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原配的人生(快穿)

炮灰原配的人生(快穿) 第212节(2 / 2)

“你们俩到底是何时来往的?”

陈雪娘很是难堪,还是道:“成亲两个月后。”

杨归不吭声,大人恼了:“杨归,你若是再不老实配合,休怪本官不客气!”

杨归怕挨板子,低着头:“我不记得了。”

也不再执着于方才的一年后。

大人气笑了,一拍惊堂木:“男女通奸是重罪,你们更是害了对方的家人,方才还试图蒙骗本官,更是罪加一等!”

杨归还觉不够,补充道:“得知我要来县城告状,杨家人还上门试图收买我,主动提出赔偿我六十两银子。”

话一出口,杨家夫妻瞪了过来。

不用想也知道,这事情让大人知道之后,又会罪加一等。

杨归看了回去,坦然道:“当初我娘病重,大夫让我准备后事。你们知道绝望的滋味吗?”

杨家人:“……”

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眼睁睁看着自己落入深渊,却始终无计可施。

杨母满心后悔,早知道,把酒楼拱手送给余开直算了,至少能换得一家平安。

第235章 错嫁(完)

事情发展至此, 杨家人别想脱罪。

再多的后悔,到了此刻也无法改变结果。

周氏母女也是一样。

眼看事情急转直下,罪名推脱不了, 周氏害怕之余,也还想挣扎拖延一下, 上前一步跪下:“大人,之前我儿被骗之事, 不知可有眉目?”

县城地方不大, 案子不多, 周氏一问,大人立刻就想起来了陈宝被骗一事,摇头道:“本官暗地里走访,始终没发现疑点,在你们之后, 本官还未接到同样的案子。那些骗子或许已经离开本县。”

听到这话,周氏顿时急了。

什么叫已经离开?

骗子离开, 就不归大人管辖,那些银子追不回了?

那可是足足十三两银子啊!

陈雨娘帮家里还清债务, 却让陈家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周氏再不敢奢求她大发善心给自家银子, 儿子想要娶一门好亲, 就只能从别的地方想辙。陈父卖肉足够全家温饱,但温饱之外,攒钱实在太慢,小女儿那边自顾不暇,周氏想要银子,就只能期盼着那些骗子早日被抓住,然后在大人的勒令下还了陈家银子。

如此, 拥有十几两银子的陈家也不算一无是处,到时候拿出一点来给小女儿陪嫁,兴许还能让她寻个不错的人家。

这段时间,周氏好几次想来县城。当然了,若找到了骗子,衙门肯定会宣陈家人前来指认,既然衙门没找,那应该还没有结果。

不过,周氏心里始终心存侥幸,十几两银子也不算是小案子,她早就想来问,顺便催促大人尽快破案。之所以没来,一来是家里有事,她走不开。二来,也是因为囊中羞涩,跑一趟需要盘缠,娘家那边她还欠着二两银子的债,这种时候实在不好任性。

大人这番话打破了她心里最后一丝侥幸,周氏面色苍白:“那何时能抓住人?”

大人无奈:“你们连个确切的长相都说不出来,我上哪去找人?”

他为官多年,分得清事情轻重缓急,转而道:“关于杨归和陈雪娘二人欺骗余开直之事,几位还有什么要说的么?”他翻着手里的供词:“若是没有,本官该结案了。”

听到这话,周氏母女面色愈发苍白。

杨家人心弦一颤,杨母哭嚎道:“大人,此事全因陈雪娘贪心不足而起。她看中我杨家钱财,又想要余开直的长相,嫁过去之后发现银钱重要,又回头勾引我儿。至于那个孩子,我们杨家人从头到尾都不知,是她自己要生下来的。早在有孕后,她就已经想过凭着孩子入我杨家门。无论她害了多少人,我们杨家都不知情,我儿最大的错处,就是没能把持住自己和她在一起。我们也是受害者啊!求大人明查!”

杨父附和:“对,我压根不知道长丰是我们家孩子,大人只要随便去街上一问,就该知道我们杨家只当那个孩子是一般亲戚,从来没有暗地里探望过。”

听到这话,杨母想到什么,急切道:“对!我记得有一回陈雪娘带着孩子来我家做客,想要吃我孙子团儿的点心,已经被他拿到手了我都抢了回来。”想到公堂上需要人证,她回想了一下:“我左右邻居当时都在,他们也看着了眼中的,求大人明察。”

陈雪娘还不知道此事,闻言颇为意外。

这么点小事,在当下看来也根本算不得事。可杨家想要借此减轻自己的罪名是事实。

杨归也一脸急切地撇清:“大人明鉴,我是真的不知道长丰是我儿子。是后来我们俩的事情败露之后,俩不答应让她进门,她才告诉我的。”

陈雪娘心急如焚,却不知道该怎么让自己脱罪。

因为杨家人和余开直指认的这些,她确确实实做过。

当初做这些事的时候没觉着有什么不对,全部积攒在一起再回头看。她好像……真的太任性了。

周氏知道,杨家人这么说了后,女儿的罪名只会更重,而她身为知情且包庇其罪状之人,想要脱罪,根本就不可能。除非……女儿不供出她。

可这怎么可能,陈雪娘能够成功瞒过余家,还是受她指点。

陈雪娘压根就没想帮着母亲欺瞒,早在她说谎意图为自己开脱时,就被大人看出了破绽,四个衙差拎着打人的杖子守在一旁,她只能老老实实招认。

结果和方才杨母说的差不多。

就是陈雪娘既想要色又想要财贪心不足,搞出来的这些事。

“罪妇陈雪娘,故意搅乱人姻缘嫁给姐夫,成亲后不守妇道勾引现姐夫,珠胎暗结让夫家帮别人养孩子,气病婆婆……桩桩件件罄竹难书,虽未致人性命,但行事恶劣,不知忠贞仁义,毫无廉耻,本官依律判监二十年。”

最大的罪就是和人苟且,让余家养孩子,还有险些气死余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