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夫从良记

寡夫从良记 第41节(2 / 2)

郝澄摇摇头表示不赞同:“若是你无心,也不会请她过来。”正是小事和细节才能表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用的心思。她虽然喜欢于锦的书,但在江孟真的面前提到她的次数并不多,若非真的在意,江孟真也不可能注意到她的只言片语,且牢牢记住她的喜好。

她定了定神:“那我能问问,现在于锦本人在哪吗?她本人叫什么名字?”

江孟真笑道:“她真实的名字是甄敬,我没说错吧。人在松竹亭,已经等候你一个时辰了。”

听到偶像等待自己一个时辰反应应当是什么,反正郝澄是将自己手中的东西一股脑地塞到江孟真手里:“那夫郎帮我保管这些,我先过去等等看看她的情况。”

说罢她就脚步匆匆地往松竹亭走,毕竟与她而言,于锦也算是她的偶像之一了,不管是哪个年代,粉丝听说能够见到偶像,总是无比雀跃期待的。只有粉丝等偶像的,哪有偶像等粉丝的呢。

她急匆匆地绕过九曲回廊,走过湖心亭,踏着平坦宽敞的青石板,脚步十分急促地走向目的地,临到快到松竹亭的时候,她甚至还一路小跑起来。

等到还有不到十步的距离,她又戛然止住了步伐。近乡情更怯,真要见到人了,她反而不自觉地放缓了脚步。

江孟真跟在郝澄的后面,从最近的小路绕了过来。他远远看着郝澄走了上去,然后踌躇了许久,鼓起勇气和在那里等候许久的笔者于锦交谈起来。

看着两个人相谈甚欢,他也微微笑了起来。原本他是为了郝澄开心的,若是能够预料到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把这于锦邀请到家里来。

第79章

能够见到自己喜欢的作者,郝澄自然是十分兴奋。但于锦的真实容貌似乎和她想象的有很大的出入。

在郝澄的想象中,于锦文笔风流、文字中都透着洒脱,初期的文字虽然还很稚嫩,但十分富有灵气。

这样的人性子应当是洒脱不羁的,但眼前的女子人很年轻,但看起来却似乎有些猥琐。不像文字透露出的洒脱,也不像她的本名甄敬,听起来那么正经。

她走上亭子的时候,手不自觉捏紧了几分,手心还出了汗。她犹豫片刻,开口第一句就是直白地问:“我听内子说,女君便是写《折桂记》的于锦,在下仰慕《折桂记》的笔者许久,如今听闻有幸能得见真人,心中十分雀跃激动。恕我冒昧,这是真的吗?”

在亭中等候的女子身材高挑,但人很瘦,不管是身上还是面上都没有什么肉,她的额头窄、颧骨高,兴许是因为长年以写作为生,她的皮肤有种病态的苍白,眼睛下也一片青黛之色。年纪轻轻的,眼角也长了几条细纹。

对方咧开嘴笑起来:“只是年轻时不懂事随手写的拙作罢了。”她这一笑,整个人便鲜活不少。

郝澄又讨教了对方一些写文的法子,结果对方果然十分老道经验。谈起文字写作来更是眉飞色舞,整个人都像是笼罩在一层金黄色的圣光之中,一下子从猥琐气的瘦弱文人变得高大上起来。

郝澄拿了个小本子,一遍请教一遍记下来,听对方讲得如痴如醉,连站在亭子下头看着她的江孟真都没有发现。

因为郝澄喜欢,于锦自然是被留下来小住几日。以往郝澄回来的时间比较晚,但如今郝澄升了职,她在翰林院的工作较之清闲许多,应卯的时间也比往常的要早些。

可如今她一回来,便是往于锦的住处奔,而且还时常拿着册子去请教,搞得江孟真都吃起于锦的醋来。

郝澄替他梳妆的时候,他就抱怨了一句:“若非那于锦是女子,长相也绝非你的喜好,你每天这么一回来就往她的住处赶,我非得把她轰出去不可。”

郝澄笑道:“便是她不是女子,是男子,又怎么记得夫郎这般貌美。我喜欢她的作品,也喜欢和她交谈,但这绝对和情意没有关系。”

想到先前江孟真误解方余的事情,她又哭笑不得地道:“你家妻主觉得没有任何磨镜之癖,你尽管放心便是。”

“我自然知道。”江孟真的独占欲远远的要超出旁人,郝澄自己很注意,不会让旁的男子有任何误会。至于女子,郝澄除了他之外,至少得交友吧。

他虽然不喜欢郝澄和旁人太亲近,但因为方余的事情郝澄已经生过一次气,实在是不想再为这件事情闹起来,倒也只能忍着,最多抱怨两句,面上还是要给郝澄的朋友笑脸看,这是给郝澄面子。

郝澄把玩着他的一头长发,笑吟吟道:“我保证,这个世界绝对不会有人比夫郎在我心里头份量重,你就放心吧。”

她顿了顿又道:“我这几日是在讨论我写的话本的事,先前我不是和你说过我的想法了吗,只是我有灵感,没有完整的思路。于锦前辈本来就是你请来的,咱们也没有留她住多久,我就趁着这几天把事情都问清楚,免得到时候她离开了,我又没有什么机会问。”

她们也只挽留对方留下来住三日罢了,人于锦也要写作,有自己的日子要过,在她们府上不可能久留。

江孟真应了一句,又问她:“你说的是先前那个破案的故事吗?”

郝澄点点头:“就是先前的那一个。”她的记忆力虽然好,但又没有什么空间之类的,像什么四大名著之类的,基本只看过电视剧,就记得哪些演员漂亮啊,一些比较有名的故事是可能还记得,大致的情节是不可能了。

像前世那终点很流行的抄书流虽然爽,但是不适合她,她也没有那个耻度直接把人家的作品当成自己的发表。

像现代那种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故事肯定不适合这个世界了,古代相对而言比较保守,她又是官员,其实并不适合写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所以她选择写类似《包青天》这种破案单元剧,结合上辈子看的一些破案的案列,学习那些人的表现手法。

考虑到这个世界讲究神鬼报应,她还结合了一下前世《聊斋志异》中的模式,想要写一些狐仙妖怪之类东西在里面。

为了这个,她整理了大概有一万字的大纲出来,也查阅了不少这个世界的灵异传说,这几日是在和于锦讨教这些事情,她也将自己的大纲给于锦看过了。对方很是热情地帮她修改了一些地方,还帮她指出书中几个大的漏洞。

江孟真道:“你的故事还挺有新意的,慢慢写,等到时候写出来,我让书坊给你出,可以先印刷个一万册。”

这便是江孟真的优势了,很多文人投自己的稿子到书坊,书坊不一定肯要。而自费印刷也太耗费钱财了,印出来了,也不见得能够卖的出去,只能堆在家里发霉。

郝澄亲了亲他:“能印出来我就很高兴了,不过一开始不要印太多了,到时候要是卖不出去,总不能堆在家里发霉吧。”

江孟真不以为然道:“妻主太小看书坊的本事了,莫说一万本,两万本页是卖的出去的。更何况你写的一点也不差。”

他看到的故事了,写这种题材的人很少,而且郝澄的故事虽说不够华丽,但讲故事的能力还是很好的。而且关键是想象也丰富,她又在翰林院锻炼了一段时间,写出来的文字明显比先前的时候更加有张力。

郝澄眉眼弯弯道:“借夫郎吉言。”

于锦在郝府只待了三日,便告辞离开。她临走的时候郝澄特意请假亲自相送,作为于锦指点她的回报,府上送出去了一块上好的砚台,价值千金。

于锦实在是很喜欢那方砚台,虽然知道它贵重,但推拒了两回,也就顺着自己的心意收下这礼物。

于锦走之后,郝澄便开始着手创作自己的故事,生活基本上是三点一线,翰林院,位于太学的藏书阁还有家里。

那次郝澄连升了两级之后,便不少人注意到她,但郝澄还是和先前根本没有什么分别,依旧沉默寡言地做事,不讨好任何人,也不去巴结别的学士。

有心思活络的,看郝澄靠着李学士上了两层,便也卖力地来李学士这里找存在感,有几个人还争着主动抢过郝澄手中的杂活做,还很是笑容灿烂地道:“这些事情我们这些后辈来干就好了,原本就是我们的差事,怎么好意思让侍读大人来做。”

郝澄看了对方十分诚挚的笑脸,又看了看自己手中厚重的资料,毫不犹豫地把东西给让了出去,不过也没有忘记吩咐几句:“蓝色的要放在第一排第一格,红色的要归在第二三排的第四格,还有棕色表皮的……”

那年轻的庶吉士连连点头,听得也很认真,等郝澄一说完,她便抱着那书一溜烟的跑了。在那里抽烟看书的李学士白眼翻了一半:“这些东西都丢给她们做,搞砸了你负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