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思淼发现林思异常,顺着她目光回头,看见秦可可正亲昵的搂着莫绍清,两人有说有笑,在大庭广众下暧昧,丝毫不知把握一个度。
其实秦可可和莫绍清也没那么暧昧,她只是掐着莫绍清的腰,对他耳语;恰恰从唐思淼角度看过来,两人似乎是在,接吻?
唐思淼脸色一沉,撇过头,漆黑深邃的眸子里有一眼泉水迅速转变成了漩涡。好半晌,唐思淼唇角勾了勾,连着眉毛往上一扬,这样的神情不像是在笑,却像是在……打什么诡异的心思。
一股子寒气从他眼底溢出,蔓延至林思这边,使得她不由打了个寒颤。
作者有话要说:唐先森不爽了~~曾经大言不惭想和可乐球断绝关系呢,看见可乐球对人家投怀送抱就不爽了~~
大概他的心理就是:劳资的东西(可乐球)你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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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抽风的某人
“摸我耳边垂下的头发。”秦可可眉目一蹙,难得这般大方一回。
在莫绍清记忆中,秦可可是个保守的乖乖女。他到现在还记得她当初是为什么分手,是因为他当初提出xxoo。
今时今日,她竟变得如此开放了?竟然敢和他在大庭广众之下玩暧昧?
有意思,实在有意思;他就喜欢这么玩儿,即使有小朋友在场,他也陪着美人玩到底了!
“摸头发多没情趣,摸你耳垂怎么样?”莫绍清提议,一侧目,灼灼目光停留在她饱满丰盈的耳垂上,这般美的耳垂,却没带任何装饰物;当真应了那句,天然去雕饰,无需任何添加便美得引人瞩目。
大概他当初就是被秦可可身上的那股灵气所吸引,分明不是个多漂亮的姑娘,一双清澈干净的眸子却能一眼让你在茫茫人群中找到她;分明没有多妖娆诱人的脸蛋儿,这姑娘身上恰似有一种温和的气息,如同满池翠荷簇拥着的唯一一朵莲花,尤其吸引人。
越看这姑娘越好看,典型的耐看型;这种姑娘一旦看进眼,便很难从眸中清扫出去。
莫绍清正沉陷在她一双饱满的耳垂上,忽地被她捏了一把,疼得他嗷嗷叫了一声;一声“嗷”叫引起了邻座人注意,他很快将凄厉哀婉的叫声转变成了酸爽的叫声;前者哀婉,后者妖娆妩媚,让人好一阵鸡皮疙瘩。
秦可可龇牙咧嘴瞪了他一眼:“别想占我便宜,看到二楼的混蛋了吗?做戏做足一点儿,别让他识破了。”
莫绍清抬头,果然看见了唐思淼。
这该死的富家少爷,除了有点儿钱,到底哪儿点好?吸引得秦可可七魄丢了三分半?再不济,自己也是秦可可的初恋,哪有和初恋坐在一起吃饭,还想着其它男人的?
莫绍清心中淤塞,比起好基友,他更愿意做那个安静的前男友。
从前男友一下转变成了好基友,他可真有些接受无能。他懒懒抬眼,颇为不快地瞥了一眼秦可可,语气有些傲娇:“欺负人……”
对面儿把玩玩具的小六六猛地抬眸,看这老爹瘪嘴的傲娇摸样,声音甜嫩得能掐出水来:“大丈夫,就是用来欺负的!”
不过五岁的小孩嘴里蹦出如此精辟的话,秦可可一把推开莫绍清,对着小六六竖了竖手指:“不错啊六六,大丈夫可不就是被女人欺负的!除非呢,那人不是大丈夫。”说话间端起茶水瞥了一眼莫绍清。
莫绍清愤愤握拳,好儿子,胳膊肘子往外拐了!
三人嬉笑间,他们点的菜也陆续上了;秦可可破天荒没什么胃口,一双黑溜溜地眸子时不时往上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楼上的人也在打量自己。莫绍清知道秦可可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一个劲儿给她夹菜,博取存在感。
直到秦可可餐盘里的菜塞不下的时候,莫绍清才没好气的说她:“你这女人,和我吃饭时注意力能不能集中点儿?你可别想了,人家是立在塔尖儿的王,你是站在底端的凡人。虽然你们以前看起来关系不错,但也不能说明什么,他们那个阶层人,向来寡情;你对他这么念念不忘,难不成被他给睡过?”
口无遮拦,秦可可瞥眼狠瞪了他一眼,呵斥他:“这里还有小朋友呢,你瞎说什么呢?”
小六六用手指堵着耳朵,一个劲儿摇头:“没听到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
这么懂事的儿子哪里找?莫绍清表示很欣慰。
这所购物广场,是由亚瑟开发,也是亚瑟集团在夏川驻足的基底之一;唐思淼作为购物广场的开发商,尤其喜欢这家餐厅,他坐的位置,很轻松地就能将一楼就餐的人收入眼中,这使得他极有征服感。
他同林思一起就餐,两人吃饭都很斯文;一小块牛排送入腹中,差不多也就饱了。林思拿出笔记本,询问了他一些最近情况,譬如眼睛有无异常;唐思淼如实回答。
问完他最近的身体状况,林思不免唏嘘:“唐,你是我见过最倔,也是恢复最快的病人。当初你为了萧小姐不合时宜地做手术,怎么劝也劝不住,所幸,你运气好,度过了这个坎儿;”林思对他伸出手:“恭喜你,重返光明。”
黑咖啡沉淀在器具里,酒精灯将水煮沸后,沿着细小的玻璃管往上涌,沸腾的液体冲泡着咖啡末;待咖啡煮沸,唐思淼取过一只白瓷咖啡杯,给林思接了一杯:“光明与否,不重要。”他似有似无瞥了眼楼下,眼角阴霾之气渐盛。
林思接过黑咖啡,氤氲的热气熏着她微红的鼻尖,很舒服;她看了眼楼下那位小姐,问他:“就是因为那位小姐,阿铭的胳膊才会被……”荆铭怎么说也是她的表弟,唐思淼的人打断了表弟的胳膊,她心里自然不舒服;那种不舒服,自然而然转移到了秦可可身上。
“他做的事,单是断两条胳膊就能补偿的吗?”唐思淼漆黑的眸子一沉,端起咖啡抿了口。
对于荆铭的所作所为,林思也是知道些的;好在荆铭表弟的胳膊只是筋骨断损,花个半年的时间,还是能好的。
但被他推进火海的那些姑娘,想再重新来过,却难以恢复了。林思的目光落在秦可可那张干净的脸上,想起那些被荆铭祸害的女孩儿们,顿时觉得自己的维护变得恶心,如同吃了只苍蝇。
唐思淼知道她的脾性,大抵猜得到她在想什么,索性岔开话题:“grtea,女人是爱红烧肉多一些,还是爱花多一些?”
对于他这种问题,林思竟有些哭笑不得:“当然是爱花多一些,说实话,我不大喜欢吃红烧肉这类油腻的食物。不过如果让女人选红烧肉和花,大多都会选花的。”
“你喜欢什么花?”他白皙的手指在白瓷杯边缘摩擦,手指的动作如同在弹一首乐曲,五指骨节分明,很好看。
林思作为一个医生,十分注意保护一双手;作为一爱手的女医生,见到唐思淼这双手,她竟有些自叹不如。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问,她有些错愕的回答:“萱草。”
不等他问,林思补充说:“因为你喜欢。”
唐思淼抬手,招来服务员:“劳烦帮我订一束萱草。”
“萱草?”服务员稍微有些错愕,那是什么花?
他补充说:“黄花菜。”
服务员微微惊愕,这个季节,到哪儿去找黄花菜?错愕归错愕,这位金贵客人的要求,她得完美做成才好。
林思知道,这花绝非是送给她的;她喝了两口黑咖啡觉得苦,加了一勺糖,埋头搅拌着,也不说话。双方之间静默了好一会儿,林思才抬眸问他:“今晚,你要回家吗?我等你,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