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僻,不合群,也没什么朋友。
但擅长平静的拒绝别人的他,很少拒绝她。
不需要陈书宇说什么,陶筝自我攻略着,已经在心里跟冷漠的丈夫和解了。
“那会儿我实习转正没多久,还在念研究生,你在我们学校读emba。
“课后你约我在校门口吃饭。
“你连去上课,也要穿熨的没有一点褶皱的白衬衫,戴袖扣,搞的像个走错片场的企业家。
“我早早等在校门口,看到你背着夕阳光辉,慢条斯理的走过来,可真好看。
“那时候也是深秋,天气跟今天很像。
“你那会儿觉得我好看吗?”
陶筝轻轻挽住他。
虽然他不会主动亲昵的搂她肩膀,拥她腰,但她可以牵着他啊。
“好看啊,那会儿不是天天找你嘛。”他说时,眼角唇边还有羞涩的痕迹。
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了,但还常常显出少年气。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部副总,能保有这样的气质,堪称奇迹吧。
一个精英高管,一个整日与钞票、数据等打交道的人,工作上逻辑清晰,管理员工的能力也很强,却会在被女人夸漂亮时害羞,身上没有老油条的滑溜和黏腻……
他求婚的时候,她真的觉得自己是得到了上天眷顾的。
渐渐的,她已经开始为昨天自己的愤怒与委屈,感到难为情。
甚至质疑是不是自己太矫情,太作了。
她还记得他们第二次约会,他走过来时,那样精致到看起来像有洁癖或者强迫症的人,头发上却粘着草屑。
她好奇问他怎么弄的。
他捋了两下短发,认真回答说:
“啊,刚才路过大草坪,太阳很好,草看着很软,没忍住,就躺了一会儿。”
一个穿着白衬衫、西裤和皮鞋的男人,躺在草坪上。
那些路过的女大学生,和在草坪上打棒球的男生们是怎么看他的?
他好像一点也不在乎,独来独往的人大概就有这种不在意他人眼光的自在。
她还记得自己那时想笑的心情。
她知道自己一定脸红了,在夕阳下,也该是很好看的。
他看着她笑,一边走一边看,好像舍不得挪开视线。那时候他的眼神取悦了她,让她觉得得意又快活。
恋爱的时候真好啊,婚后他好像再没有这样看过她了。
无论她穿什么,如何打扮,好像都挑不起他的兴致。
但这大概就是婚姻,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陶筝轻轻靠着他,用面颊感受他西装外套的质感。
跟陈书宇踏进火锅店时,她心情已经完全好起来。
堆积到爆发的怨气再一次被消化,好似已彻底消散不见。
在火锅店门口遇到公司人力部门的总监cassi,陶筝打过招呼后便去领了号,然后跟丈夫在附近逛了逛,待火锅店打来电话,才转回。
在调料区时,她再次遇到cassi。
“哇,我早听戴乐乐说你老公巨帅!他真是除了明星外,我见到过的最好看的男人!郎才女貌,女才郎貌,你们家都有了,好羡慕啊!我怎么就没遇到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呢~” cassi格外擅长夸人,她一边往自己碗里添香菜碎,一边探头探脑的打量坐在座位上的陈书宇。
这家火锅店很火,既不接受预定,也没有包间,陈书宇便这样没遮没拦的被欣赏。
他倒丝毫没察觉。
陶筝抿唇,也跟着cassi一起望。
男人正规整摆放两个人的碗筷,仔细用餐纸擦碗盘和桌面。
然后掏出外套兜里的眼镜布,慢条斯理的展开后摊在左手指腹上,再摘下眼镜,小心翼翼的擦拭镜片……像在对待艺术品般细致。
专注的样子有点可爱。
cassi拍拍陶筝手臂,笑的很暧昧:
“好好享用假期和美男吧。”
享的是假期,用的是美男。
这顿火锅多了两味佐料,是同事的羡慕和夸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