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精小夫郎

作精小夫郎 第29节(2 / 2)

随玉一天都像是鸵鸟一样,一点都不想去回忆昨晚发生了什么,这会儿林牧青一问,他的整张脸都完全红了,他怒瞪了林牧青一眼:“你闭嘴。”

春娘他们上完香回来的时候,林牧青在厨房里做饭,随玉坐在灶前烧火,春娘朝他招手:“小玉儿过来,娘给你求了平安符。”

随玉站起身来,身上还是酸疼,走路的姿势也有点别扭,春娘怕他害羞,只把那个开过光的平安符塞到随玉的手中:“明天娘再给你绣个荷包,以后你就把这个平安符随身带着。”

林华也蹦蹦跳跳地跑进屋,一把抱住随玉的腿,疼得随玉嘶的一声,他太兴奋了没有听见:“嫂子你看,这是我从货郎那里买来的东西。”

他把自己买好的东西都捧到随玉的面前,有炸得金黄的江米条,像是山菌做的炸物,另外的都是一些玩的东西:“嫂子,你喜欢哪个,你就挑哪个。”

他话刚说完,林牧青拍了一下他的背:“我的夫郎,他喜欢哪个我会给他买,你的东西以后留着讨好的你夫郎。赶紧去准备碗筷,要吃饭了。”

“那我不是还没有嘛。”林华又把那些东西收了起来,放回自己的房间里,拍了拍自己身上的灰尘。

“今天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呢,是要吃素的。”春娘指了指桌上的一桌素菜,“明天再让阿青给你做好吃的。”

随玉喝着粥,心想别的好吃的他现在也吃不下去,估计这几天都只能喝粥了。

年的余味还在继续,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能听见外面的爆竹声,林牧青本来睡得很沉,在一声响动之后他睁开了眼睛,随玉像是察觉到他醒了,咕哝了一声,翻了个身,身子离林牧青远了一些。

林牧青睁着眼睛看着窗幔,从小他似乎就有些能嗅到危险的能力。

爹去世的时候是这样,林牧茵偷走家里的钱的时候是这样,上次随玉偷跑的时候也是这样,这次,又会是什么事呢?

作者有话说:

虞哥要来了,林牧青瑟瑟发抖。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0章 土豆丝

大年三十, 掌柜也要回家吃团圆饭,他跟林晚夏说晚上可以关上店,好好歇歇。

“我也没什么事,说句不好听的, 万一谁家里有个头疼脑热的, 我也帮忙看看, 您别操心我了。”林晚夏送掌柜的出了门,然后点起了灯,在等下看医书。

昏暗的灯光陪着他一直到了子时,街道上响起了一片爆竹声, 他扯了扯唇,对自己露出一个笑, 刚准备去后面歇着,就听见有敲门声。

林晚夏推开门, 就闻见了好大的血腥味, 面前的两个男人身形高大,眉眼深邃:“我的兄长受伤了, 能麻烦给包扎一下吗?”

那人的声音低哑,说出口的却是正宗的云西口音, 林晚夏这才放下心来:“跟我进来吧。”

林晚夏很快就找到了止血的药, 用水冲洗了那个男人伤口凝结着的血迹,又敷上草药, 他的动作很熟练, 包扎得又快又好。

这两个男人太奇怪了, 大年三十一身伤地找药铺包扎, 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人。

油灯的光很昏暗, 他看不清这两个人的长相, 也不敢问两人的来历,只能想着尽快给他们处理好尽快让他们走。

“多谢,这是诊金。”那人扔了一锭银子给林晚夏,又扶着受伤那人走了。

林晚夏闻着满屋的血腥味,心跳了跳,云西毕竟是和蛮族交界,发生不寻常的事情还是应该多一个心眼。

那两兄弟离开了药铺之后,又转身去了另一处民宅里,点燃灯之后,没受伤的那个指着受伤的那个人责骂:“明明咱们可以无声无息地潜进来,你非要动手。动手还把自己搞伤,要是误了大王的事,你几个脑袋够给他砍的?”

这两人,受伤那个叫古思都,另外没受伤那个叫乌思尔,他们是一对孪生的兄弟,是蛮族大王的左膀右臂。

古思都毫不在意:“我就是想杀几个大越的兵,让他们知道我们蛮族也不是好欺负的!”

“你这个性子什么时候能改改!”乌思尔坐了一会,又从床底下抽出一把刀,想出门,被古思都拦住了。

“你干什么去?”他问。

“我去把那个药铺里的人杀了。”乌思尔回答,“留下把柄总归不是好事。”

“别,我看那是个哥儿,杀了作甚,不如掳回来。”古思都想起刚刚凑近他的那个哥儿,身上带着些浅浅的药香,比他们族里那些一身羊膻味的哥儿香多了。

乌思尔立刻拒绝:“你别忘了我们是来干正事的!”

“反正我们两兄弟长得跟他们大越人一模一样,又会说云西话,不如就在这里停留一些时日,如果有本地人帮忙,对我们想知道的消息,得来的不就更容易一些了吗?”

乌思尔想了想,最后在他身边坐下:“说说你的想法。”

年过得很快,随玉基本没什么参与感,因为他基本都在躺着,三四天之后整个身体才恢复过来,只是年也已经过去了。

林牧青这几天也不知道忙什么,经常拉着林平和向至他们在家里的堂屋里说什么,只是几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随玉发现寨子里的气氛也更加紧张了一点,他突然想起之前林牧青说的,云西和蛮族交界,之前就说有外族入侵。

他的心也有点慌,现在就像是巨大的暗流之下,一点点动静就会波涛汹涌。

寨子里其他人都不太清楚现在的暗流涌动,每天都在年的余味里。

随玉跟云秀凑在一起,看云秀绣花,她的绣工是整个寨子里公认的好,这会儿正拿着一块红布在绣鸳鸯交颈的喜帕,是他们家的哥儿钱鱼要出嫁了,嫁的是镇上的酒楼的少东家,一时间可以说在镇子上风头无两。

“我这个当嫂子的,也没别的可以送他,就给他绣一绣喜帕。”她的动作飞快,快得随玉都看不清。

钱鱼这个时候进来,看见云秀手上的喜帕,笑得迷了眼:“我就知道嫂子对我最好。”

果然是要办喜事的人,他整个人身上都环绕着一层喜气,连边间两边的雀斑都都显得灵动可爱。

“少来。”云秀把他推开,“都要成亲的人了,一天天的还满山地乱跑,还偷偷去跟新郎官见面,小心爹知道了抽你。”

“你不说他就不会知道的。”

寨子里跟镇上隔得太远,小夫夫只能在半山腰上一起看看树,有落日的时候看看落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