咸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眼泪。
她说:“我本科毕业后在医院当心理医生,接触的第一个棘手的病人是个女孩子,她小时候饱受家族愚昧的困扰,生活在一个封闭的村子里,那里崇信神鬼,人命比虚幻的鬼魂低贱。长大后好不容易脱离过去,却总被有意无意的排斥,她觉得人生很无望。她有严重的幻听症,她说总有一个声音让她去死。前前后后花费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我还是没能让她有一点儿起色,最后只能介绍另一个医生给她。送走她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缓不过来。”陈清机械地咬了一口苹果,然后去看陆玥,“我得了中度抑郁症,被困进别人的精神世界里,接受了她给的设定,觉得人生就像她说的那样,没有丝毫值得人留恋的地方。”
“你说的……是卫峥吗?”不知道为什么,陆玥下意识想到了卫峥,虽然她并没有听说过卫峥有幻听症。
陈清咬了咬嘴唇,“抱歉,我不能回答你。”她把苹果放下来,再也没有力气去啃,“我讨厌那些像苍蝇一样喜欢到处盯着别人**的记者,满嘴谎言,毫无道德!……他们是刽子手。”
陆玥拍了拍她的手,“生气并不能解决任何事老师……你不能钻牛角尖,人生还是有很多很美好的事的,就像美食之于我,是生命,只要舌尖还能感觉到温暖,那就没什么什么能够打倒我。你还有宝宝,它如果出了事,那就太过得不偿失了,所以,别生气,好吗?一切都会好的。”
她不会安慰人,就这几句话都几乎要耗尽她毕生的语文天赋了,虽然好像也并没有什么说服力。
但是好在,陈清没有那么激动了,她闭上眼,点点头,“没事,我想得明白,你不用劝我。”
“睡吧!”陆玥把被子给她盖上,“老师你休息一会儿。”
姜博言觉得自己大概是太了解余笙了,他赶到的时候,余笙刚刚砸了人一台相机,因为那个瘦的像根麻杆一样的男人在她明确拒绝拍照的时候偷拍她。
她直接回身,把相机从麻杆脖子里扯下来,然后直接砸了下去,指着他说,“我警告过你,别惹我!”
虽然一股子二缺混蛋气,但是他不得不承认,余笙这样子有点儿酷。
余笙大概做了一个蠢事,因为这样野蛮的行径,必然只会招惹大家的兴奋神经,一些人已经望风而来,她会被更多人围堵。
不过这时候,姜博言已经到了,同行的还有他的母亲和妹妹。
曦光比余笙脾气更二,这会儿把指头掰的嘎嘣响,仿佛下一刻就能冲上去打人,姜博言只能按住她的手,再三叮嘱,“文明,我们要文明!”
余笙从来没有觉得从校门口的马路到校门的距离有那么远,她不是个狠厉的人,这会儿却气的想杀人。
在有人拍她砸相机的画面的时候,她一耳光差点儿刮过去,手扬到一半被姜博言给捉住了,他低着头,又心疼又无奈,最后只说了一句,“你是猪吗?”
余笙看见他的那一刻,彻底松了一口气,她不是一个喜欢依靠别人的人,但是这一刻她特别想躲他背后。
曦光跟过来,仰着一张太妹脸,拿手指了指余笙,问周围人,“你们认识她吗?如果认识,那么很好,我爸最讨厌有人盯着他家人,你们想试试他的脾气有多大的话,我很乐意看戏。如果不认识,那更好……你们很快就会认识的。”
姜博言拉着余笙往学校走,语气很平常地说了一句,“在场每个人都请祈祷自己没有对我太太说过不当的言辞和评价,不然你们很快会知道后果,原谅我是个较真的人,而且十分记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