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千提起北歌就来气,忿忿不平:“一个泥腿子走了大运,开公司赚了钱,就敢肖想我们小姝,也不看看自己从头到脚哪里配得上?”
“不是,您先等等。”卫姝打了岔,眼神疑惑,“您说的‘北歌’,是刚才送我去检查的人?”
陈晓千“啊”了一声,不屑道:“她就该管你照顾你。要不是因为她向你求婚,逼得你太紧,你又怎么会出车祸?”
卫姝一觉醒来,感觉这个世界有些奇妙。
北歌,要是她没听错,医生和她谈病情的时候,提到过她是锦城大学的商学硕士,还是本市第一大公司旷野公司的老板。
而她自己,只是个开了个小工作室的设计师。
论样貌,论学识,论财力,哪至于陈晓千口中“从头到脚都配不上”?
而且求婚这种你情我愿的事,她也是成年人,若非北歌强求,出车祸又和求婚有什么关系?
陈晓千又开始新一番辱骂,说她出身太差,心思不纯,说到激动的时候又开始哭。
在烦人的哭声里,卫姝一阵头疼,陷入昏睡。
“头部遭受挤压,后续出现了肿块,但因为没有撞击,最开始没有检测出脑震荡的迹象,肿块在缓慢增长,目前来看已经到了手术的标准,但还是不建议手术,可以后续观察一段时间,肿块应该会慢慢吸收、消失。”
北歌坐在市中心医院脑科主任的办公室里,拧眉看向桌面上的病历资料,听见“缓慢增长”四个字后,眉头皱得更紧。
她的长发被系数绑在脑后,连日的奔波,高度的紧张令她的眼睛爬上血丝,眼皮沉沉压出深刻的褶,满眼疲惫被她竭力压下,再次睁开眼,却难掩疑惑。
“那她失忆的症状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她连我都忘了?”
大部分的失忆并不像小说中那样,动不动就全部忘记,有的是因为应激而选择性遗忘部分记忆,有的是连续性地忘记某个时间段的记忆,像那种把所有人都忘得干干净净的,并不常见。
对面的医生和她相熟,知道她紧张卫姝,闻言有点无奈,只能继续解释:“这只是暂时性的遗忘,等肿块吸收了就好了。”
“不是一回事。”北歌烦躁地抽回病历,坐直身子看向窗外,身体呈现抗拒又焦虑的姿态,过了半分钟,才转过来继续开口,语速很慢,语气很轻,像是迟疑,也像是某种笃定。
“我听说,很多人都会遗忘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的事情,包括逃避的事情,或者逃避的人。”
医生有点讶异,挑眉道:“你认为卫姝忘记你,是因为她不愿意记得你?”
北歌低着头,看向左手无名指的银戒,那是几天前她求婚时卫姝给她带上的戒指,样式简单大气,符合那人一贯的口味。
那么卫姝到底愿不愿意嫁给自己……
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卫姝了,那时候卫姝还是她主人的邻居,梳着公主头,穿着蓬蓬裙,站在可以让她随意钻进钻出的栏杆铁门外,手里揪着一朵从院子里掐的名贵的花,花瓣泛出汁水,弄脏了她的手心和裙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