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昭眉决定放下那些奇怪的技巧,像一个正常男人那样追求他……虽然,男扮女装求婚好像也正常不到哪里去。
下定决心之后,陈昭眉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白瑰的闺房。
【恶魔山羊的头骨被一把菜刀利落地砍开,在蜗居的小房子里充当简易花瓶。
隔三差五,陈昭眉便会拿回来几朵白玫瑰,讨白瑰开心。
不过,白瑰好像也不太白了……不是指他的肤色,而是他的衣服。
从前在白家当公子的时候,白瑰总是穿一身洁白。但真正来到“民间”,他才发现雪白的衣服在日常生活中非常不方便。他渐渐开始穿耐脏的深色,大约是疲于搭配,他大多数时间会选择穿百搭的黑色。
还有一个原因,是他第一次穿黑色的时候,陈昭眉眼里掠过的惊艳。
陈昭眉说:“你穿黑色比白色好看啊。”
就是为了这一句。
如果陈昭眉说白瑰穿白的才好看,那么白瑰就算每天洗衣服洗到把搓衣板搓烂,也会天天穿白色。
黑色的白瑰。
黑瑰大多数时间会穿黑色的衬衫去上班。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去上班。
季夫人也没想过。
有一天他千金万金养大的嫡子会被一个刁奴骗走去过洗衣煮饭上班的苦日子。
再次站到儿子面前,季夫人气得要发昏:
“你是不是疯了?”
黑瑰看起来一点也不疯,他平静地看着季夫人——那样的目光,不像是在看含辛茹苦把自己养大的父亲,倒像是在打量一个扰人清梦的陌生闯入者。
那样的眼神,冰冷得让季夫人一个哆嗦。过了一会儿,他才找回主父的自信,拍案骂道:“你还不知错吗?”
黑瑰没有回答这句话,只是问他:“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季夫人冷哼一声,说:“你倒是聪明,很懂得藏匿行踪,跑到这个三不管地带来。等闲确实找不到……”
“有人帮你找的我。”黑瑰言简意赅,目光一转,“是谁?”
“是我。”
出现在黑瑰面前的是一个高挑的身影,披着象征高贵的紫色长袍,绒面袍子上缀满了流星一样闪烁的水晶——他是圣女重梳。
在这位贵人面前,前一秒还怒容满面的季夫人立即收起咄咄逼人的嘴脸,变得低眉顺眼:“圣女大人……”
陋室吊着那盏电灯泡晃荡出黯哑的光,照在重梳圣女的脸上,忽明忽暗。他炸了眨眼睛,目光落在恶魔山羊头骨上。
要知道,恶魔山羊的力量聚集在角上,因此,一个山羊头骨价值连城,能被制造成强大的法器。而现在,却被菜刀劈了拿来插十块钱的花。
重梳娇俏的脸上闪过一丝恨铁不成钢:“你这么高的天赋,却浪费时光玩过家家……”
黑瑰截口道:“我不觉得浪费。”
重梳冷笑:“尽管陈昭眉是一个骗子吗?”
黑瑰怔了一下。
重梳从紫色长袍中伸出手,手指晃动,在空气中划出全息影像——是陈昭眉在组织的任务清单和记录。
上面明确写着:陈昭眉是奉命来毁公子瑰的清白的。
此外,还有陈昭眉跟组织汇报情况的画面。
虽然这些东西都可以造假,但是,假东西是蒙骗不了黑瑰的眼睛的。黑瑰的巫术并不在重梳之下——这些东西,只能是真的。
陈昭眉接下了毁公子瑰清白的任务,并认真执行,时刻汇报,兢兢业业得让人齿冷。
看到这一切,最惊愕的竟然是季夫人。
季夫人先是大吃一惊,而后是愤怒:“大胆!大胆!过分!过分!他……”
愤怒把季夫人的脸容都扭曲了,如果陈昭眉就在跟前的话,他一定会把陈昭眉撕成碎片。
相较起来,当事人黑瑰则显得平静许多,表现出某种麻痹似的木然。那种木然,就像是突然被抱在怀里的蛇咬了一口,疼啊,但是又反应不过来,来不及做任何表情,心脏就停止跳动了。
“这些都是在你私奔之后,我追查到的。”重梳把双手收回紫色长袍之中,杏仁一样的大眼睛直视黑瑰,“这值得吗?”
黑瑰没有回答,而是缓声说:“我要见他。”
重梳那张总是笑盈盈的少女脸一瞬间收住了暖意,嘴唇发出的声音像他衣服上的珠宝一样坚硬而冰冷:“你见不到他了。”】
白瑰睁开眼。
这场灵感梦让他有点儿疲惫,他叹了口气,从床上下来,打算去倒一杯水。
就在这时候,山羊头骨插着的黑玫瑰化作一阵黑烟。这股黑色的烟雾又慢慢幻化成一个人的模样——是黑瑰。
那个已经学会煮饭洗衣还能上班996赚钱的黑瑰。他娴熟地冲了一杯宁神的热果茶,递到白瑰手边。
白瑰接过并说了一声谢谢。
看着这位从山羊头骨飘出来的黑瑰,白瑰用笃定的语气说:“你听到今天阿眉跟我求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