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上,飞岚和文一一的交流是最少的一个,基本说不了两三句话,就像是一个腼腆害羞的少年一样,从骨子里散发着温顺的气质。
但是此刻,哪怕只能看到背影,他也如同最深的黑暗,能够将周围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去。
满脸怒容的女老板脸忽然红了,她整个人都忸怩了起来,“啊,这个……你好啊。”
“您好,好心的女士。”飞岚的声音充满了哀伤,“其实,我们是皇家学院的学生,原本我们是为了学期实践出来旅行,但是在路上,为了帮助父亲生病的可怜小孩,所以把钱全给他了。”
“这、这样吗?真的很可怜。”女老板看上去已经听不清飞岚说什么了,只知道点头。
“我们并没有打算真的吃霸王餐,只是我们太饿了,而且也没钱……”
“原来是这样啊,太可怜了。”女老板嗯嗯嗯点头,“那你们吃饱了吗?还要吃吗?”
文一一死鱼眼看着背对着众人的飞岚。
出现了,名场面‘飞岚的脸’。
虽然从故事开始到结尾,所有的插画里都没有画出过飞岚的正面,但是众所周知的梗就是飞岚有一张魔性魅力的脸。
因为太过帅气所以一直用刘海遮住,只有闯祸的时候才会撩起刘海,露出脸去打圆场。
传说中,只要看到飞岚的脸,就没有人能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而且,也正是因为这样一张脸,飞岚不相信任何人的感情,除了他的三个朋友。
之所以相信他们,纯粹就是因为第一次见面时飞岚惹恼了法尔,为了省事他撩起刘海准备解决争端,结果法尔根本不吃这一套,还把他痛打一顿。
结果因为这一顿打,飞岚认为只有法尔才能成为自己的朋友,开始死缠烂打,从一个冷漠愤世嫉俗的人魔混血变成了恶棍组的一员。
……属于是友情破颜拳了。
至于飞岚到底长什么样子,也属于《为送信》的未解之谜了。
想到这个未解之谜今天就要被自己揭开,即使已经对这群破小孩丧失性趣的文一一也不由兴奋起来,试图去看飞岚的脸。
差一点,就差一点点了!
眼看着就要看到未解之谜,文一一心跳加速,正要再挪一点的时候被法尔提着衣领揪起来,扔到了一旁:“不可以偷看。”
“为什么啊!”文一一抗议,“我也想看!”
“如果你看到他的脸,喜欢上他会很麻烦。”法尔脸上带着笑,语气却不容拒绝,“当个聪明的人更讨人喜欢一点。”
他是认真的。
和过去那种生气揍人完全不同,这次如果不听他的话,就会发生自己不能承受的事。
文一一意识到了这一点。
“而且我也是为你好嘛,”法尔恶劣的笑了起来,弯下腰看文一一,“飞岚的眼光可是很高的,就算你喜欢他,想要近水楼台先得月也是不可能的,他更喜欢同龄的美少女。”
“我没想着要他喜欢。”文一一小声回答。
“嘴上的大话谁都会放,你最好能做到。”法尔站起身,不以为然的说,“我可不喜欢自己的下人有什么非分之想,有的话就把你炒掉。”
“哼,只有我炒掉你的份。”
“哇,我喜欢你这份自信。”刚说完讨人厌的话,法尔又露出了期待的表情,“你要好好坚持住,我还蛮喜欢你做的饭的诶。”
“喜欢有屁用,给我发工资!”文一一恶声恶气。
“会给你的会给你的,你以为我是谁啊!”法尔不爽的说,“现在的情况只是意外!”
文一一哼了一声,扭头不看法尔了。
如果可以年轻八九岁,像是她刚读高中那时,会觉得自己是穿越者,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人,一定会被喜欢。
可是时光不会倒流,她都大学毕业了,都经历了社会的毒打了,再也不会做什么公主梦了。
即使穿越,她也不是什么独一无二的存在,不会有王子无脑喜欢自己。
她早就知道这点了。
第10章
凭借着飞岚优秀的脸和巧言善辩的嘴,被抓住的众人免除了价值两百铜币的餐费。
老板娘甚至盛情邀请众人去免费住宿,但是被委婉的拒绝了。
告别依依不舍的老板娘,一行人向着掘金镇边缘走去,找到一栋较为完好的废弃民宅,推开只剩半扇,没有丝毫作用的木门。
飞扬的灰尘落下,斯梅德利握住剑柄,一阵剧烈的狂风之后,屋内地面上的灰尘被清扫一空,比吸尘器吸的还要干净。
文一一:“……”
怎么说呢,风属性真是居家旅行的一把好手啊,这是她未曾设想的战技使用方法了。
此时天已经黑透,走进这栋废弃民宅后,少年们就地取材,用破旧的桌子和窗帘制成了照明的火把,戳进了大厅的墙壁里。
漆黑一片的房间被摇晃的火光照亮,文一一一眼就看到了墙壁上的图案。
在一般的小说/rpg/解谜游戏里,这可是重要线索,搞不好是开启任务的前置剧情呢!
想到这里,文一一探索魂爆发,忍不住走到墙边观察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