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出门在外的可一定要小心啊,外面不比家里。”杜青韵出口道。末了,突然一愣,暗道自己怎么会说“家里”这两个词?
杜淳风却是一怔,心中有股莫名的情愫流过,竟然罕见的有种想哭,甚至要表明自己身份的感觉,不过到了最后还是被自己给强行压下去了。
杜淳风道:“不过在我离开的这几天,你们可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周周和卫天他们会经常来有客来的,如果下次再碰到刘三来捣乱,一定要赶快报警!”
老板气的握紧拳头在床板上重重的砸了一下,怒道:“这死耗子要是下次还敢来的话,老子非把他给扒了一层皮不可!”
自己明明长的比那死耗子不知道高大了多少倍,可是在自己心爱的女人面前,竟然被那混蛋给打进医院了,这对于颇有些大男子主义的老板老讲,根本就是不能忍的!
想起刘三,杜青韵的双眸黯淡了下,但她还是道:“你放心,如果他要是再敢来闹事的话我一定会马上报警的,而且老板需要在医院里疗养一段日子,我需要在医院陪他,估计那家伙也不敢在这里闹事。”
“嗯,总之一切都要小心为上。”杜淳风交代完了,看看时间都差不多了,便告辞离开。
在医院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suv,这一次,他们几人将以游客的身份潜入滨山市,然后再见机行事。
杜淳风打开车门坐在副驾驶座上,看到冬瓜正一手拿着豆浆,一边啃着包子。
往后看看,小黑宝贝似的擦着手里的手枪,一双眼睛都是亮闪闪的。
因为这次的任务特殊,甚至颇有一些危险性,所以杜淳风特别允许小黑可以带枪。
而在小黑旁边,一个一身红色休闲西服的西瓜头正太则是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杜淳风带头,嗯,人没少,而且还多了一个。
多了一个?!
杜淳风又回头看了坐在后面的吴迪一眼,好奇道:“你怎么也上来了?我们这可不是观光旅游的。”
吴迪严肃道:“我知道,昨天晚上老舅已经把一切都告诉我了,这是我自动请缨前来的,要成为一个小混混一直是我从小到大的梦想,因为混混可以是无拘无束的,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可以逃离这世俗的污浊。”
杜淳风都忍不住吐槽了,混混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光荣,要是找你那么说,岂不是所有人都去当混混算了。
就听吴迪继续道:“可是当混混也是要有追求的啊,也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儿的往上爬的,而猛虎帮一直都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胜地,所以我想加入猛虎帮,因为我都快要大学毕业了,所以我将将此作为我一个实习的机会,而且我老舅都已经批准了。”吴迪指了指坐在驾驶位上的冬瓜。
实习?!这都哪跟哪啊?
“冬瓜,这是怎么回事?你应该知道这可不是什么瞎胡闹的,这一趟别说断手断脚了,甚至要丢掉小命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杜淳风道。
冬瓜回头,指了指他眼睛上两个巨大的黑眼圈,道:“昨天晚上这小子缠了我整整一夜,我实在是没办法了,而且杜先生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让这小子托我的后腿的,不过有一点我还是可以保证的,这小子虽然长的娇小可爱,但是绝对不是拖油瓶,这一点杜先生应该有几分了解吧。”
听到冬瓜这么说,杜淳风也会想起了吴迪这小子浑身那几乎都要爆炸的肌肉,以及那远超常人的力量。估计三四个成年的壮汉围攻他估计都逃不了什么好处,倒的确算不上是拖油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