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女厂长

七零年代女厂长 第10节(1 / 2)

“你真没说?那她怎么在外面到处嚷嚷,你明天还要给她开小灶,还有说什么家里人给她烧洗澡水,洗衣服,这些又是怎么回事?”余大庆火大的质问道。

胡桂花还没想好说辞,隔壁听到动静的姜美丽马上凑了过来添油加醋地告状:“爸,你是不知道,思雅回来就把我跟国辉当佣人一样使唤,自己吃过饭的碗也不收拾,还让我给她烧洗澡水,让国辉给她点草药熏蚊子,要是蚊子熏得不干净,还要跟我们换房子睡。爸,你说她眼里还有没有我们这些长辈?”

胡桂花看到丈夫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轻轻拽了一下儿媳妇,低声道:“你少说两句。”

余大庆见了更生气,瞪了她一眼:“都是你惯的,一个女娃子回娘家作威作福,挑三拣四,名声还要不要了?这样好吃懒做的闺女,以后谁家愿意要?”

胡桂花委屈得很,丈夫怪她,儿子怪她,女儿也怪她。可要接女儿回来是大家都决定,又不是她一个人的意思,最后怎么全成了她一个人的错。

看到她又开始哭起来,余大庆烦得很,索性不搭理她,提起墙角的酒瓶子倒了小半杯,就着昨天炒的干胡豆一个人坐在桌子旁喝起了闷酒。

没人搭理,胡桂花抹了抹眼泪:“我去做饭。”

刚出堂屋,她就看到余思雅慢悠悠地回来了,嘴里哼着不成曲的调子,一副心情甚好的模样,进门就问:“我的洗澡水烧好了吗?”

口气理所当然,大家辛辛苦苦上了工回来还得伺候她?余大庆刚稍稍消下去的火气又窜了上来,猛力一拍桌子:“反了天了,还要人给你烧洗澡水,当自己是地主家的小姐啊?过来,给我站着,好好反省!”

余大庆身为一家之主,在家里积威甚重,他一发火,全家人都不敢吭声。

胡桂花赶紧给余思雅使了记眼色:“快给你爸认个错。”

“认什么错?我有什么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回家就是客人了,招待客人不应该拿出家里的好东西,难道还要客人自带干粮,自己干活吗?”余思雅仍是那副慢悠悠的样子。

余大庆气结,偏偏又找不出话反驳她,食指点着她:“你……你胡搅蛮缠,什么歪理,哪有做女儿的还要爹妈伺候,像什么话?又懒又馋,好吃懒做,哪个男人要你?我们老余家的脸都被你给丢光了。”

不要更好,她有钱有人在家享福不好?多想不开才去别人家做牛做马当受气包。

“这个我要纠正你,按照你们的规矩,我嫁到沈家了,那就是沈家的人,死了也入沈家的祖坟,就是丢脸也丢沈家的脸。我大伯三叔都没急呢,你替他们操什么心?”余思雅大大咧咧地说道,“对了,我哥呢,蚊子熏死了吗?要是晚上咬得我睡不着,我就只能到院子里唱山歌了。”

说完推开门进了她自己的房间。

气得余大庆胸口不停地起伏,指着胡桂花气急败坏地说:“你养的好闺女!”

“爸,消消气,妈也没想到思雅变化会这么大。现在最要紧的是,要是思雅一直这样,咱们可咋办啊?”姜美丽头大的说。

她实在低估了这个小姑子。没想到才嫁人一个多月,这原本跟个面团一样的小姑子竟然连她爸都敢顶撞了,要一直这么折腾,辛苦受气的还不是她?

余大庆斜了胡桂花一眼,警告地说:“别管她,要干什么她自己弄,我们吃什么她吃什么,不吃就让她饿着。”

一家之主发了火,其他人不敢吭声,院子里静默了下来。

余思雅在屋子里听到这话,很想笑,余大庆这话哪里是警告胡桂花啊,分明是在警告她。

这就受不了了?呵呵,还早着呢,她要让他们知道什么叫“请神容易送神难”。

余思雅拿着干净的衣服出来,搬了个凳子,拿了把蒲扇,直接坐到了洗澡间的外面。

余家的洗澡间是用石头和砖块砌成的,围了一圈,地面铺了一块石板,门口挂了张帘子。余思雅这往洗澡间门口一坐,谁还好意思去洗澡?尤其是男丁。

等吃过饭了,余国辉想洗澡提着桶过去就看余思雅堵在那里。他没好气地说:“思雅,你让开,我要洗澡,你一个女娃守在这里知不知羞?”

“你脱光了都不害臊,我有什么好害羞的?”余思雅张口就来。

一句话堵得余国辉结巴了起来:“你,你……”

这是一个姑娘家该说的话吗?

余思雅坐在那里巍峨不动,一副你敢洗我就敢看的样子。

余国辉扛不过她,骂咧了两句,连桶都没有就跑了。

回去也不知道两口子嘀咕了什么,可能最终意识到,余思雅不洗,他们也别想洗了。两口子没辙,只能先烧了半锅水应付过去。

等余思雅进了洗澡间,姜美丽拉着余国辉说:“这么下去不行,爸说不给她吃就不给她吃啊?我看明儿咱们要是不买肉给她吃,她能自己把家里的鸡给杀了。”

“不至于吧,她吃熊心豹子胆了?”余国辉不信,没他爸妈的吩咐,他都不敢杀家里的鸡。

姜美丽撇嘴:“你胆子有你妹大?不行,咱们得想个法子,不然鸡真被她杀了你能咋滴?”

“那要不咱们明天去上工的时候把家里的菜刀收起来,没了刀她拿什么杀鸡?磨她两天,她还不是什么都得吃。”余国辉出主意道。

姜美丽想想也有道理:“成,明天出门前我把家里的粮食、刀之类的都锁进柜子里。早饭也藏起来,饿她两顿,看她还有没有力气整这些幺蛾子。”

第13章

清早,余思雅起床后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冷清清的。她刷牙洗脸后去了灶房,看见装粮食的五斗柜上了锁,锅里干干净净的,也没留饭。

呵呵,这是给她下马威啊。

余思雅淡定地出了门,去自留地里摘了一根水灵灵的黄瓜,洗干净,咬了一口,清脆多汁,勉强垫了垫肚子。

不过光吃黄瓜也不顶饿,余思雅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发现家里的刀具都收了起来,菜刀、砍刀、镰刀都不见了。镰刀还能说上工需要带走了,菜刀和砍刀带去干嘛?

余思雅琢磨了一下就想明白了,肯定是防着她。这些人连早饭都不给她留,那更别提买肉给她吃了,他们是怕她饿了,逮着家里的东西宰了就吃?

他们可真是高估她了。她从小在城里长大,连鸡都没摸过,哪里敢杀鸡啊,原主也是个娇弱姑娘,没干过这种事,她只会吃不管杀。

得亏他们把菜刀收走了,不然她可能还真的要提着菜刀头痛呢,他们这做法倒是给她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余思雅跑出去,掰了一个比较老的玉米棒子回来,掰了些玉米粒丢在地上,引得两只母鸡咯咯咯地凑到她面前啄玉米吃。

趁着两只鸡埋头苦吃的时机,她将玉米一丢,一把抓住了最近的那只母鸡。母鸡受到惊吓,奋力扇着翅膀挣扎,鸡毛乱飞,余思雅赶紧抓起从灶房里拿出来的谷草,将母鸡的翅膀和两条腿绑上,它总算不扑腾了。

余思雅简单收拾了一下,提着母鸡就出门了。

路上遇到了几个不用上工在家门口收拾柴火的老婆婆和一些玩泥巴的小孩子。看到她手里拎着母鸡,都觉得很奇怪:“思雅,你拎着鸡这是要上哪儿啊?”

“五奶奶,早上好,我去公社呢。我爹妈不是心疼我,想要给我好好补补吗?可他们天天要上工忙不过来,我又不会杀鸡破膛,就让我把鸡拎到公社换点好吃的。”余思雅笑眯眯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