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女人

坏女人 第1节(1 / 2)

坏女人

作者:爆炒小黄瓜

简介

她有一张纯洁、善良、可怜兮兮的小脸。

她将头发染成浅金色,将嘴唇涂成粉嫩的淡红色;她喜欢白蕾丝、白珍珠、白手套,一切能将她衬托得纯洁无瑕的饰品。

她穿上平底鞋,故作不安地走进金碧辉煌的舞池。

她像狼一样狡狯,狮一样凶残,蛇一样狠毒。

她的目标明确,每一个花花公子都是她眼中无法动弹的猎物。

——

内容标签: 西方罗曼 女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多莉(多洛蕾丝)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女人要气质悠扬活得漂亮

立意:你若爱就来,不爱莫张狂,收起你的那些小小花花肠

第1章 chapter 1

他观察了她很久。

一个美丽柔弱的女孩,没有男伴,穿着白色毛皮大衣和紧身连衣裙,拿着镶嵌着白珍珠的手包,两条腿修长而光洁,没有穿丝袜,粉红色膝盖,大腿颇具肉感。

他一眼就看出她浪荡的本性,哪怕她走进来时,没有与任何人对视。

他相当自信,认为自己能抓住所有女人身上的奴性。当女人穿露出膝盖的裙子时,他的视线能顺着她们的裙摆,延伸至她们的裙底去;当她们对他微微一笑,他能立刻幻想出她们躺在床上妩媚讨好他的模样。他有过很多情人,每个时间都不长,分手时也闹得相当不愉快。他的风评可以说糟透了。可他一回想起自己丰富的情史,就忍不住一阵得意,仿佛那些情史是一座不朽的男性.生.殖.器雕塑,被女人争相膜拜。

他看上了这个女孩。

三天之内,绝对拿下她。

——

多莉点上一支烟,朝酒吧的男招待喷出一口烟,无精打采地接过一杯酒。

她刚跟两个男朋友分手——是的,两个;像三流电影里演的那样,其中一个男人发现了另一个男人的存在,为了抢夺她而大打出手。原本是她最爱的戏码,但碰巧那天她头疼欲裂,于是把两个人都赶了出去。

多莉从不吃回头草,所以两个男友自然而然变成了前任。她过了几天单身日子,开始怀念男人的体温,于是去理发店烫了发卷,走进酒吧,寻找新的猎物。

她尽管长相甜美,眉毛刮得很细,整个人看上去弱不禁风,却力大无穷,是一个玩枪的好手,时常拿着一把毛瑟七点六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在靶场练准星。她的手比一些大个子的男人还稳,能打中十米以外的靶心。

除了射击,她还爱好骑马、爬山、跳狐步舞,在酒吧喝加冰块的烈性酒到天明。她的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火冒三丈,有时候长筒袜的吊袜带扣歪了,都会令她一阵火大。她从不掩饰自己火暴的脾气,曾一巴掌把一个男友打得涕泗横流。他们很快就分手了。倒不是因为那个男友不能忍受她的怪力和坏脾气,而是因为她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男人。

多莉的癖好相当怪异。她不喜欢过于顺从的男人,也不喜欢没有情史的男人。那种男人适合当结婚对象,而她下辈子都不会再结婚。

她只喜欢花花公子,情史越丰富,越能激起她的兴趣,就像一个驯马师对一匹烈马那样感兴趣;如果那个花花公子无法控制体内的雄性激素,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历任女友,那她就更感兴趣了。

她爱极了粗暴的男人。她像野兽一样好斗,粗暴的男人能让她玩得久一些。

这天,多莉刚喝完一杯酒,一个男人就来到了她的身边——他个头很高,长得相当帅气,下颚骨突出且分明,嘴角向下,显得笑容冷漠而嘲讽;穿着一件牡蛎白的长风衣,戴着手套,很有英国绅士的气度。

“怎么一个人喝酒?”他用腔调优雅的英语问,不等她回答,继续说道,“你这样的女孩,适合喝加橙味甜酒、红石榴甜酒和柠檬汁的樱桃白兰地,要不要试试?”

多莉看他一眼,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酒?马天尼的确不好喝,”她蹙了蹙细细的眉毛,淘气地噘起嘴,“太辣了,辣得我喉咙都疼了。”

吧台的男招待早就见怪不怪,多莉经常这样哄骗男人,而男人们也吃她这套。

“我请你一杯?”男人彬彬有礼地问。

“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抱歉,忘记自我介绍了。”男人微微一笑,礼貌地伸出一只手,“乔森·帕里西。”

“我从不和人握手。”多莉眨巴了一下眼睛。

“为什么?”

“我的手太软了,怕你们爱上握住它的感觉——开玩笑的!”她笑嘻嘻地说,“我以前交了个混账男朋友,他像条狗似的爱着我,不允许其他男人碰我,哪怕只是握个手。每次看见我和其他男人握手,他都会像疯子一样发狂。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不握手的习惯,哪怕我和他已经分开了。”

“你还爱他?”乔森问。

“不爱。谁会爱一个疯子?”多莉皱了皱鼻子,“反正我不会。我不喜欢男人管太多。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真巧,我也是。”乔森低声答道,“我们一定很合得来。”

多莉微笑着瞥他一眼,没有说话。嘈杂的摇滚乐响了起来,台上的黑人开始沙哑地演唱。她脱下白色毛皮大衣,露出里面的黑色连衣裙,面料犹如雨伞般光滑紧绷。她转过身,后背竟是完全赤.裸的,两块肩胛骨如同瘦嶙嶙的翅膀般惹人怜惜。

“帮我拿一下手包,好吗?”她说。

他点了点头。怎么可能拒绝她。她简直是个诱人的小天使。

多莉走进舞池,随手挽住一个男子的手臂,开始和他跳舞。她的舞蹈毫无章法,却充满了难以言说的美感——也许是因为她白皙的背部、修长的双腿、不时聚拢的肩胛骨太美了。她虽然烫着时髦的齐耳鬈发,头发却不像其他女孩那样紧贴头皮,而是蓬松地晃动。

她是如此美丽,也是如此柔弱,两条裸露的胳膊像枝条一样纤细。他喜欢柔弱的女人,便于掌控。金橙色的光环下,她娇媚的大眼睛闪闪发亮,荡漾着动人的水光。她的脖子透着娇嫩的粉红色,锁骨突出且分明。她一定还很年轻。最美的是她的嘴唇,如同丰盈饱满多肉的野草莓。他已经开始想象亲吻她双唇的感觉。

他从高中起就跟那些靓丽的歌舞女郎厮混,十六岁时就已经尝过不下十个女人的唇蜜。他是橄榄球队的队长,身强体壮,肌肉结实,还有一张俊美的脸孔,所有女孩都喜欢他。他一边跟学校里的女孩交往,一边跟俱乐部的售烟女郎暧昧不清。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不会对一个女人交付出真心,所有女人在他的眼里都是一个样。当他对一个女人失去兴趣时,哪怕她脱得精光坐在他的腿上,他也不会情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