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穿书之神级偃师

反穿书之神级偃师 第441节(2 / 2)

严靳昶:“地阴聚煞阵。”

安韶揉了揉眉心:“怎么又是这个东西,这阵法有很多人知道吗?他们还真是锲而不舍,走到哪都想画上这个阵法,狗撒尿都没他们这么勤快。”

严靳昶:“或许是因为,之前绘制的那些,要么是被破坏了,要么是被发现了,从他们的行动来看,他们应该是不想将此事公之于众的,至少不会过早的公之于众。”

安韶:“他们在这里启动阵法,是打算将这里变成下一个万源林么?”

肉身成为祭品,人魂进入傀儡的身体里,受人所制。

这便是他们最开始接触到这个地阴聚煞阵时,看到的画面。

后来在西渊秘境时,那个通天树灵也告诉他们,一旦地阴聚煞阵刻成,阵法启动,阵法周围的一切灵物都会沦为那阵法的祭品,若是他们能将用来镇守地阴聚煞阵阵眼的血祭者找来,那么他们不但能启动阵法,还能同时镇守阵法,日后这片地方就会形成一个巨大的聚煞之地,上有结界,下有阵法,只进不出。

严靳昶也一直觉得,那些想要绘制这个阵法之人的目的,不外乎是挟持修士们的魂魄,将他们契约为己用。

直至方才,严靳昶强行将那吕亦拉入梦境中,一番审问之后,才发现,是自己想得简单了。

据吕亦所述,那地阴聚煞阵在启阵时,站在阵法上的祭品越多,祭品修为越高,献祭之血越多,阵法能汇聚过来的煞气也就越多。

时间一长,待汇聚到阵法上的煞气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灵胤和阴冥之间的界限就会变得模糊,乃至消失。

听及此,安韶忍不住道:“这不就是天阴之地的境况么?”

严靳昶:“没错,但是天阴之地是自然天象,而这地阴聚煞阵,则是可以由人为所控。”

天象是无可奈何,而人为却是可以避免的。

可总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念想,不顾这其中的危险。

灵胤和阴冥之间的界限模糊,就意味着一些阴鬼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来到灵胤。

若只是一些弱小的鬼怪,那倒还好解决,可若是有恶鬼趁机进入灵胤,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阴冥也有阴冥的秩序,若是有一些心思不轨的修士趁机进入阴冥,带走那么一两只鬼怪,亦或是朝生死簿下手……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安韶:“他们是想把灵胤和阴冥搅乱么?”

严靳昶:“不止,他们似乎想要趁着阴冥和灵胤界限模糊之时,从阴冥里召唤出一些实力强悍的鬼怪,来为他们所用。”

“他们甚至曾在天阴之时尝试过,只不过天阴之时有时限,而且阴冥里也有鬼差留意天阴之事,会及时来处理,所以他们没能得逞,所以才选了现在这个办法。”

安韶:“……别告诉我,他们做这些,是为了借助那些实力强悍的鬼怪之力,一统灵胤。”

严靳昶:“是不是很好猜?”

安韶:“……”这也太好猜了,虽然他一开始没有猜中过程,但是这个结果,他已经料想到了。

安韶叹气,“他们一天天的,都在想些什么呢?”

严靳昶:“一开始只要能赚取灵石,得到灵植灵宝,炼体修行,就满足了。后来发现,随着修为的晋升,得到的灵石和宝物,或者炼出的灵丹妙药并不能帮助他们继续突破,眼看着寿命将至,只能寻求各种办法,收集更多的灵石和灵宝。”

“再后来,所知的方法用尽,岁月流逝,修为依旧不见长,于是便动了别样的心思。”

得不到的稀有灵宝,那就抢,明抢抢不到,就耍阴招,用阴谋。

为了能得到更多的灵宝,只能不断地发展和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将手伸向更远的地方。

有一就有二,得了一次利,咂摸回味够了,就会想着再来一次。

最后不再满足于脚下的一亩三分地,不再满足于一两座城宇,而是放眼看向了整个灵胤。

事实上,千百年来,有这样想法的人,真不在少数。

其中流过的血,也早就融入了脚下的泥土当中。

可有那么多的先例在前,依然挡不住后来人的野心。

他们是真的遗忘了么?

不,他们只不过是不想也不愿回顾教训,只专注于即将得到的利益。

严靳昶:“这里灵气充裕,又吸引了那么多的修士来此,他们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打算就在此地画阵,将那些实力强大的修士一网打尽。”

既能借献祭除掉眼中钉肉中刺,又能得到更强大的力量,这对于那些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即便这个阵法不能坚持太久,只要能消耗那些实力强大的修士们的力量,日后,灵胤界的各个宗门的实力,就会有所偏移。

严靳昶看向远空,喃喃道:“为何会有那么多的修士进入这个虚妄仙府呢?会不会是有人故意指引,夸大其词,说这仙府里一定有数不清的宝物?”

“还有萧明然的那个系统,它甚至将此当成了任务,让萧明然鼓动更多的修士进来。”

“萧明然的鼓吹是一部分原因,那些修士们,也不是傻子,肯定也是有所思量的。”

安韶:“我们现在要去破坏那地阴聚煞阵么?”

严靳昶:“我们先去拔了他们打入其他灵山的聚灵钉,不然,到时候我们也会被困在其中。”

“至于那地阴聚煞阵,也不一定需要我们亲自动手,那些被算计的宗门,也不是手无寸铁的废物,只要将旭霆宫和宸契宫的阴谋告诉他们,他们自会有打算。”

安韶:“你觉得,他们会相信我们的话么?”

严靳昶:“涉及到他们的小命,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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