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没课,温伯雪一直坐在自己的工位上准备明天的课。
或许是心里有鬼,周围的一举一动都让她提心吊胆。办公室的门有些老旧,开关时总会吱呀作响,以前还没有觉得吵的,现在再落入耳朵里刺得很。隔壁工位是个年纪大的男老师,习惯批改作业时喝茶,喝就算了,偏偏要发出咂摸嘴的声音,吧唧个没完,影响人工作。
没来由地一阵心烦,温伯雪转过椅子离得远一些,拿出试卷批改。
现在都是电脑阅卷了,只有平时的小考试需要手动阅卷。理科班不太重视语文,再加上是暂时代课的,试卷认真做的很少。翻了好几张,没几个认真作答的。
叹了口气,温伯雪给红笔里吸入墨水继续批改。这是她自己的习惯,批改试卷要用红色的钢笔,就算即将退休的老教师都没有这样的习惯了,但温伯雪还在坚持,认为钢笔要比中性笔手感更好。
吸满了墨水的钢笔在初次使用时笔迹会更浓重,温伯雪先在废纸上划了两道才在试卷上落笔。
看到名字的瞬间,手一抖,钢笔直直戳在卷子上,留下一个扎眼的红点。
泠仲月的卷子。
烫手似的,温伯雪拿起钢笔丢在一边,连带着把手也从卷子上撤开按在桌子边缘。
心脏在砰砰乱跳,温伯雪吞了几次口水才勉强镇静下来。无论承认与否,她的内心已经悄悄发生了变化,再也无法恢复到之前的心境了,如今只是看到和他有关的物品都会心乱。
喝口水强迫自己冷静,重新拿起钢笔批改。
他的字迹称不上多好看,但胜在写字板正,一笔一划,很少有连笔,看起来毫不费力。
真是稀奇,温伯雪想,往往字迹能反应一个人的性格,像他那样的脾气秉性竟然写一手端正到刻版的字体。
温伯雪摇摇头,继续批改。卷子做的还算不错,比之前好多了。看嘛,只要想学总是能学好的。
旁边的男老师伸过头来,“看什么呢笑这么开心?”
温伯雪收了嘴角,“我哪有笑啊?”
“别不承认,你刚才分明是在笑。怎么,老公要回国啊?”
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温伯雪只能尴尬笑笑,应付着说了几句。有位路过的女老师也凑过来,看到是泠仲月的卷子,说道:“唉?这位小魔王竟然规规矩矩把一整份试卷都做完了,真少见。”
其他老师也附和着说少见,除非大考不然他不肯把卷子写完的,字迹还这么整齐更少见了,开始纷纷问温伯雪的教学之道。
温伯雪心慌得厉害,心虚似的,说话都磕磕巴巴:“没有、我……我哪有什么独特的教学之道啊,只是凑巧他心情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