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眠

永眠 第14节(2 / 2)

如果南烛不会每次乘着他吃东西的时候偷偷摸他就更好了——方合如此想。

一只手肘搭在石桌上,另外一只手伸出指尖来轻柔的划过方合身上的茸毛,南烛柔和的看着吃得开心的方合突然轻轻开口道:“想要出去看看吗?”

正在专心吃东西的方合并没有注意到南烛说了什么,只是扭了扭毛茸茸的小屁股避开了南烛无意识戳过来的指尖。南烛也不在意,只是眼中有些沉思的神色,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等到方合吃完了他的果子对南烛伸了伸脖子又扎开小翅膀,让南烛帮他用法术稍微清理了下后,他突然就发现自己又被南烛抱了起来。

“啾?”

“想要出去看看吗?到外面的世界。”南烛把这句话又说了一次,而这一次的方合听了清楚。

方合略微偏了偏头,良久才啾了一声。

人是社会动物,即使有人讨厌喧嚣却也无法真的跟社会脱离。

上辈子身为一个人的方合,在刚变成鸟的那几年,确实感觉有些不习惯甚至感到孤独。不过好在他的身边有鸟妈妈和毛团姐姐,方合逐渐就适应了现在的生活。说是不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假的,但是过了这么久,方合却觉得无所谓了。

只要能够跟重要的人在一起,那些繁华与热闹对他来说都已经变成不必要的东西了。

所以对于南烛的这个问题,方合的回答是无所谓。

无所谓是否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只要鸟妈妈、毛团姐姐还有南烛一直在他的身边就好。对于自身可能是一种很厉害的、对修真者来说是优质材料的禽鸟这种认知方合还是有的。

想想那些西方故事里的巨龙吧,人们提到巨龙想到的都是龙身上的各种骨肉皮甚至包括他们的唾液、血液都能够当做什么药材亦或炼器的材料,吃起来是什么味道,有谁会想要保护巨龙这种珍稀动物吗?不,没有!

所以在自身足够强大之前,方合一直都想要当一只乖巧可爱的小小鸟就好,并不想要将自身置身于危险之中,还让鸟妈妈担心甚至为了他使自己受到伤害。

不过……

要是有南烛在的话一定会保护他的,所以对于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这个提议,方合并不排斥。

自然而然的,他就是这样的相信南烛,如此笃定。

然后南烛在跟鸟妈妈打了一声招呼后就把方合带到了外面的世界。

整个世界的画风仿佛瞬间就从诗和远方变成了热闹的菜市场,方合一时间有些回不过神来,他甚至没有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听说大荒之地面积挺大的呀,要离开大荒之地,以修真者的手段而言难道不应该先掐个剑诀然后御剑飞行一会吗?怎么好像就是转个身子的功夫他就被南烛带着站在了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了?

跟方合想象中的古代不同,入目之人脸上的颜色、身上的穿着大多干净整洁,还有不少女孩子挽着漂亮的发髻结伴走在街上,看他们一个个面上多是带笑的样子想来如今的统治者定然是个勤政开明的君王。

这是一件好事。

即使方合如今成了一只鸟,对于百姓能够吃饱穿暖的时代也会感到高兴。

这代表着很多事情,最基本的一点便是和谐社会当中的好人会更多一点。毕竟在生存环境恶劣的时候,人们连自己都顾不过来,自然会想要争夺生存资源。相反在大家生活都不错的时候,对于其他遇难的人大家也都更愿意伸手帮上一把,也会更有爱心一些——起码在看见小动物的时候,人们第一个想法是“好可爱”,而不是“好饿,好想吃”。

除此之外,也代表着好吃的东西会更多。

在稍微惊讶了一下后,方合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大街上来往的行人还有许多卖东西的地方。方合一脸兴奋的左看看右看看,很快就露出了一些失望的神色来。也不知这是那条街,卖食物的地方没看见多少,一路上过去都是打铁铺、当铺、水粉铺之类,连卖点心的铺子都没有,方合的一个吃货之心备受打击,整只鸟儿都有些萎靡下来。

不用方合啾一声,光是看着方合那张鸟脸上如此明显的神色,对方合知之甚深的南烛就知道方合在想什么。

内心中有些无奈和好笑的感觉,南烛摇了摇头伸手点了点方合的小脑袋,“莫要着急,我现在就带你去看看凡人们都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说完,南烛将本来想要做的事情都放到了一边,脚下一转就带着方合直奔卖食物的街去了。

第二十一章

卖烧饼卖糖葫芦卖糖人的、担着扁担推着小车四处吆喝的、卖鸡鸭卖小食还有卖点心的, 尚未走到方合就闻到了许多混杂在一起的食物香味、听见了人声鼎沸。

虽然这里科技比不现代发达, 但好吃的东西却并不少,方合两只眼睛亮晶晶的仿若乡下鸟哪里都看不够,南烛也就惯着他, 只要方合的视线在哪些地方落的时间稍长一些他就会走过去将东西买下。虽然身边没有跟着仆从,好在南烛还有一手袖里乾坤的本事,并不会出现东西买的太多拿不下的窘况。

方合将这陌生而又热闹的地方看做一处未曾见过的盛景,殊不知他们这一人一鸟落在他人眼中也是一道特别的风景。

不论是方合这种格外有灵性的鸟儿还是南烛这般鹤立鸡群的人物都不是经常能够见到的。

还有那穿着一身锦衣神情轻佻一看就是纨绔子弟的混不吝竟然当街将南烛拦下,点着站在南烛手上的方合问:“吾见甚喜之,不知兄台可否割爱?”

虽然没有什么多余表情,但整个人给他人的感觉都较为柔和的南烛,在听见那纨绔子弟这番话后眉尾就跳了跳, 周身气质顿时多了几分让人不愿靠近的清冷,被人家点着说喜欢的方合一时半会还没反应过来, 茫然的仰着头看着眼前一脸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而他这茫然的小模样更让那纨绔心中欢喜几乎想要伸出手来逗弄一番。

好在不用南烛开口,跟在纨绔身后的男子已经一巴掌拍在了纨绔头上, 直拍得纨绔一脸愕然眼中满是不解, 等到再被身后的人训上一句:“整天不学好, 就知道逗鸟溜蟋蟀!”纨绔满心委屈几乎都要喷涌出来。

“我是真的喜欢这只鸟!”纨绔辩解。

“闭嘴!君子怎可夺人所爱!”男子微微皱着眉头加重声音, 纨绔依依不舍的看了方合一眼吞下了所有委屈不忿。

方合被纨绔这留恋的眼神看得抖了一下,身上蓬松的茸毛颤了颤, 看得纨绔眼中渴望更甚。可他身旁年龄较大的男子对着南烛抬手拱了拱歉意道:“家子并无恶意, 万莫见怪。”

南烛的视线轻轻掠过眼前两人, 最后落在了方合身上轻轻道:“确实为吾所爱。”

男子见南烛并不生气,非常明显的松了口气,他与南烛点了点头转身拎着纨绔衣领飞快离开,纨绔一副状况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神色就这么被拎走了,在被拎得脚步不稳的时候还会求饶一般唤上一声,“爹!”奈何他的父亲脚下不停仿佛身后有猛兽在追一般。

看着消失在人群中的纨绔和他的父亲,方合心情愉悦还有些想笑。

他偏着头往上看了一眼,正好跟南烛的视线对上,方合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膛特别得意的啾了一声。

南烛到底有多好看根本毋庸置疑。

就南烛带着他走在大街上这短短的时间里,就已经大大小小造成了一些“交通阻塞”的情况,不少漂亮姑娘更是来来回回在他们身旁“偶然路过”,好在南烛有对自身的容貌稍作遮掩并未酿成更严重的情况。

毕竟气质这种东西,除非特意去注意和改变,不然很难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