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叫黄之谦,本先看中了这铺子位置,正想压那卖铺子人的价,谁知一个外地来的姑娘就先他一步把钱给付了,所以他在铺子开张的第一日发了些牢骚。
因曲梦不理他,他心中还不忿了许久,铺子里挂着糖水的价格牌子,老板娘也总不开口,黄之谦见曲梦与季宜薇说话用手比划着才知自己误会了人,更自惭形秽,自尊与犹豫持续了半个月,黄之谦主动求和。
他总来糖水铺,一来就是大半日,喜欢坐在有阳光的地方看书,后来曲梦才知道他那时看的是教人手语的。
不过才短短半个月,黄之谦便能与曲梦沟通自如了,他能看懂曲梦的每一个手势,甚至有时出神,顺着她的手看向她的眼,只一眼就能知道她是高兴还是生气。
季宜薇在各个酒楼茶馆里弹了半年,黄之谦便在糖水铺里陪着曲梦半年,季宜薇知晓黄之谦喜欢曲梦,他是第一个她与曲梦站在一起时眼睛还总看着曲梦,从未多看她一眼的男人。
曲梦的糖水卖得便宜,又偶尔能瞧见季宜薇,总有些书生来饮。
曲梦羡慕会写字的人,她就没学过,于是黄之谦便买了纸笔过来,坐在她铺子里练字,还教她如何写自己的名字。
曲梦说会读书才好,将来还能当上大官,做为百姓造福之人,黄之谦便想到了成家立业。他说他也能当官,他爹就是秀才,以前看不进去书还是他伴读的,他都能懂,他想娶曲梦,日后也做个大官,让曲梦当官夫人。
曲梦自知自己不过一介乡野村女,如何配得上黄之谦这个繁城长大的公子,虽说黄家家道中落,可还有些祖上积蓄在。黄之谦从未干过活,手比女人还细,一看便知道他与曲梦不是一类人。
黄之谦不甘心被拒绝,便拉着季宜薇做证,立下誓言:“黄某对曲梦姑娘绝对真心,我可立誓,三年……不,两年、一年!一年后我必中秀才,再三年必中举人。我不能保证曲姑娘嫁给我能大富大贵,但我定会让你过安稳日子,此生不纳妾,不沾花惹草,不藏私钱,日后当官了俸禄也是曲姑娘的,黄某必对曲姑娘百依百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季姑娘作证!”
“若黄某日后有一句没做到,曲姑娘可刺我一百刀!”黄之谦将手按在心口上,痴痴又灼灼地望向曲梦:“我心可昭日月,不必我说,曲姑娘也必能感受得到。”
那一年季宜薇的琵琶技艺纯熟,可入银妆小城弹曲。
那一年曲氏糖水铺子生意稳定下来,曲梦甚至有余钱可在城内买个小屋。
也是那一年乡试,从未认真读过书的黄之谦考中了秀才,还是廪生,用朝廷发下来的钱给曲梦买了一根梅花银簪,请她答应自己的求娶。
季宜薇的名声越大,引来的麻烦便越多,她只愿在银妆小城内弹奏,并不愿卖身给银妆小城,偏偏这世间有权有势之人可改人命。
季宜薇被富人看中险些用强,她似做回去了在曲水村的噩梦,情急之下抓伤了那个男人的脸,次日男人的夫人便找上门砸了曲梦的铺子,扇了曲梦两耳光。她不敢动季宜薇,便只能拿季宜薇身边的人欺负,男人对季宜薇越动心,季宜薇给曲梦带来的麻烦便越多。
季宜薇甚至为了不让曲梦被自己连累,整日躲在银妆小城内,连续两个月都没再回去,只有黄之谦偶尔从中传话。
那是祈花节,繁城热闹却也杂乱,季宜薇趁着人多回去看了曲梦一眼,又被喝醉了的富商缠上,曲梦发现了季宜薇,也看穿了她虽好言哄着那个喝醉了酒的男人,可眼底的恐惧却藏不住。
季宜薇对肢体接触永远都有噩梦在,她几番哄得男人不耐烦,猛地扇了她几耳光大骂她装腔拿乔,扯下季宜薇的裙子便要在两侧人来人往的巷子里侮辱她。
曲梦还是与她们第一次见面一样,抄起棍子敲上了男人的后脑,男人晕了过去,季宜薇抱着曲梦哭了一夜。
这些人彻底喝醉之前还愿意装成人样,一旦失去理智其实与她们在别的地方所见并无不同,繁城再繁华再与众不同,也是权贵的天下。
季宜薇那夜对曲梦说了许多话,她说她这一年也挣了许多钱,她可以不用再抛头露面,她们可以换个朴素的小镇做糖水生意,过回寻常人的生活。
可后半夜季宜薇又清醒了过来,祈花节后再过三日,黄之谦便要娶曲梦了,他将家中红喜都挂了上去,只等大婚。
可到底事与愿违。
第48章 琵琶有语:十二
◎唯独那个故事没有结尾。◎
曲梦打的那个男人是繁城的首富, 其夫人彪悍,曾砸过曲梦的铺子,这次却没那么容易饶过她。
几个城内城外的地痞流氓收了银钱, 跟在了曲梦身后,待她关了铺子后将人拖进了无人的深巷。
那时祈花节才结束一日, 街上还热闹着, 深巷里有几缕地灯照进来的光, 曲梦离那道光只有一步之遥。笑声、骂声、侮辱声、一声声穿过她的耳朵, 而他们甚至都不用捂住她的嘴, 任她发出甚至比不上几声犬吠的细弱哀嚎。
那夜季宜薇在银妆小城里收拾细软,而黄之谦宴请同窗好友说了自己的婚期。
季宜薇打算自己偷偷走掉的,她想她已经拖累曲梦许多回, 如今曲梦终于遇上良人,她带不走曲梦,也不愿破坏对方难得的姻缘。
曲梦被人发现时早已被野狗吃掉了心脏, 肠穿肚烂, 衣不蔽体, 而吸引那些野狗过来发疯的,便是那些男人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她被人折了手腕, 拧肿了腿, 就因为她打了那男人一棍子,而男人回家后不敢对夫人提自己对季宜薇还不死心, 便随口供出了曲梦。
季宜薇看见曲梦尸体时, 险些晕了过去, 而黄之谦宿醉后又吐了一口血, 病了足足三个月。
当时断案的姓陈, 因不敢得罪权贵便将此案匆匆了结, 任谁都能看出曲梦在死前经历过什么,可卷宗上只字不提她曾受人胁迫侮辱,所有罪过都落在了野狗身上。
若为官如此,黄之谦宁可一生都不入官场。
他分外痛恨自己,当初为了能亲自送曲梦回去,每日在她跟前说些志怪故事吓唬她,他如愿送了曲梦一年,偏偏那日要请同窗吃酒,就那一日,就在那一日……
明明还有三日,他们就成亲了啊!
黄之谦这病倒的三个月里,日日对着满屋满墙的红喜不知落下多少眼泪,他日渐疲惫虚弱,到后来甚至无法下地,本以为自己会死却又被人救了回来。
待他能下地行走,再去糖水铺子时才发现糖水铺子早就改了门面,而本打算悄悄离开繁城的季宜薇却卖身给了银妆小城,成了那一年的花魁。
物是人非事事休。
这些年黄之谦都在浑噩度日,他不入官场,也再不经商,只住在当年曲梦买下的小屋里写下一个又一个志怪话本。
当年奸污过曲梦的人十年光景早已换了身份地位,有的还是地痞,有的却成了富商,有的还出了城娶了有名望的妻子,就连季宜薇都成了繁城百琼楼的活招牌,花魁之位连任三届。
十年更改了许多人,唯独黄之谦没变过,甚至连面容都不曾衰老。
黄之谦想过报仇,可他甚至不知曲梦到底是被谁所害,他曾拿着匕首想找陈大人,将这个包庇他人的官一刀捅死,陈大人却被保举升官,离开了繁城,成了他遥不可及的存在。
黄之谦懦弱地责怪了自己十年,沉浸在过去的痛苦中几次想死也没死成,投河后清醒地于家中醒来,服毒却发现毒药对自己无用,便是用刀割破自己的手腕伤口也很快就会愈合,在他身上留下一道道狰狞的疤痕。
直到去年,繁城第一次出现挖心的杀人案。
十年过去,无人记得曲梦,甚至无人记得曲氏糖水铺子,唯有黄之谦清晰地记得曲梦死后是没有心脏的,她的尸体甚至都不是他收的,而是被季宜薇带走。
那是黄之谦第二次在曲梦死后去银妆小城找季宜薇,第一次去他是想要回曲梦的尸体,季宜薇没见他,也没答应。