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顺着谈起wendy来。
我心底飘过一个词:“渣男。”也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很热络,递食物给我,临走时我弯腰穿鞋,他跑过来,给我套上袜子,穿上鞋子,讨好意味明显。
“这种事情哪能麻烦你,就该我来做嘛。”
周围的人又开始起哄发笑。
我的脸瞬间红了,明知道他是手到擒来,不知为多少女孩做过这种事情,仍旧控制不住的脸红心跳。
原来自己也跟所有女孩子一样,这么容易撩的啊。
回去的路上,他凑近我,顺势捉住我的手,说:“你的手好凉,为什么这么凉?”
我明知道这样不对,却没有拒绝他,我是个不会拒绝别人的人。
上次有个男人亲我的手,把口水涂在我手背上,我心里瞬间涌起的那种反胃感至今仍有记忆,那是种浑身汗毛直立的抗拒和恶心,旁边如果有重物的话,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砸到他脑袋上。回到家我用肥皂洗了叁遍手和手臂,然后喷上消毒酒精,方才把那种恶心感祛除掉。
在与人建立亲密关系上,我承认自己是有缺陷的。
但是我不抗拒他拉我的手。心里想的是反正以后也不会见到了。
这种花花公子型的人,如同中央空调,对你怎样,也会对别的女生怎样,我冷静的分析。
miller开摩托艇时受了伤,要去医院,我随同翻译。他不太情愿的松开手,我得以解脱,内心松了口气。
这是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算不上一见钟情,他若不再上心,也就如清风拂过湖面,涟漪过后,了无痕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