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之重生驭兽师

第51节(2 / 2)

当然他们谁也没将此事告诉紫琰,否则真怕这位大神一口气喘不上来,就此自挂东南枝。

嫩葱管似的手指拨开一枚灵果,紫琰极优雅的送入口中,待从盘中再取一枚时,他脸色一僵。

倏的跳起来:“什么东西扎我!”

“啵啵……”

水曜从果盘上站起来,两只泡泡眼泛着光泽,乍看上去像是笑眯了眼,继而挥舞着两片小腹鳍,也不管自己是不是一身刺,一头扎向紫琰的胸口,“啵啵啵啵……”

☆、第35章 蜀山论剑(一)

紫琰一点灵力也没有,想用手去抓,又被扎的一手刺。

这小东西身上的灵气,他能够感应到,正是属于自己的。倏忽想起明城内那个将自己打晕的少年奸商……

紫琰双眸一眯,冷冷瞥向那两名金丹修士。

“还愣着干嘛,快弄走它!”

两名修士吓的连连应诺,却看出这条怪鱼只有两阶,相当于人修练气后期,根本没有妨碍。而且是只天阶灵兽,说不定还是某位元婴大能的小宠,他们又并非十洲三岛内的修士,生怕惹出什么祸端,故而不敢出手太重。

水曜上窜下跳,整个拍卖场的人,都将目光锁定在他们三人身上。

眼看两名金丹修士忍无可忍,打算下重手,苏慕歌两指并拢,抚上眉心,传音道:“水曜,快给我回来!”

“啵啵……”水曜纠结,它好不容才找到妈妈。

“不回来的话,便永远也别回来了!”苏慕歌冷冷抛出一句。

水曜被吓的一个激灵,想起作为契约兽的使命,忠诚于主人永远都是第一位的。只能抹了把泪,悻悻跑了回去。苏慕歌一把将它塞进储物袋,拔步向二楼雅间跑去。

她匆匆出去,再匆匆回来,雅间里的两人连眼角都不曾抬一下,依旧在说自己的事情。苏慕歌呼了口气,还好这藏宝阁内设有禁止,否则那两名金丹修士一旦放出神识,自己将无所遁形。

“慕歌,你不是有事请教?”萧卿灼突然道。

“恩?”

苏慕歌愣了愣,恍然大悟,一拍乾坤袋,祭出宵练,“弟子是想请教桑前辈,姜颂姜前辈曾经说,含光同宵练本为一对,为何在天音塔内时,宵练一见到含光,就一副遇到仇敌的模样?”

“这两把剑,的确是一对儿……”顿了顿,桑行之道,“是一对儿宿敌。”

“怎就成了宿敌?”苏慕歌不懂,“不是您取至同一块儿灵材铸成的?”

“我所铸的十柄剑,只有这两柄同材。然而这两柄剑,最大的问题不是出在材料,而是出在剑魂上……”

苏慕歌了然点头,也猜到同剑魂有关。

一名剑修的成长,离不开剑招、剑诀、剑意和剑魂。

剑招形于外,剑诀修于内。这两样是剑修最基础的功课,当然因为秘籍不同、资质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不同。而剑意,只有十分之一左右的剑修可以领悟出来,一旦能够领悟出剑意,并不一定保证筑基和结丹,但如若领悟不出剑意,便很难在剑修的道路上行走太远。

最后说剑魂。

剑魂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剑主修炼出来的灵,被称为修剑魂。修剑魂一剑一魂,剑若毁,魂不得在宿它剑。通常只有领悟出剑意的剑修,才有可能修出剑魂,并且几率仅为百分之一。

而另一种,则因祭剑而生,被成为祭剑魂。

铸器师铸剑之时,以人的魂魄祭奠之。如若铸器师品阶高,宝剑灵材上等,魂魄则有几率成为灵体。如此一来,宝剑天生自带剑魂,威力惊人,而剑毁之后,剑魂犹在,可以再宿它剑。

祭剑魂也分为三六九等,等级较低的剑魂,通常会出现同新寄主相互排斥的现象。而高阶剑魂,就完全能够压的住场,比如程灵璧之前在南海底被雷婷抢走的机缘,哪怕雷婷修炼到化神,也不一定可以修炼出如此等级的剑魂。

苏慕歌一早发现,含光和宵练中存在剑魂。

这也就能解释,为何秦峥分分钟就能学会御剑飞行。

天赋是一方面,含光剑魂才是最根本的原因。这两柄剑,自桑行之铸造成功以后,并不曾跟过主人,证明其内并非修剑魂,而是祭剑魂。

祭剑魂其实同祭药奴一样,在十洲三岛都不被允许。

桑行之一个正统剑痴,居然取了两人性命祭剑,其中必有原委。

思及此,苏慕歌双眸一亮,洗耳恭听,岂料桑行之在宵练剑身一抹,淡淡说道,“此事多来话长,况且背后说人是非绝非君子所为,若是有缘,便让他们自己说吧。”

一个没站稳,苏慕歌差点摔了。

……

论剑大会一共持续六个月。

“论”和“剑”是完全分开的。“论”是各门各派元婴境修士、金丹境修士之间的交流,无非就是相互攀比,比资源,比徒弟,但凡略占一些优势,都得拿出来说。

而负责“剑”的,则是各门派及散修联盟推荐的精英剑修。

说白了,就是一场公开性质的打架斗殴。

因为参与的修士众多,单是第一轮淘汰赛就得耗费五个月时间。苏慕歌如今并非剑修,不必参赛,便随萧卿灼在蜀山脚下的坊市住着。

训练水曜,照顾银霄,五个月内,她的修为停滞不前,始终无法触及练气八层的门槛。但她深知修炼一事,强求也强求不来,便将心态端正平和,时不时前去关注几场比赛。

但凡秦峥守擂台的日子,苏慕歌是绝对不会去的。

含光一出窍,宵练必定暴走。说起秦峥,同苏慕歌估计的一样,本届大会中最大的一匹黑马,用大杀四方已经不足以形容他的强势,别说决赛的入场券,几乎各方修士都已经认准,练气境魁首非他莫属。

苏慕歌并不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