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句是死亡

关键句是死亡出书版 第17节(1 / 2)

阿基拉·安诺正站在门口。霍桑在销售柜台前,那名经理在他后面。通向街道的门敞开着,雨又下起来了,雨点敲打着窗户。我没有带伞,决定叫辆出租车。

我刚朝出口走了一步,卡拉·格伦肖就向我喊道:“等一下!”她因为愤怒而提高了声音。

我转过身来。“怎么了?”

“那本书的钱,你不打算付了吗?”她说得那么大声,书店里的每个人肯定都听到了。

我一阵头晕。“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刚才看见你拿了一本书放在包里。”

我确实背着我的黑色挎包,是吉尔送我的生日礼物,我几乎一直带着它。这个包比我进来时重了吗?我摸了摸挎包,外层的隔包里有东西,而且我发现包带松开了。

“我没有——”我开口说道。

“需要我帮忙吗?”经理从销售柜台后走了出来。我以前在店里做演讲的时候见过她,她一直很友好,有点像学校老师,短短的灰色头发,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

“这里是你负责吗?”格伦肖问道。

“是的。我是丽贝卡·勒费弗尔。你是谁?”

“卡拉·格伦肖警探。”她指着她的搭档,第一次当着我的面说出了他的全名,“这位是达伦·米尔斯警员。”

勒费弗尔惊讶地看着我。“我们可以看看你的包吗?”她问道。

我瞥了霍桑一眼,但他没有丝毫着急帮忙的样子。如果说现在的他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他被逗乐了。我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达伦·米尔斯在楼梯那里撞上我的时候,把一本书塞进了我的包里,目的是让我难堪,以此惩罚我,甚至可能逮捕我。如果我明智的话,就应该把书放回去,然后走出来,或者至少试着解释一下。相反,我打开包,拿出一本厚厚的平装书,书名是《神剑崛起》,是马克·贝拉多纳的“末日世界”系列第二卷 。这也是格雷戈里·泰勒去世那天买的同一系列的书。这本书一直陈列在书店门口的一张桌子上,而现在却在我手里。

阿基拉·安诺盯着这本书,脸上是一种既恶心又恐惧的表情。她花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合适的字眼。“他是个小偷!”她喊道。

“我不是小偷……”我说,“这是个圈套!”我指着米尔斯,“是他把书放在我的包里。我上楼之后,他撞了我一下。”

米尔斯举手表示无辜。“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他问道。

格伦肖怒视着我。“你是在指控一名警官伪造证据吗?”

“对!是的!”

“你知道我可以逮捕你吗?”她转向勒费弗尔,“你想让我逮捕他吗?”

“等一下。”勒费弗尔懊恼地看着我。如果以前我觉得她像一名老师,那么现在她更像一名女校长。面对一名她曾经宠爱过的学生,我几乎能听到她说:“你让书店失望了,让你的读者失望了,也让你自己失望了。”实际上她说的是:“能把书还给我吗?”

我把书递给她。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在发烫。

“敦特书店的惯例是把所有商店扒手都移交给警察,”她接着说,“我不得不说,我很惊讶,也很失望,但是否要采取进一步行动,要由警方来决定。”

“不是我干的。”我知道我听起来很可怜,但我控制不住自己。

“不过,安东尼,非常抱歉,我们这个书店不再欢迎你。我们以后应该不会再继续进你的书了。”

我受够了,真的受不了了。我从霍桑和阿基拉的身边挤了过去,在他们的注视下,急匆匆地跑进了雨中。

注释:

[1] daunt books,有多个分店,马里波恩大街的这家号称伦敦最美书店。

[2]她把英文历史一词history拆分成his story(他的故事),并替换成了her story(她的故事)。

第十五章 朗姆酒兑可乐

直到星期一晚上,我才再次见到霍桑。我没有去剧院看《群鬼》,而是去了河苑,按下了霍桑家的门铃,要和他一起去读书俱乐部。至少这一次他在等我。通常情况下,也就是前两次,我都得找个借口去他住的公寓附近。我们约好在七点钟见面,然后一起过去。

当电梯门打开时,他正站在走廊里,我想他会走进来,直接带我下去。但是他自己家的前门是开着的,他温和地领着我回到了他的公寓。

“托尼,你还好吗?”

“挺好。”但我并不是很好,我想让他知道,自从在敦特书店发生的事情之后,我一直就不太好。

“你听起来不太好啊。进来喝一杯朗姆酒兑可乐,你就会高兴起来。”

我几乎从不喝可口可乐,也不太喜欢朗姆酒,但这份邀请无论怎么看都引起了我的兴趣。我跟着他进到屋里。

如果这个公寓真的属于霍桑的话,那么我就会从中了解更多关于他的事情。但这地方和我之前来的时候一样,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令人沮丧。窗户太窄,看不到本来应该看到的迷人景色:泰晤士河在夜幕下暗流涌动。这里没有照片,没有花草,没有杂物……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除了睡在这里以外还做过别的事情。

当然,模型除外。第一次拜访时,我就发现霍桑喜欢空军装备,虽然他起初有些不好意思,但最后还是兴趣占了上风。我们之间与犯罪无关的话题不多,这是其中之一。地上挤满了坦克、吉普车、救护车、高射炮、战舰、航空母舰等,几十架不同的飞机悬挂在天花板的电线上。我看见了酋长马克十的模型,我上次来的时候他还在组装。他组装得很完美,没有一点胶水痕迹,也没有一处油漆脱落。这些藏品一定耗费了他几千个小时的时间。我可以想象霍桑弓着背,在桌子上工作到深夜的样子。这也是他能够完全与外界隔绝、属于自己的时间。

我曾问过他是什么时候开始组装模型的。他说:“这是我打小就有的爱好。”我与霍桑在一起的时间越多,越是感觉他小时候一定经历过什么创伤,才会变成现在这样。我指的不仅仅是他的同性恋恐惧症、喜怒无常、对我的态度,还有成为侦探、结婚、分居、独自住在空荡荡的公寓里、做模型……这些似乎都是同一个事件导致的,而且这个事件可能发生在约克郡,也有可能他正是因此才改了名字。

“你又开始做新模型了。”我说。

模型被摊在桌子上,是一架侧面印有英国皇家空军标志的直升机。

“韦斯特兰海王,”他说,“是ws-61型。用于马尔维纳斯群岛、海湾战争、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搜索和救援。要来杯饮料吗?”

“你有葡萄酒吗?”

“没有,我只有朗姆酒。”

“好吧。”

我没见过霍桑喝酒,他也从没提过。即使在里布尔德的车站旅馆,他也坚持喝水。我跟着他进了厨房,厨房由一个宽阔的门廊与客厅相连。一般情况下,厨房能透露很多关于屋主的信息——但这间厨房不行。所有东西都是高端的,全新的,很干净,看上去像刚安装的一样。我自己的公寓,不管打扫多少次,也总会因为烤箱感到尴尬,因为它总是给人一种已经烤过数百顿饭的感觉。霍桑的烤箱还有崭新的玻璃门和银色的煤气环,我猜这个东西从未投入使用。

他要给我的朗姆酒放在大理石台面上。是他专门出去买的吗?我觉得更有可能是别人送给他的礼物,比如理查德·普莱斯和他那瓶价值两千英镑的葡萄酒。不管怎样,瓶盖周围的塑封都没有破损,加上放在旁边的一只玻璃杯,就像场景道具一样。我立马意识到这是房子里唯一的一瓶酒,而且是特意为我摆在那里的。

霍桑走过去打开冰箱门。我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就漫不经心地转过头去,努力不要显得太好奇。冰箱里和厨房的其他地方一样干净,对此,我并不惊讶。在我家,我们要么东西太多,要么什么都没有,有时候为了找到需要的某种食材,我会疯狂地翻遍整个冰箱。相比之下,霍桑的冰箱极为简朴。他似乎都在吃即食食品。大约有半打放在塑料托盘里,堆得很整齐。周围的空间很大,就像摆了一件达明安·赫斯特的艺术品,让人觉得没有胃口。蔬菜托盘有一半是空的,透过磨砂的塑料可以看到一些胡萝卜。这个冰箱的主人一定是个对食物没有特别兴趣的人。他可能会拿出一小包,直接用微波炉加热,都不会打开盖子看看他吃的是什么。这会儿,他从冰箱门上拿出一罐可乐,从冷冻柜里拿出一些冰放到桌子上。

“你不打算跟我一起喝吗?”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