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万元户

第30节(2 / 2)

林珍珍哭笑不得,但更多的是幸运。幸好她给了她两块钱,幸好她跑到县城看见班车站,幸好她学别人捡垃圾,也幸好她找到白水沟别人没把她当盲流给举报……这期间但凡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她都不可能全须全尾的走到这儿。

“大娘,姐姐还没吃饭呢。”猫蛋在屋里溜达一圈,发现这儿的家又干净又暖和,厨房里还有一挂细面条,那可是香得能让人咽口水的东西哟!

她甚至还踮起脚尖把米缸里的鸡蛋数了一遍,居然有八个鸡蛋六个大鸭蛋哩!更别说堂屋柜子里还放着好几个玻璃瓶子,她虽然不认识几个字,可里头的橘子黄桃她认识,那都是甜丝丝的罐头哩!

珍珍知道她打什么鬼主意,但她今天心情好,先抱出一个大大的黄桃罐头,给他们一人分了半碗连渣带水的,甜得蕙兰直咂舌头。

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这么甜的东西呢,比秋天的山桃甜,比春天的桑葚甜,比……哎呀,她也想不出来啦,反正在她有限的人生经历里,这无疑是她最幸福的时刻。

让他们吃着,珍珍又去下了一盆挂面,煎俩鸭蛋,蕙兰一个,龙凤胎各半个,直吃得他们肚饱肥圆,打嗝都是鸭蛋味儿。

蕙兰在外流浪这二十多天,虽然不像在村里饿肚子,可吃的都是些什么呀?天天拉肚子,拉得一张小脸又黑又青,中午那顿也是苞谷粗米,吃下去肠胃受不了又拉了好几次。现在终于吃上一碗热腾腾软糯糯的面条,胃也暖暖的,舒服啦。

当然,珍珍又给她烧了两大锅热水,把她一身黑泥搓得干干净净,打上香香的肥皂,她时不时就要抬起胳膊闻闻,啧啧啧真香!

珍珍看着她一头乱发犯难了,小姑娘肯定是留长发好看些,可她的鸡窝头打结打成一团乱麻,梳子梳断好几齿也梳不开,“要不我帮你把头发剪短些怎么样?”

蕙兰一脸无所谓,“剪吧珍珍姐,反正我也没头绳。”

可怜的姑娘,十五六岁正是爱美的年纪,却连一根头绳也没有。猫蛋赶紧摸了摸自己的头绳,悄无声息的跑远了,她觉着大娘可能会“劫富济贫”。

随着“卡擦卡擦”几剪刀,黄黄的头发落地,只剩一头齐耳短发,虽然还是黄黄的,但看起来却特别精神。小姑娘抱着镜子看了又看,很喜欢。

珍珍又给她找了一套干净衣服,“你先穿着,明天我带你去买两套成衣。”

蕙兰猛摇头,她不能要,跑来找她已经是最过分最为难人的事儿了,怎么还能花她的钱呢?

珍珍无视她的拒绝,晚上把她安排在客房,和来狗猫蛋先将就一晚,反正床够大,被褥也管够。虽然她有许多许多话要跟她说,恨不得就睡一张床,可毕竟不确定季渊明今晚还会不会回来,几点回来,带她睡主卧不方便。

果然,睡到大半夜,天快亮的时候,左边的床一响,向下凹陷,珍珍揉揉眼睛,听到胡同里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怎么现在才回来?”

季渊明沙哑着嗓子,“去市里办案子,连夜回来的。”

“什么案子呀这么熬人?”

季渊明怕给她说了引得她也睡不着,“没什么,好好睡吧。”

他抱了抱她,上下眼皮再也忍不住,合到一起去了。

珍珍了却一桩心头大事,正是睡眠贼好的时候,继续呼呼大睡。等再醒来,他又不见了,估计是又跑回单位去了。

“哼,连你媳妇儿两天没在家你都不知道。”

心里颇不是滋味,这跟异地恋有啥区别?几天才能见一次面,见面连话也说不上两句又消失,哼!

来狗猫蛋终究要回学校上课,吃过午饭珍珍就把他们赶走了,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他们对那堆罐头的觊觎,那都是季渊明同事送的乔迁之礼,以后还得还回去呢。

下午她有课,走之前交代蕙兰别出门,在家给她做做饭扫扫地就成,如果中途季渊明中途回来,也让她别害怕,他是好人。

然而,等她下班,蕙兰颠颠的递上一碗山茶水:“姐姐,姐姐,姐夫没回来,但来了个奇怪的人。”

珍珍讲了一下午的课,又带着季海洋练了半天朗诵,口干舌燥,一碗温水下去才有力气说话:“什么怪人?”

“有个男同志,个子矮矮的,看见我一个人在这儿,还问这是我家不是,我说不是,是我姐家,他就走了。”

珍珍可以肯定,这就是那天她遇见的怪人,“别怕,他应该不是啥坏人。”其实心里总觉着不对劲,要说走错吧,能连续错两次?而且,他的样子像是要来这家里找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的,很奇怪。

但为了打消蕙兰的害怕,她还是强装镇定道:“放心吧,你姐夫是公安,等他回来我跟他说一下,坏人不敢来的。”

蕙兰点点头,“这就好,我看那人的指甲缝是紫红色的,挺奇怪。”

“这倒是不奇怪,估摸着是在附近的纺织厂工作,常年接触染料导致的。”

蕙兰没再说什么,屁颠屁颠跟着珍珍上国营菜市场,割了一斤上好五花肉,打半斤酱油,买半斤冰糖,三个人只用做两个菜,倒不用买多少菜。

珍珍想起上辈子奶奶的另一道拿手好菜——红烧肉!

蕙兰不会,可她记得步骤啊,就这么一步步的,她教着,蕙兰把肉切丁,煸出油,再把冰糖炒出糖色,下肉,草果八角,酱油,焖上一个小时,再下几个大土豆,那个甜哟,软糯糯的,光闻着就咽口水。

季渊明刚把自行车停稳,小媳妇就像只小鸟儿似的“飞”出来,手里捧着一个黄色的搪瓷菜盆子,一缕缕热气带出浓浓的香味儿,他一从来不重口腹之欲的,训练有素的战士,都给馋得直咽口水。

“香吧?红,烧,肉。”她用指尖捻起烫呼呼一块,送到他嘴边,“尝尝?”

季渊明不由自主张嘴,本来只是想吃红烧肉,结果不小心把那玉白的指尖也给……哪怕只是一秒钟不到的时间,也美好得让他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更香。

温热感生出一股怪异的酥麻,仿佛身体变成了滋滋冒油的,通红的红烧肉,被人吃进嘴里,珍珍脑子里“轰”一声,小脸通红,“讨厌死了季渊明!”

她甩甩触电的手,捧着红烧肉蹦跶进堂屋,天哪天哪,她刚才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她觉着自己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桌上已经烧好了一盆绿油油的青菜汤,还煎了三个大鸭蛋,直接是黄白分明还流糖心的荷包蛋,光看着就咽口水的颜色配比。

蕙兰端着一盆米饭出来,见到穿制服的季渊明,吓得小鹌鹑一样溜进屋里,“姐,姐,这就是姐夫吗?”

“嗯呐!”

“姐夫可真高啊,还笑眯眯的,脾气可真好。”季渊明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让许多不熟悉他的人觉着他是个知识分子,是个老好人。

“高也没用,还不照样是个色……”批。

季渊明卷起袖子,就着水井旁的搪瓷盆洗手,一把冷水抄脸上,整个人神清气爽,闻言只是笑笑,小媳妇儿还害羞呢。

饭桌上,珍珍郑重地把珍珍介绍给他,当然不能细说,只说是她高中朋友的妹妹,而在蕙兰心里呢,珍珍就是堂哥的朋友……所有谎话到了杨立邦这里,都会变成死循环。

季渊明很客气的点点头,还笑着说:“那我就叫你蕙兰了,就当是自个儿家,别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