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自己也吃过死老鼠吗,你以为你靠什么走到今天,不是拿了我的救济金才有的现在吗,按道理来说,你应该磕头感谢我这个媲美再生父母的人啊。”
湛娄赫然瞪大眼:“额……”
刀尖没进他的裤裆,挣扎无望,窒息徒然涨红了脸,下体刺痛感强烈,他紧绷着脚趾挣扎,扬长脖颈,怒形于色,更多惊恐,红热的眼睛,要把人给瞪死。
盛锐良面无表情压下去,眯起锋利眼眸,杀人不眨眼的他,向来是借刀杀人,要这么说,这是他第一次动手。
“盛锐良……”
“喊我什么?”
“叔叔——”
盛锐良收了匕首,合进刀鞘。
“记住你刚才的话,希望有天,我还能听到你这么客气喊我叔叔。”
湛娄躺在地上喘气,慌张起伏胸膛,乱了心跳节奏,劫后余生的惊险,他眼睛瞪大到干涩,都忘记了眨眼。
T恤被揪的衣领满是褶皱,刘海黏在全是汗水的额头,潮湿触感让他憎恶。
十四年了,从被他十岁抛弃到美国,过了十四年,这种苟且偷生,每天活在惊怕中的心情又回来的状态,让湛娄厌恶到想生理性呕吐。
雷行从酒店要来了医疗箱,处理他身上的伤。
“为什么不让我动手。”
湛娄看着大腿根被匕首划破的皮肤,黯然庆幸。
“在他地盘上动手,除了让他受点皮外伤,还想把自己的命也给搭进去吗。”
他捏着手里碘伏棉球,把水给挤了出来,怒咬牙齿,憎恶磨着牙槽:“你等他到美国试试,你看我会不会把他身上给打成马蜂窝子。”
几万发子弹,也要把他打得连骨头都不剩。
第四天时,湛娄收到了一封信件,上面写着井觅荷新家住址,以及电话。
他知道这封信出自谁手,湛娄想不明白,为什么盛锐良这么迫切想要他离开,难不成还怕他犯罪,影响了他在政治界里的仕途。
不过没关系了,等他抓到井觅荷的第一件事,就是带她离开这个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